云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通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 1994-2014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云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通信设施 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云府登 376 号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云 南 省 建 设 厅 公告 第 1 号 《云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通信 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 2007 年 8 月 7 日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第 6 次局 务会和 2007 年 8 月 15 日云南省建设厅 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 现予公布 , 自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云 南 省 建 设 厅 二 ○○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通信 设施的规划建设活动 ,促进公平竞争 ,维护用户 自由
贵州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标题】贵州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1990-11-15 【失效时间】1994-8-22 【全文】 贵州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促进村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县城规划区以外的集镇和村寨(包括国营和集体农、林、 牧、渔场场部,不含工矿区)。 第三条村镇规划建设必须遵照因地制宜、远近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 理布局、节约用地、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规划;按照全面规划、正确 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逐步建设的方针进行建设。 第二章集镇规划建设 第四条村镇总
住宅小区商住楼内通信设施建设和电信管道建设(精)
住宅小区商住楼内通信设施建设和电信管道建设(精)
湖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湖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厦门市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工业区建设,科学配置土地资源,合理调整产业布局,有效改善投资环 境,积极引导产业集聚,推动海湾型城市建设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经济发展局是全市工业区产业规划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与社会、 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工业区建设总体规划,并进行科学的论证,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各区及开发区按照产业规划,引导相关企 业进入工业区发展。 (三)协调全市工业区的整合、建设工作。 (四)加强行业政策指导,协调工业区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工业区的 招商引资工作,引导产业集聚。 (五)协调解决工业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为加大全市工业区统一规划和指导协调力度,成立厦门市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 领导小组。
宣城市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宣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管 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居住环 境,满足生活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 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的配套 市政设施规划建设。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小区含居住区、小区、组团及单栋建 筑物。所称配套市政设施,主要是指住宅小区内道路、排水(雨、污 水)工程管线。所称住宅小区配套市政设施建设是指道路、排水(雨、 污水)工程管线及其与城市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衔接建设。 第二章设计 第四条住宅小区道路 应对住宅小区周边已建(已设计)的市政道路进行详细调查,标 明衔接处城市道路宽度、中线标高和各管线位置等技术参数,排水管 应标明管径、坡度、坡向、管长、上下游管内底标高、井(口)位置 及做法等。 住宅小区道路应以沥青路面为
淮南供电公司移交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淮南供电公司移交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 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淮南供电公司移交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3.1城市居住区..............................................
淮南供电公司移交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2)
. 淮南供电公司移交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 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 目录 淮南供电公司移交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3.1城市居住区........................................
DBJ43-003-2012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DBJ43-003-2012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中山市建设用地配套公建设施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1/6 中山市建设用地配套公建设施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衔接,规范出让用地公 建配套管理,保障市场公平,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确 保新旧政策的延续性与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改变土地 用途为经营性功能的建设用地的公建配套规划管理。自建自住的 私人住宅用地除外。b5e2rgbcap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配套公建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公建设施, 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我市有关城市管理要求,在居住区 范围进行配套建设的,按照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应当移交 政府部门所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施、社区医疗卫生设 施、文化体育设施、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邮政及市政公用 设施、商业服务设施以及约定建设的其它项目等(详见附表)。 p1eanqfdpw 第四条建设用地出让前,由规划部门依据
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1 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提升 我市城镇化建设水平,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 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 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释放”并加以利用。建 设雨水湿地、下沉式绿地、植被缓冲带等具有自然积存、自 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低影响设施是生态文明建 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化和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体 现。 第三条市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相 关规划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遵循“生态优先、自然调蓄、问题导向、
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发布稿)
注i ics 备案号: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db51/t867—2009 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 standardforconstructionofcommunicationfacilitiesinresidentialdistrict& businessresidentialbuilding 2009-01-16发布2009-01-30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2008 i 目次 前言..................................................................................................................................................
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 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编制2007年省本 级部门预算时开始实施,原《云南省省本级基 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04〕 278号)停止执行。 主题词:基本支出 管理 办法 通知 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登记编号:云府登238号 云南省财政厅公告 第11号 《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 行办法》已经2006年8月15日云南省 财政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云南省财政厅 二○○六年九月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 范和加强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制定本办法。
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 暂 行 办 法 登记编号:云府登236号 云南省财政厅公告 第9号 《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 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8月15日云 南省财政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云南省财政厅 二○○六年九月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部门预算管理 改革,细化预算编制,规范省级预算单位(以 下简称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提高省级行 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云 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的基础信息管理。 第三条 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包括单位概况 信息、人员信息、固定资产信息(含交通工 具、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账户信息和单 位组织收入情况等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 第四条 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原则: (一)合法
云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省财政厅根据不同的审核情 况给予以下处理: (一)对单位及主管部门由于管理疏忽, 少报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造成基本支出预 算资金缺口的,省财政厅不再调整预算,由部 门和单位自行解决。 (二)由于主管部门审核不严,经省财政 厅审核后发现的错误信息,省财政厅不予安排 相关经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预算单位 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三)经抽查、复查发现单位由于虚报、 瞒报基础信息资料,主管部门审核不严,直接 影响部门预算支出的,除对虚增预算支出予以 调减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动态管理 过程中,经省财政厅认定确需调整单位相关经 费的,按《云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 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 释。 第二十七条 本
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
冀价经费〔2008〕39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物价局、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供电(电力)公司: 为规范我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行为,保证供电工程质量,决定在我省设 区市市区试行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统一收费、统一建设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了《河北省设 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行为,保证供电工程质量,试行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统一收费、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
云南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资料
云南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行为,推动远程 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能 力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 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 医发﹝2014﹞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远程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应用通讯、计算机 及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技术,为本医疗机构受诊患者提供技术支 持的医疗活动。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医疗机构外的患 者直接提供的诊疗服务(如全科医师为居家的签约患者或医疗 机构为签约养老院的患者等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属于远程医 疗服务。 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 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
温州市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 温州市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导则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 -1- 目录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5 4通信设施建设,,,,,,,,,,,,,,,,,,,,7 4.1弱电机房建设,,,,,,,,,,,,,,,,,,,7 4.1.1弱电机房空间配置要求,,,,,,,,,,,,,7 4.1.2弱电机房布局及设备安装要求,,,,,,,,,,8 4.1.3弱电机房工艺要求,,,,,,,,,,,,,,,8 4.1.4弱电机房电源设置要求,,,,,,,,,,,,,10 4.2通信管道建设,,,,,,,,,,
温州市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点
- 温州市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导则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 -1- 目录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5 4通信设施建设⋯⋯⋯⋯⋯⋯⋯⋯⋯⋯⋯⋯⋯⋯⋯⋯⋯⋯⋯⋯7 4.1弱电机房建设⋯⋯⋯⋯⋯⋯⋯⋯⋯⋯⋯⋯⋯⋯⋯⋯⋯⋯⋯7 4.1.1弱电机房空间配置要求⋯⋯⋯⋯⋯⋯⋯⋯⋯⋯⋯⋯⋯7 4.1.2弱电机房布局及设备安装要求⋯⋯⋯⋯⋯⋯⋯⋯⋯⋯8 4.1.3弱电机房工艺要求⋯⋯⋯⋯⋯⋯⋯⋯⋯⋯⋯⋯⋯⋯⋯8 4.1.4弱电机房电源设置要求⋯⋯⋯⋯⋯⋯⋯⋯⋯⋯⋯⋯⋯10 4.2通信管道建设⋯⋯⋯⋯⋯⋯⋯⋯⋯⋯⋯⋯
深圳宝安区临时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宝安区临时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征集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宝安区临时建设行为,保 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深圳 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 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宝安行政区内因生产、生活需 要,国有已出让土地、已批准临时用地上和原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继受单位权属不存在争议的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上搭 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 其他设施的,适用本办法。 临时建设的设计、施工、招投标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管理原则】对临时建设的审批、管理、监督, 要坚持规划控制、功能管制、保护生态的原则,实行严格审 批、严格管理,从严控制。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四条【审批机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本文由cj31yj1nbq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信部联规[2007]2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规划局(规委)、房地局、通信管理局,中国电 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 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为规范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 设施的建设行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维护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保障电信 业务平等接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 法律法规,特作如下规定:一、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通信设施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与电信发展规划相适应。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满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4-2014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7〕26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改革,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提高预 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实 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根据《云南省财政国库管理 制度改革方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支 付结算办法》等相关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发〔2003〕43号《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了改善城中村的人居环境,提高城中村农民的生活水平,确保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在城市建成区内全面开展城中村的改造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仍然保留农村体制,使用集体土地, 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行政村的居住村落。 三、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农民的组织形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更有利于城市化管理、 市场化经营和城市居住社区的方向转变。 四、城中村改造,应坚持“一村一案”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由城中村所 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统筹土地资源、合理调配城中村发展用地,为城中村的迁建、翻建做好土 地储备保障。 五、城中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 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凡未经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 发、规范建设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上风电项目是指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 以下海域的风电项目,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居民海岛上的风电项 目。 第三条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包括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项目 授予、项目核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施工竣工验收、运行信息 管理等环节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沿海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海 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海上风电技术委托全国风电建设技术归口管理单 位负责管理。 第五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海域使用 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土建项目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