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保 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 用住宅占(使)用农村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宅基地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具体负责所属区域内宅基地的管理。 规划、建设、房屋和民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条 农村宅基地年度用地总量实行严格计
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作者:日期:09-12-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用住 宅无偿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管理。 各级规划、国土、建设、房屋和民政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宅基地监督、 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农村宅基地年度用地总量严格实行计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 有权,禁止擅自买卖或非法转让。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规划、建设、财政、物价、发改、民政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会同市国 土资源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宅基地规划和计划管理 第五条各村应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建设、国土、发改等 部门指导各村的建设规划编制,修订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监督实施。 第六条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数量和用地总规模的原则; (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三)
盐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盐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合理、节约 使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 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 [2004]23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一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适 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要为小城镇、中心村和农村居民点的用地留足空间。城市建设(规划) 部门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应按照控制 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 中心村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农村村民住
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节 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 用权用于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第三条宅基地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一户一宅和节约集约用 地的原则。 第四条在城市和镇规划区外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 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荒坡地、废弃地;村内有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可以利用 的,不得占用农用地。 鼓励农村村民按照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居住;在城市和镇 规划区内的,应当按照城镇建设标准,集中建设农民住宅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10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江苏省农村 宅基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行为,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 城市化进程的决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全市范围内农村村民自建居住房屋(含附房)使用 宅基地,包括新建、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使用宅基地,均适 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宅基地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第四条市和县级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辖区 内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内,
云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云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 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 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 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云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集 约使用土地,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经依法批 准用于建造自用住宅占(使)用农村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国土
昆明市宅基地管理办法
1 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保护农村居民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用住宅占(使) 用农村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宅基地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具体负责所属区域内宅基地的管理。 规划、建设、房屋和民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宅基地年度用地总量实行严格计划控制,对村内有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赢了网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yingle.com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宅基地进行拆迁重建,但是涉及到到补偿 事情时却有些麻烦,2017年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这些事关大家利益的问题小编将会 作出详细解答,请仔细阅读。 一、2016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的内容是什么?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 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 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
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
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加盖手印) 申请人住址:市(州)县(市、区、 特区)乡(镇、街道)村 (居)组号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20年月日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制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户籍 所在地 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 街道)村(居)组号。 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出生年月住址 现使用宅基 地情况 □无。□有,面积平方米。 申请宅基地 理由 □无宅基地。□分户,原宅基地不能解决建房居住。□重建或改扩建需增加宅 基地用地。□宅基地被项目建设占用,需搬迁建房。□因灾或防灾需搬迁建房。 □住宅纳入文物保护需搬迁建房。□其它( )。 申请宅基地 用地面积及 四至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类: 。 四至
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知识问答培训讲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1.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专门用于建造房屋的那部分土地,包括已经建成住宅的土地、建 过住宅但已无上盖物无法居住的土地、住宅规划用地三种类型。 2.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村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 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3.村民如何申请宅基地? 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 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 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4.农村宅基地有哪些特征? 第一,集体所有。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 的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
新形势下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思考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与农民的生产、生活保障息息相关。为切实保障农民权益,2007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赋予农村建设经营性用地享有与国有土地同等权益。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所属行业】房地产 【所属类别】行政法规 【发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90-1-3 0:00:00 【实施日期】 1990-1-3 0:00:00 【效率属性】有效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2009-10-1410:11:20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 (1990年1月3日) (相关资料:地方法规2篇) 国务院同意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请示》,现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请示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农民在收入增加、 生活水平提高之后,出现了兴建住房热,造成宅基用地不断扩大,使大量的耕 地被占。据统计,1985年至1988年的四年间,全国农
[硕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研究[2012]
[硕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研究[2012]——学科专业:土地资源管理 授予学位:硕士 学位年度:2012 【中文摘要】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农民通过特定的身份属性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具有福利性和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国家...
凤阳县农村宅基地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技术设计
凤阳县农村宅基地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 (二标段) 技术设计书 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凤阳县农村宅基地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 (二标段) 技术设计书 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凤阳县农村宅基地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 (二标段) 技术设计书 审批单位:凤阳县国土资源局设计单位:山东正元地理信息 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审批者:设计者: 总工程师: 日期:日期: 目录 1前言.....................................................1 2调查区概况................................................1 2.1地理概况.............................................1 2.2工作范围..
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程序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 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程序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依法、公正、及时地解决好农村宅基地纠纷,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省土地 管理条例》、《*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特制 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含城中村)宅基地纠纷, 是指个人之间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调查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应当以法律、法规 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当事人对宅基地纠纷采取协商、调 解的方式进行解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乡 (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应当积极参与调解活动。 第五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技术方案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确权登记 技术方案 武汉微目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 目录 1、概述.........................................................1 1.1项目概况............................................................................................................................1 1.2调查的目的和任务....................................................................................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程序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 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程序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依法、公正、及时地解决好农村宅基地纠纷,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省土地 管理条例》、《*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特制 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含城中村)宅基地纠纷, 是指个人之间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调查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应当以法律、法规 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当事人对宅基地纠纷采取协商、调 解的方式进行解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乡 (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应当积极参与调解活动。 第五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
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 【为您推荐】会理县律师石楼县律师剑河县律师聂 拉木县律师白山律师绵阳律师宁南县律师 为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 益,确保昆明市征地工作秩序稳定有序,结合昆明市实际, 云南省人民政府审议并通过了▲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 准的相关规定和通知,对昆明市各区、各县、各乡的征地补 偿标准都作了详细说明。下面,让小编为您提供具体内容。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公告于10月17 日在国土资源厅网站正式发布,昆明主城区征地最高补偿标 准为251196元/亩,该标准将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 施。 据悉,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为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 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本地区实 际情况,对补偿标准
云南省昆明市建设局建筑工程深基坑管理办法
云南省昆明市建设局建筑工程深基坑(槽)施工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规定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7-11-06生效日期:2007-11-06 发布部门:云南省昆明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槽)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施工坍塌事故 发生,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凡在我市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细 则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 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基础施工中的高切坡是指岩质边坡超过 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及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
云南省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10年8月27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和通畅, 充分发挥其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 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 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市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维护和路政管理适用 本条例。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管养并重、集中管理 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道路的管理 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参与制定城市道路建设年度计划; (三)对县(市、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燃气建设工程简介
工程规模:建设1座储气量为20×10~4m~3的储配站及城市中、低压管网,预计2008年用气量达到4083.9×10~4m3/a,2020年用气量达到18101.4×10~4m~3/a。总造价:1.5×10~8元。工程进度:立项阶段。建设期:2007年—2009年。
昆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 昆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政发〔1999〕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昆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昆明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 会议原则同意,现予印发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反 映。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 五日 昆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产权 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 代表)、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人),对物业管理区域(以 下简称小区)内的建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高级给排水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