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 1 — 吴江市人民政府文件 吴政发, 2009? 82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吴江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吴江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试行)》 已 经市政府第 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相 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 2 — 吴江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试 行) 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提高土地集 约利用水平, 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我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管理,根据国务院、 江苏省、苏州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 法。 第一章 拆 迁 管 理 第一条 在本市范围内, 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拆迁集体土 地房
鞍山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1/7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鞍政办发【2006】10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鞍山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事《鞍山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二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鞍山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及附属物补偿管理,保障建设项目 的顺利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参照国家,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千山风景区集体土地上实施 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房屋 拆迁管
沧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沧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集体土地 征收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 出台了《沧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沧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征收集体土地需要对房屋等建筑物进行拆迁补偿、安置的, 适用该《办法》。《办法》中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被拆迁人指的 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主管部门。被拆迁人所在区、县人 民政府负责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的具体工作。被拆迁人所在的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txt有谁会对着自己的裤裆傻笑。不敢跟 他说话却一遍一遍打开他的资料又关上。用了心旳感情,真旳能让人懂得很多事。╮如果 有一天,我的签名不再频繁更新,那便证明我过的很好。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 2009年04月09日15时59分1896 主题分类:土地房产农业农村 “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的通知 榕政综[2009]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 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关于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思考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如旧村整治,其拆迁和安置地块的集体土地性质未变,这种拆迁矛盾不大,本人不作论述。另一种是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目前因城市化进程推进和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碰到的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数量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本文对此作重点论述。
市政府关于印发靖江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靖江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索引号:md001-b0500-2008-238 2008-10-2115:04:24 靖政发〔2008〕49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靖江市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靖江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 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靖江市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 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维护拆 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泰州市征地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为了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征地)实 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拆迁人)补偿
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探讨与研究
积分 都是垃圾 撒旦发生发大 水范德萨 发撒旦 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 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建设征收和征用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 置的,适用本办法。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因建设需要使用其剩余土地,涉 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按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房 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工作(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
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关于的批复》(湘政函〔2009〕118号)批准同意,现予 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该办法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市人民政府授权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 湖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实施、协调、监督、管理以及 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九年七月二日 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 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
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大中小发表于2011-1-2013:53 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将主要内容刊登如下: 新浪乐居论坛)\7z.n;[0y&z3a+s 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v!q/q,n 新浪乐居论坛$k:a)w0~&m:d1g3l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依法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 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以下简称被拆迁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新浪乐居/s4_4s* 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其房屋
2012年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切实 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和征用集体土地,其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 物的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 后,因建设需要使用其剩余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其他地上附着 物的,按本办法执行。 国家建设使用国有农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以及 乡镇企业使用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征收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
郴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附件
-1- 附件1 郴州市农村村民房屋(含装饰、装修)拆迁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类 别 等 级 主要特征 自拆自 建 补偿标 准 征购 补偿 标准 增减因素 钢 混 结 构 一 等 1.2层以上,桩基础或筏板基础,承重全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现浇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层高3米以上,屋面上部有架空 隔热层或平坡型隔热层,框架间均为24厘米眠墙填充; 3.外墙全粉饰、贴外墙砖,有玻璃饰物及石质材料贴面,内墙粉刷, 涂料罩面; 4.室内地面全部为石质材料或瓷砖; 5.木制或石膏、金属物饰顶,有木制墙裙,固定壁柜,门、窗套全 包装饰; 6.有防盗门、防盗网,全部铝合金门窗; 7.厨房、卫生间设施配套齐全,室内外水、电、卫设施齐全。 8501000 1.层高在3米的基础上,每增减10厘 米,增减1%; 2.使用年限5年后,每增加1年,按建 筑面
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市政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八月四日 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 维护被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 发(2004)2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因建设征收集体土地,使用国有农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53号)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昆政办〔2009〕5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4月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昆政办〔2009〕53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4月8 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22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我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53号
-1-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政办〔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已经2009 年4月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22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我市主城区集体土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 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南府发〔2008〕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征地拆迁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和《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 体土地,需要补偿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 负责全市集体土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008年04月16日15时49分2426 主题分类:财税审计土地房产 “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南府发[2008]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和《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
泰兴市城市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h322379186cs 顺丰:592240017890 ea727200367cn 泰兴市城市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为规范城市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根据《泰兴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泰兴市宅基地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泰兴市城市新区本次拆迁范围为:东至东三环路;西至济川路(南二环路北侧)、羌溪 河(南二环路南侧);南至南三环路;北至中兴大道。 凡在上述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均适用本细则。 二、拆迁安置方式 拆迁安置的方式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成套住宅房、复式住宅房)和自拆自建。 三、拆迁安置位置 l、产权调换 成套住宅房安置地点在南二环路北侧、学院路西侧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 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 通知 南府发[2008]15号 2008-2-26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中华会计网校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和《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需要补偿 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征收集体土地及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也按市场价
国家是否有政策,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也按市场价? 以下是2010年拆迁法征求意见稿,并没有明确规定城镇和农村区别,不过产权都是应该进行 评估的!所以应该是按市场价格进行! 第十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 予补偿。 第十九条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 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 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 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广州首次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广州首次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08年01月02日15:53:26稿源:信息时报发表评论订阅新疆手机报 广州市首次出台《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 定》将集体土地房屋分为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两类进行补偿补偿安置,并对住宅房屋确 定了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农民自建的3种具体标准。 其中住宅货币补偿标准,分成132个区片执行,同一区片分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和宅基 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两者相差600元/平方米。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最高的是东山湖区片, 为4800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有两个计算公式,每套房子都可套入两公式进行计算,再按 照算出的最高金额进行补偿。此外,每户至少可按50平方米核准补偿。 非住宅房屋评估确定补偿价 据了解,此前广州市没有统一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由各区不同项目 征地时按照各自情况进行评
株洲云龙示范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实施细则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 通知》(株政发〔2011〕2号)文件,结合云龙示范区征地拆迁工作实际,特制 定本细则。 一、关于土地补偿 (一)征地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缴费均按照《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 委员会关于征地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株云龙管发〔2010〕43号)文件标准 执行, (二)青苗补偿按株政发〔2011〕2号文件规定执行。持有合法证件的苗木 经营户可参照《关于青苗(生产)补偿费、苗圃移植搬迁费补偿的补充规定》(株 云龙征指发〔2010〕4号)执行。 二、关于房屋补偿 (一)房屋补偿严格按株政发〔201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房屋内外生产生活设施实施包干补偿,标准为7000元/人。 (三)房屋装修补偿无等级,只按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三类,分 别按照300元/㎡、280元/㎡、200元/㎡的标准包干计算补偿;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资讯http://www.***.***
南莫镇集体土地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站内检索: 南莫镇关于印发《南莫镇集体土地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南莫镇集体土地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经南莫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南莫镇集体土地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全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完善村民(居)民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保证拆迁房屋得到合理的补偿并妥善安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政 办发[2008]41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建设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海安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 技术规范及其它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综合本镇实际,特制订《南莫镇集体土地村民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一、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规范: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2)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委托拆迁协议书
. 合同范本精选!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委托拆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范围 二、委托内容 经初步调查摸底,上述地块居民住宅屋面积约×㎡(以实际拆迁安置面积为准), ×户。 甲方委托房屋评估机构对上述居民房屋进行评估,由乙方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 补偿标准按××号文。甲方负责申办该地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乙方协助办理。 三、动迁完成期限:乙方自甲方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个月完成该地块所 有居民住宅的动迁工作,若具体进场动迁时间变动,则以甲方通知为准。如需上报 拆迁办裁决的,以申请时间为准,期限顺延,但裁决房数与执行户数不超过总被拆 迁户的×%。如因甲方原因延误时间,期限顺延。 四、完成标准 乙方完成该地块动迁工作的标准是:搬迁腾空上述居民住宅移交空房给甲方。 五、动迁补偿安置劳务费的结算和给付方式 1、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