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 厦门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交通管理, 保障船舶交通安全, 提高船舶交 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和《厦门市 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厦门港及附近水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以 下简称厦门 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及其他有关单位、 人员。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是监督实施本细则的主管 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厦门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简 称厦门 VTS中心)依据本细则负责具体实施船舶交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船舶报告 第四条 下列船舶在厦门 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应按有关 规定和主管机关公布的 《VTS用户指南》,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 (VHF) 或其他有效手段向厦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福建沿海及港口水域船舶交通服务与安全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通航秩序, 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福建vts)区域内 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和其他相关 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是实施本细则的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内设福建vts协调中心负责福建vts日常运行业务的监督与协调;福州vts中 心、泉州vts中心和厦门vts中心依据本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船舶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 第四条福建vts由福建沿海vts(以下简称沿海vts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1997年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已于1 997年7月31日经第11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 99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 1997年9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交通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船舶交 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及内河设有船舶交 通管理系统(以下称vts系统)的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 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代理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全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我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工程后评价
本文对我国近二十年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的建设进行系统的工程后评价,较全面地介绍了我国vts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从工程的规划,功能和技术水平,及所取得的效益进行分析,评价我国vts事业的发展前景,并找出主要经验与今后应注意的问题。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
镜铁山30万吨铜矿选矿厂尾矿库干排干堆技术应用项目土建施工(二)标段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酒钢项目监理部1 镜铁山30万吨铜矿选矿厂尾矿干排干堆技术应用 项目土建施工(二)标段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酒钢项目监理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三、岗位职责 四、安全监督管理方针及目标 五、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镜铁山30万吨铜矿选矿厂尾矿库干排干堆技术应用项目土建施工(二)标段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酒钢项目监理部2 七、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八、安全监督管理的一般方法 九、井巷工程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酒钢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3)
1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反违章禁令,督促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的落实,杜绝违章作业,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监督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生产服务为宗旨, 遵循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职责、权力与职业准则 第三条安全环境监督中心职责 1、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对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履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 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指示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 2、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生产、交通运输、“三违”情况监督,定期将监 督结果、分析报告、对策建议报安委会、总监、管理部门,发现重大事项 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3、负责要害部位现场动火、大型施工、有毒有害等作业现场监督。 4、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6、对建设工程和油田施工作业以及日常生产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镜铁山30万吨铜矿选矿厂尾矿干排干堆 技术应用项目土建施工(二)标段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酒钢项目监理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 镜铁山30万吨铜矿选矿厂尾矿库干排干堆技术应用项目土建施工(二)标段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三、岗位职责 四、安全监督管理方针及目标 五、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七、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八、安全监督管理的一般方法 九、井巷工程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酒钢项目监理部2 镜铁山30万吨铜矿选矿厂尾矿库干排干堆技术应用项目土建施工(二)标段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1)
镜铁山30万吨铜矿选矿厂尾矿干排干堆 技术应用项目土建施工(二)标段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酒钢项目监理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三、岗位职责 四、安全监督管理方针及目标 五、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七、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八、安全监督管理的一般方法 九、井巷工程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地点:镜铁山 3、建设总工期:2个月(承监项目工期) 4、施工承包单位:陕西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矿井工程施工和监理的特点 1、施工与监理环境恶劣:如井下的涌水、漏电、火灾、顶底板与冲击地压等 自然条件恶劣,是高危行业其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本项目所处地理环境气候和地 质条件也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镜铁山30万吨铜矿选矿厂尾矿干排干堆 技术应用项目土建施工(二)标段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酒钢项目监理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三、岗位职责 四、安全监督管理方针及目标 五、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七、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八、安全监督管理的一般方法 九、井巷工程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地点:镜铁山 3、建设总工期:2个月(承监项目工期) 4、施工承包单位:陕西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矿井工程施工和监理的特点 1、施工与监理环境恶劣:如井下的涌水、漏电、火灾、顶底板与冲击地压等 自然条件恶劣,是高危行业其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本项目所处地理环境气候和地 质条件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1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和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重大 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 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2总工程师或总工艺师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工作。负责 健全和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的规范化管 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工作和评估工作。 2.3hse管理部是重大危险源监督部门,监督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备 案等工作。监督检查公司重大危险源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本公 司重大危险源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考核、改进意见,监督有关部门限期 整改;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按地方政府的 要求,将重大危险源相关资料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 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交通管理,提高船舶交通安全性和交通效率,保 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服务系统是指为提高船舶 交通安全性和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由主管机关设置的对船舶实施交 通管制并提供咨询服务的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服务系统区域内航行、 停泊和作业的下列船舶、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 理人: (一)客船; (二)500总吨及以上或船长大于60米的其他船舶; (三)150总吨及以上拟在小衢山与西马鞍山岛之间穿越洋山港主航 道的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吴淞船舶交通服务系统管理中心和洋山船舶交
关于修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4号《关于修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2月21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部长李盛霖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10号)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报告进入船舶交通管理(vts)中心控制水域的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进行标注和跟踪,
洋山港海事处加强公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公务船舶监督管理,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洋山港海事处根据《关于加强公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海船舶[2012]655号)相关要求,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公务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质检总局令第79号)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质检总局令第79号 【发布日期】2005-09-01 【生效日期】2005-09-01 【效力】有效 【备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2005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 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局长李 长江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赋予国 家质量
云南省建筑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结 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其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 使用、维护和保养的全过程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本细则所称安装、拆卸,是指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移位、 附着、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的 租赁、安装、拆卸、检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2005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颁布的《食 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 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 职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
新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新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进一步加强内蒙古托克托电力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大事故 的发生,确保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根据国家、政府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分公司相应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 险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我厂认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 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 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 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 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
[重庆]工业园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工业园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一、安全监督内容与要点 (一)监督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 1、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应根据区建委和区安监局的审核意见,核验相关人员证件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抽...
新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新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进一步加强内蒙古托克托电力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大事故 的发生,确保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根据国家、政府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分公司相应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 险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我厂认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 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 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 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 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
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细则
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源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分公司生产安全风 险,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葛洲坝xxx《重要 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葛洲坝xxx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坚持“责任主体负责,上级监督”的危险源管理原则,确 保潜在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章辨识与确认 第四条分公司定期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危险源知识培训,组织开 展危险源辨识活动,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做好生产安全风险预 知预控工作。 第五条危险源辨识、评价或更新,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 动,更新危险源管理清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危险源辨识活动; 二、重新辨识、确认、更新的周期一般情况下为一年; 三、当作业现场、工作环境等发生变化或者有新建项目或者使用 “四新”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2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蜀渝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交通安全生产事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台账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委派通知单 湘建质安监字第号,签发人 (建设单位): 根据报监登记,由我站对你单位筹建的 工程实行质量安全监督。该工程由监督工程师、监督组组长 ___组成监督组实施质量安全监督。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签收: 监督机构(章) 年月日 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为保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 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如下监督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平方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8号令,根据78号令进行修改,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其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库等别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 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相
桂阳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 桂阳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站 责 任 清 单 联系人:刘莹 办公电话:4443131 手机号码:13707355300 联系邮箱:951842706@qq.com 2 目录 一、部门职责⋯⋯⋯⋯⋯⋯⋯⋯⋯⋯⋯⋯⋯⋯⋯⋯⋯⋯⋯⋯(3) 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7) (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7) (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9) 三、公共服务事项⋯⋯⋯⋯⋯⋯⋯⋯⋯⋯⋯⋯⋯⋯⋯⋯⋯⋯(12) 3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桂阳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序 号 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法律依据备注 1 负责全县在建公路、水运工 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 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 行情况;监督从业单位的质 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检查实体工程质量,督察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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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建筑设计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