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行业确认-细则
1 云南省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协会 云南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 建设部《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 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 [2006]82 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建筑施工机 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建协 [2006]30 号)的要求,为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 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 我省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 ,是指用于 建筑施工的起重 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 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机具 。 第三条 本管理实施细则 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 ,是指专门从事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的企业, 以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租赁 业务的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10- -11- 附件2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 行业确认申请表 企业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申请租赁活动区域 主要租赁机械种类 申请时间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印制 -12- 1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概况表 企业所在地邮编 工商营业执照 注册号 当年年审合格 税务证号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 申办联系人电话手机 企业人员 (总数) 出租机械数 (总台数) 设备总值 设备净值持有培训合格证书人数 起重设备安装工 程资质证号 施工安全许可证号 市建筑安全监 督机构、市建 筑安全协会审 核意见 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盖章)市建筑安全协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省建筑安全与 设备管理协会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确认结果: -13-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共18页文档
第-1-页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办市[2019]82号)文件 精神,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协助政府整顿 规范和培育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维护建筑施工机 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 发展,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 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 输机械、掘进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设备,以及模板、脚手 架等施工器具。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 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和自有建筑施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文件 精神,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协助政府整顿 规范和培育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维护建筑施工机 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 发展,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 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 输机械、掘进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设备,以及模板、脚手 架等施工器具。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 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和自有建筑施工机械 并对社会开展
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1 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转发?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建建函[2007]17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 知?(建办市,2006?82号)精神,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制定了?福建省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现转发给你们。各地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 能中,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推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 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文件 闽建质协[2007]046号 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2)
-1-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鲁建安协,2013?6号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行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 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精神,山东省建 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制定了?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 业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 施。在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 会秘书处联系。 附件: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2-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文件 精神,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协助政府整顿 规范和培育山东省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82号)文件精神,为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协助政府整顿规范和培育四川 省建筑机械设备、模架租赁市场,发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与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使散、乱的租赁行为纳入正规 管理渠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式机械、 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以 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租赁业务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四川省建筑业协会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做好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等工作,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一条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 租赁活动的下列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施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行业确认: (一)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 (二)对社会开展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并具有相关营 业执照的建筑业企业或其所属分支机构。 第二条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的行业确认,按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区域划分如下: (一)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活动的企业,由该城市建筑施工机械相关协会或建筑业协 会负责行业确认; (二)跨城市但未跨省(自治区)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 动的企业,由该省(自治区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地 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中,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与自律作用,推动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 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 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部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日趋活跃。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和规范,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中也出现了诚信缺失、信息不畅、“带病”机械租赁等问题,不仅引发了不少经济纠纷甚至法律纠纷,还造成了各种机械设备事故不断,危及了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实行在行业自律基础上的行业管理,组织对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进行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服务质量或社会信用差的企业施以必要的行业惩戒,组织拟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文本,建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信息平台,并依法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等,对于维护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刊全文刊登此《办法》,供相关企业参考。
(8)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 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 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 机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业务的企业以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租赁业务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组织对从事建筑施工 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进行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拟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文本,建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信息平台等。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332006.11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 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 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以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业务 的企业。 第四条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组织对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进行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 拟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文本,建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信息平台等。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负责承办。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的行业确认 第五条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文件
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地 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中,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与自律作用,推动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 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 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
《建筑施工机械租凭行业管理办法》
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转发你们。 请各地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中,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与自 律作用,推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 质量。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 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 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 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以及模 板、脚手架等施
上海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1 上海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照建设部(建办市〔2006〕82号)《关于转发建筑 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2006〕 30号)关于《建设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协助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 作用,规范租赁行为,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 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机械、汽车起重机 械、高处作业吊篮等机械机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在本市从事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和用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对社会开展租赁业 务的建筑企业,应当受行业自律公约的约束和管理。 第四条外地进沪从事以上租赁业务的企业应持有中国建
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申请表
1/10 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申请 表 企业名称:独立法人□分支机构□ 申请租赁活动区域: 主要租赁机械种类: 申报时间: 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分支机构负责人□ 2/10 甘肃省建设厅制 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简况表 年月日 企业所在地邮编 工商营业 执照注册号 当年年审合 格税务证号 注册 资金 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 申办联系人电话手机 企业人员 (总数) 出租机械数 (总台数) 设备总值 设备净值持有培训合格证书人数 起重设备安装 工程资质证号 施工安全许可证号 企业简介: 3/10 审核意见: 确认结果: 4/10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台数设备总价值设备总功率注册登记证号 5/10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自有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登记表 注:注册登记证号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
《建筑施工机械租凭行业管理办法》(2007)
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 建协【2007】12号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 办市〔2006〕82号),做好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等工作,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一条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下列企业(以下简称 企业),实施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 (一)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 (二)对社会开展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并具有相关营业执照的建筑业企业或其所属分 支机构。 第二条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的行业确认,按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区域划分 如下: (一)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由该城市建筑施 工机械相关协会或建筑业协会负责行业确认; (二)跨城市但未跨省(自治区)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发展新机遇——“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企业确认”步入实质操作阶段
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多年来致力于规范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是工程建设机械租赁企业公认的行业协会组织。《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出台,得到了租赁企业的普遍支持。本刊记者近期走访了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中国建筑业协会和各地方协会及租赁企业,对申报租赁企业确认的意义、作用进行了采访……
江苏省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1 江苏省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行业确认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与 信用评价行为,促进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 据国家建设部转发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建 办市[2006]82号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是指用于建设工 程施工的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移动式起重机)、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 机械等机械设备和模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 脚手架钢管、扣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实行行业确认与信 用评价的行业自律制度。实行行业确认和信用评价的企业,包 括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租赁的企业以及对 社会开展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租赁活动的建筑施工 2 企业。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的会员单
江苏省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1 江苏省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行业确认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与 信用评价行为,促进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 据国家建设部转发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建 办市[2006]82号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是指用于建设工 程施工的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移动式起重机)、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 机械等机械设备和模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 脚手架钢管、扣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实行行业确认与信 用评价的行业自律制度。实行行业确认和信用评价的企业,包 括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租赁的企业以及对 社会开展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租赁活动的建筑施工 企业。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的会员单位在从
江苏省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 ------------------------------------------------ 江苏省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行业确认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与 信用评价行为,促进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 据国家建设部转发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建 办市[2006]82号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是指用于建设工 程施工的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移动式起重机)、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 机械等机械设备和模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 脚手架钢管、扣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实行行业确认与信 用评价的行业自律制度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年第9期2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 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布机关]建设部办公厅[文(令)号]建办市〔2006〕82号 [公布日期]2006.11.1[类 别]行政法·建设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建设局: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转发你 们。请各地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中,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 与自律作用,推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 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 合法权益,促进
我省建筑施工机械行业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本文通过调查研究,总结我省建筑施工机械行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大做强我省建筑施工机械行业的若干对策建议。
第四届全国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大会发言选登之三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工作的意义及举措
一、行业确认在加强工程机械管理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工程机械租赁企业形成独立市场,在我国历史并不长。就总体而言,由于企业所有制性质、经营规模的不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上的差异,以及对工程机械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和使用等方面疏于管理,造成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的盛会
本刊特稿 因为前一阶段市场太过红火,有些售后服务没有跟 得上。柳工认为,认真对待并兑现对用户的承诺是一 个企业立足于社会、回报用户最为基本的条件,也是 一个品牌能够确立并得到用户肯定的先决条件。 作为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龙头老大,徐工如何 应对此次宏观调控?徐工集团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孟 文表示,不管什么时候,风险也好,机遇也好,企业 都应该踏踏实实地练好内功,完善企业内部体系建 设,只有扎下坚实的基础,才有可能取得今后进一步 的发展。徐工现在做的正是修炼内功的工作,只有基 础够坚固才能撑起徐工向世界迈进的雄心,才能为 实现王民董事长提倡的“让用户发自内心的满意”这 一目标做下铺垫。前一阶段,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对 相关配套工作做得不是很到位,如市场销售旺盛时 期曾经在全国设立了多个维修站点,但是因为管理 不够到位,部分维修站点存在问题,徐工现在就是在 加强类似软肋的补救工作。 徐工和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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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幕墙BIM设计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