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职权目录
15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职权目录 序 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 施 依 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具体承办 备注 1 户外广告 审批 行政 许可 《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徐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办法》 第四 条、第五条 《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第八条 政务公示栏 互联网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户外广告 管理科 2 区管道路 临时停车 场审批 行政 许可 《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第十六条第三款 《徐州市城市管理体制和职能权限调 整方案》第三条第(二)项 7(4) 政务公示栏 互联网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市容 秩序科 3 临时占道 审批 行政 许可 《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第十条第三款、第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文件 柳城管执字[2010]55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城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 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各城区执法局,直属大队、阳和大队、水上大队: 2010年是柳州市城市管理提升年、柳州市城管系统学习型队伍 建设年,为全方位展示我市城管执法工作成果,树立城管队伍的新 形象,宣传、普及城市管理知识,引导全市居民关注城市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柳城管执字,2010?13号)、《关于开展城管(市容)系 统2010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柳城管执字[2010]46号)精神,定 于2010年7月组织开展城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 动。为全面实施活动内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就有关问题通知 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城管宣传“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
1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 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 发,2002?17号)。 3、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 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4号)。 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 复》(甘政函,2003?48号)。 5、省政府《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暂行规定》(甘政发 ,2003?31号)。 6、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 法机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学习型组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 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城管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 和战斗力,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新党 办发[2010]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 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城管行政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现状, 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定位,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 整体功能,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城管行 政队伍的政治素质,为我县城市管理科学跨越、提升县城品 位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学习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执法工作总结
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执法工作总结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市执法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总体要求,以依法行政、 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中心,以创新、提升、发展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重点,诚信服务于 民,科学管理,各项工作均健康、稳步推进。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 2011年,我局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原则,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建 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工作、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1、加强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今年,局机关先后组织7期法律知识培训,保证每 名队员参加学习不少于20学时,年末组织全局80余名执法队员及协管员参加执法文书开具 竞赛、卷宗装订竞赛及年度城管法律考试。 2、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今年,我局特别重视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年初即邀请区检察 院相关领导给全局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责任人制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责任人制 度(试行) 为促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保证 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依据《遂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 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执法责任人指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并在职 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执法人员。 第二条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巡查工作中,实行地段分片 网格化管理,负责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巡查工作的执法巡查人员为 执法责任人;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案件调查人员、办案机构负 责人、案件审核人员、案件审批人员均为该案件的执法责任人。 第三条案件的执法责任人有如下责任: (一)案件调查人员 1、全面详细勘查现场和询问涉案有关人员,并如实客观地 制作笔录; 2、向案件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当事人享有的 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3、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并在规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序 号 自由裁量权项目处罚依据及具体条款内容自由裁量情形处罚种类和幅度 1 在主要街道两侧禁止堆 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 品。搭建或者封闭露台、 阳台、外走廊等不符合 规定的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 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 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违反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主要街道 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上长期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拒 不改正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并在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初次违法并在限期内未改正的 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 施,给予警告,并处以20元 以上35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的 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 施,给予警告,并处以35元 以上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执法职权界定报表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兴北路33号 咨询电话:86398202投诉电话:86398202 填表联系人:马竹君联系电话:86398206 表一: 行政执法依据一览表 类别序号名称施行时间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 行政法规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11月1日 2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8月1日 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日 4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10月1日 5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1日 部门规章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6月1日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
中共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总支委员会文件
中共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总支委员会文件 张城管党字〔2010〕5号 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总支 2010年—2012年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三年规划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 见》及省、市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 党员学习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 精神,围绕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目标要求,以学习最前沿的政 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新知识为主要内容,努力营造勤于 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氛围,树立全员学习、终身 学习的学习理念,整合学习教育资源,健全和完善学习规章制 度,创新学习方式和学习考核机制,形成各支部、全体党员积 极参与学习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思
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1 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庐城管,2008?4号 关于在全区城管执法队伍中组织开展 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城管执法中队、工业园城管执法中队,局属有关 队、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城管执法队伍中 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合城管 ,2008?5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城管执 法队伍中组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立足于队伍建设,重在教育 提高的原则,切实解决我区城管队伍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旨在通过教育整顿全面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为打 2 造全省首善之区,塑造一支“业务精、工作实、态度好、作风硬、 纪律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促进我区城管执法工作健康 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庐阳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教育整顿活
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2010
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 2010-2011年全省建设稽查(执法)评议 考核的汇报材料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批准我县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文 件精神,经和县人民政府2011年5月26日会议纪要决定, 原县住建局建设监察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及职能一并划转到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 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共有队员47人,其中正式在编人 员10人,均已取得建设监察资格证和行政执法证。临聘人 员37人,绝大部分人员都是退伍军人和少量大专院校毕业 生。四中队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县范围内的违建进行查处及 “拆控违”。 自今年5月份组建以来,在县行政执法局和大队领导 亲临指导下,积极创新巡查模式,完善和调整“网格化”巡 查网络体系,实行“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管理机制, 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筑的滋生和蔓延。考虑到有利于区 域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并结合和城主干道的划分,将
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难点与对策的探讨
1 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难点与对策的探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实践性较强的工 作,涉及面广、执法手段单一、情况复杂多变,执法难度大、矛盾多。 由于诸多原因的影响,百姓对立情绪严重,执法纠纷不断,城管执法 困境重重。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如何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高软环境建设水平,落实省、市委提 出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任务,是我们一直要努力探索的课题。 一、城管行政执法陷入困境的原因 1、管理对象敏感。城管执法对象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 工农民等弱势群众,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持着 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艰难处境极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加之部 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抵 触。 2、司法保障不力。在城管执法中,大案要案很少,多数城管执 法案件处罚数额较小,执法人员一般不会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议事规则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 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党委集体领导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 委决定在本局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原则。局党委议事应遵循民主集中制、 实事求是、注重效率、依法办事等原则。 第三条党委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定、决议及重要指示; 2.研究全局各项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各项工作计划; 3.重要规章制度的审议和颁布及事关全局的其他规范 性文件; 4.研究决定全局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 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5.研究决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措施 和奖惩; 6.研究决定干部队员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考核、 任免、调整及奖惩事项; 7.研究决定群团组织建设
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 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 《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 是依法设立的本市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 政机关。在各自辖区范围内依据本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 市、区执法局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行政违法行为,应 当及时移送或通知有管辖权的执法局或相关管理部门,不得 互相推诿。市区执法局之间、各区执法局之间以及执法局与 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 管辖或处理。 第三条执法局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查处城市管理违法案 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高效、便 民的原则和教育整改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处理公平
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车辆管理规定
1 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执法车辆(包括执法摩托车)的使用管理, 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用车制度,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 确保行车安全,节约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全部执法车辆 (含执法摩托车)。 第三条、执法车辆的日常管理由车辆所在中队(股室)负 责。区执法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执法车辆的使用、维护保养、 维修工作、年检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执法车辆实行专人保管,中队(股室)使用车辆 应履行如下职责: 1、严格执行执法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如需使用,一律须 报负责人批准,如负责人不在岗,各基层中队应报乡镇(街道) 分管领导同意。车辆保养、维修必须报告局办公室填写报保养 维修项目后报局领导审批。 2、局办公室要合理调度车辆,确保公务活动用车。 3、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4、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实
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违章建筑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局“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指导思想,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工作方针,规范各分局和执法人员在查处违章建筑工作方面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鞍山市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处罚暂行办法》、《(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
1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车辆的管理,根据 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车辆是指为局机关和中队用于行政执法 等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机动车驾驶员指局内在职的机 动车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持有驾驶证的人员。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局机关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在确保局领导用车的前提下,各股室因公务需要用车,由办 公室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执法中队执法车辆由中队统 一管理和调度,只在洛江区城市规划区内执法使用。干部职 工个人因私事用车一般不予安排,特殊情况应向办公室申 请,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 第六条驾驶员不准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必须严格 执行交通法规,文明开车,禁止危险驾车(包括超
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执法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和快速妥善地处臵实施城市管理 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防止执法人员与被管理对象(当事人) 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由此引发造成社会新的不稳定现象,有 效确保执法人员与居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更好地做好本地区城市 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 (二)、城管执法突发事件是指在具体管理过程中,执法人 员对当事人的违法(章)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时,突然发 生的当事人谩骂、殴打甚至集体围攻执法人员以及其他严重影响 执法人员有效执行职务执法行为和已经出现有可能造成居民群 众人身安全的事件。 (三)、为了能及时处理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根据市综治委文件精神,市城管办成立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处臵应 急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 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组员。根据各部门职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职权目录
1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职权目录 4 在城市树木、建筑 物或其他设施上张 挂张贴宣传品批准 行政 许可 《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 第二款 公开栏 网上公开 社会 公开 长期 公开 不收费 市容 环卫处 5 因教学、科研以及 其他特殊需要饲养 家畜的备案 行政 许可 《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 条 公开栏 网上公开 社会 公开 长期 公开 不收费 市容 环卫处 序 号 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 处室 备注 1 在城市街道两侧和 公共场地临时堆放 物料,搭建非永久 性设施的批准 行政 许可 《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4 年11月27日省人大十届常委员会第12次会议批 准)第八条第一款 公开栏 网上公开 社会 公开 长期 公开 不收费 市容 环
1、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
1 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城 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 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遵循便民原则, 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上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 关应当根据职责权限,加强对下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执行本规范的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和执行本规范的 指导。 第五条本规范的执行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机关和执法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 第六条执法人员必须忠于职守、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1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5日 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4月19日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2012年4月19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 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
行政职权目录分表(类)参考样式
市科技局行政职权目录总表 序号类别项目名称 一行政许可(含非许可行政审批)共3项 1非行政审批 铜陵市科技企业自然科研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 2非行政审批铜陵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3非行政审批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 二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共8项 1行政确认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2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专利申请资助 3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发明专利产业化资助 4行政确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5行政确认(行政给付)《政策》兑现办理 6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7行政确认(行政给付)铜陵市科学技术奖 8行政确认市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三其他权力共16项 1行政服务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推 荐 2行政服务国家863计划项目推荐 3行政服务国家973计划项目推荐
消防行政执法与消防行政赔偿的探讨
消防行政执法与消防行政赔偿的探讨——消防行政赔偿的提出在促进消防行政执法的同时,在执法实践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本文阐述了消防行政执法的范围及违法执法的条件、消防行政赔偿的概念、范围及主体 并通过对执法与赔偿关系的论述,及其在实施过程中的问...
浙江省公路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1- 附件: 浙江省公路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1.立案登记表 2.现场笔录 3.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现场笔录(超限专用) 4.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5.询问笔录 6.询问笔录(超限专用) 7.勘验检查笔录 8.行政强制措施告诫书 9.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0.行政强制措施执行记录 11.公路赔(补)偿决定书 12.公路赔(补)偿复核通知书 13.公路路产损坏残值处臵告知单 14.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 15.浙江省公路路政暂扣车辆凭证样式 16.现场勘验报告 17.路政勘查记录 -2- 18.鉴定意见书 19.送达回证 20.强制执行申请书 21.结案报告 22.公路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23.抽样取证凭证 24.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5.公路违法行为调查报告 26.公路违法行为告知书 27.公路行政处罚决定书 28.听证会通知书 29.公路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笔录 30.公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
.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市监字〔〕号 公安局: 一案,经 查,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根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 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 定,现将有关资料移送你局,请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侦查, 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在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 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 移交你局。 附件:案卷册页 其他文书证据: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回执) 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收到你单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监 字〔〕号)案件。 收到案卷册页。 其他文书证据: (接收机关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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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总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