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 / 46 1总 则 1.0.1 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 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 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 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 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 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 地的术语见表 3.1.2 。 表 2.0.1 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 codes 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实施时间:1991年3月1日 (gbj137-9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 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第2.0.1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 何新的类别。 第2.
新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
范文范例参考 完美word格式整理版 1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 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范文范例参考 完美word格式整理版 2术语 2.0.1城乡用地townandcountry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 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 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 地的术语见
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
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1?总?则 ,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 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2?术?语 andcountry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 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 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 地的术语见表 表 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建设用地developmentland 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land development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
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
1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 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乡用地townandcountry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 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 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 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
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3)
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1?总?则 ,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 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2?术?语 andcountry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 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 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 地的术语见表 表 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建设用地developmentland 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land development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 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乡用地townandcountry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 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 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
城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分类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年)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h 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 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 h1城乡居民点 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以及独立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 地 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 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h12镇建设用地非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建设用地 h13乡建设用地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 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15 独立建设用 地 独立于中心城区、乡镇区、村庄以外的建设用地,包括居 住、工业、物流仓储、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及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 施用地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
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实用标准(2012)
实用文档 标准文案 1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 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实用文档 标准文案 2术语 2.0.1城乡用地townandcountry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 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 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 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8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 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 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实施时间:1991年3月1日 发布日期:2008-09-04来源:省建设厅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简表 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建设用地developmentland 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land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r居住用地residential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andpublicservices 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ommercialandbusinessfacilities m工业用地industrial,manufacturing w物流仓储用地logisticsandwarehouse 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road,streetandtransportat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 答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 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 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 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 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 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 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 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 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 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表格版)》GB50137-2011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建设用地developmentland 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land 2.0.2城市建设用地urbandevelopmentland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r居住用地residential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 administrationandpublicservices 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ommercialandbusinessfacilities m工业用地industrial w物流仓储用地logisticsandwarehouse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问题解答 王凯徐颖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 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 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 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 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 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
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大类中类小类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区用地 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12服务设施用地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r20保障性住宅用地 r21住宅用地 r22服务设施用地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3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 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要求: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基层社区、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 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12★ 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 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食店、 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用地。(不 含托幼、中小学等用地) r13道路用地 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社区道路、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配建停车场等用 地。 r14绿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建设有多层、中高层及高层住宅为主的 用地。 r2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 基层社区及以下级
城市用地标准BGJ13790用地分类及颜色资料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一)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 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 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 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 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 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r21 r22 r23 r24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 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
附录A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和旧【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比较
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与旧《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 代码》比较 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 码表》 旧《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 表》 对比结果 类别代码类别名 称 类别代码类别名称类别归属内涵说明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不 变 提 升 降 低 改 变 增 加 删 除 相 同 增 大 变 小 变 化 r居住用 地 r居住用地√√将中小学用地列为a33 r1一类居 住用地 r1一类居住 用地 √√将中小学用地列为a33 r11住宅用 地 r11住宅用地√√增加原r13道路用地、 原r14绿地 r12服务设 施用地 r12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 √√将中小学用地列为a33 r2二类居 住用地 r2二类居住 用地 √√包括原r2二类居住用 地、原r3三类居住用地, 将中小学用地列为a33 r20保障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色块
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试用版本创建www.***.***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看)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来源:时间:2005-7-20 附件一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 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 为主的用地。 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1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 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13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14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 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2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22公共服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2)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一)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 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 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 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r21 r22 r23 r24 二类居住用 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 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
城市用地分类和土地分类标准
长沙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条文第二篇城市用地规划标准准则 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一级类二级类含义 01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 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 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 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 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 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 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 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 地。 013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公用设备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