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现行)
地方行政法规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1996 年 9月 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6年 9月 25 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1号公布自 1997年 1月 1日起施行根据 2004 年 6月 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和废止 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五百万 元以上的国家投资、集体投资或者国家、集体参与投资并控股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 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有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6年9月25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 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 上、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国家投资、集体投资或者国家、集 体参与投资并控股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 投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200万元、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500万 元的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县以上人民政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大第61号 (19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过19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1号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 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 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 总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国家投资、集体投资或者国家、集体参与投资并控股 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 有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正)研究与分析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 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生产性 项目总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国家投资、集体投资或者国家、集体参与投资并控 股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二百万元、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五百万元的建设 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境外投资者独资或者外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以及国内个人投资 并控股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或者救灾的抢险建设工程,可以不实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正)发展与协调
公 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 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生产性 项目总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国家投资、集体投资或者国家、集体参与投资并控 股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二百万元、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五百万元的建设 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境外投资者独资或者外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以及国内个人投资 并控股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或者救灾的抢险建设工程,可以不实行招标投 标。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省九届人大第十二次会议(第59号) 颁布时间:1999年9月24日 实施时间:2000年1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必须进行招标: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融资的建设工程; (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 (四)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的建设工程; (五)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参与投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 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均执行《条例》和本细则。 《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凡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单位 应将工程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行招标投标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统一负 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的具体管理工作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同级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施。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的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工作。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履行如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2)
1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必须 进行招标: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融资的建设工程; (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 (四)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的建设工程; (五)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参与投资的建设工程; (六)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参股的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是指发包人将其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供应
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 序,保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使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总承 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其他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 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基本原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建筑也行政主管部门,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 门。 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按国家规定和本条例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的招 标投标管理工作。 国家和省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2)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颁布时间:1999.09.24 颁布单位:省九届人大第十二次会议(第59号) 颁布时间:1999年9月24日 实施时间:2000年1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 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 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必 须进行招标: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融资的建设工程; (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 (四)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的建设工程;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生效日期1994年1月17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号公告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培育和完善建设市场机制,促进建设水平的提高,保护招 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建设工程,除本条第二、三款规定外,应当实行招标投标。 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不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 设监理等招标投标: (一)项目总承包,是指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材料和设备的供应、组织施工 直至交付使用等; (二)勘察设计,是指建设工程从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直至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 (三)施工,是指土木建筑、建筑装饰装修、大型土石方、线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3)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99年7月1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9月4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59号)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1999年9月4日修订,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 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本省行政区域内 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必须进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1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必须 进行招标: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融资的建设工程; (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 (四)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的建设工程; (五)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参与投资的建设工程; (六)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参股的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是指发包人将其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供应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培育和完善建设市场机制,促进 建设水平的提高,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建设工程,除本条第二、三款规定外, 应当实行招标投标。 外商独资、国内私人投资、境外捐资等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实行招标投 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不实 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 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等招标投标: (一)项目总承包,是指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材 料和设备的供应、组织施工直至交付使用等; (二)勘察设计,是指建设工程从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直至施 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 (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04
1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19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 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公布自1997年 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 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 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总 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国家投资、集体投资或者国家、集体参与投资并控股的建 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04)
1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19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 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公布自1997年 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 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 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总 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国家投资、集体投资或者国家、集体参与投资并控股的建 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aaaaaa 附件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 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有形建筑市场, 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 除、修缮等市管、区管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服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 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 协调,对重大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监督检查;市、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市、区
习题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习题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一、单选题 1.招标投标法规定,应由()监督招标活动是否依法进行。 a.招标人的董事会b.招标代理机构 c.仲裁机构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人员可以()。 a.参加开标会b.作为评标委员 c.决定中标人d.参加定标投票 3.邀请招标中,邀请对象的数目不应少于()家。 a.2b.3c.5d.7 4.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属于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a.没有编制标底 b.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c.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不允许外省施工单位 d.委托评标委员会定标 5.招标代理行为属于()。 a.委托代理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d.复代理 6.招标文件中的投保须知是为了()。 a.指导投标人正确报价b.避免投标人中标后拒签合同 c.避免泄漏标底d.进行资格预审 7.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招标程序上的
国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特点
国际建设工程具有跨国经营性、风险大、利润高、环境变化快等错综复杂的特点,决定了我们要想在国际建设工程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遵守国际建设工程承包所遵循的规则,包括发包承包模式、世界各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具体办法等。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研究
招标投标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密切关系着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从目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际情况来说,其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因此针对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将是本文主要阐述的内容。
新修订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已施行
新修订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已施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1999-09-24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省九届人大委员会公告(第59号) 1999年11月1日发布2000年1月1日施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 年9月24日修订,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1999年9月24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 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建筑业开展竞争,提高建设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域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均须按本办法 实行招标。 第三条凡持有营业执照、技术资质证明、资金信用证的本市施工企业和持有进济施工许可证的外地施 工企业,均可投标承包工程。 第四条由市建管局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已列入当年基本建设计划; 2.有持证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大中型建设项目经市招标办同意,可用经批准的初 步设计概算进行招标;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通电、通水、通路,平整场地)已经完
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
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99817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颁布日期:20020513实施日期:20020801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 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施工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
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施 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工作。 第四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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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高级给排水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