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施工监理抽检与质量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交质监函 [2009]23 号 关于统一施工监理抽检与质量评定 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建设局、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各项目执行办公室: 当前,我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工作中,监 理在试验检测抽检频率、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方法上不统一。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工作行为,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工程管理实际,现将监理的抽检和分 项工程质量评定方法统一要求如下: 一、监理抽检 “抽检”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已批准使用的 原材料、混合料和已完工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抽查检测、 测量和取样试验。 “抽检频率”是指监理抽检次数相对于施 工单位根据合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的规定进行施工自检的次数的 比例。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 材、沥青、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 抽检
关于资产支持证券财务报告有效期及期后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资产支持证券财务报告有效期及期后 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管理人、相关业务参与人: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 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 露指引》相关规定,为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信息披露行为,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计划说明书引用特定原始权益人、增信方 的财务报表应在其最近一期截止后六个月内。各季度末,管理人 应当就本所在审或发行前备案申请的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及时做 好财务报告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和在审项目财务数据更新 (一)新申报项目 各季末结束前5日内,管理人新申报资产支持证券的,原则 上需提交特定原始权益人 1 、增信方最新一期的财务报告(如12 月26日后新申报项目需提供当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并对计 划说明书、评级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予以更新;申 请文件不符合要求
关于缴退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1— 马招采中心〔2011〕3号 关于调整投标保证金缴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投标人资金压力,更好 服务招标采购交易市场各相关主体,现将办理投标保证金缴退有 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汇款人名称必须 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必须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及标 段,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 一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未标 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不良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文件 —2—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一)非中标候选人 1、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公示结 束后,即可填写《非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附件 1)交于市招标采购
关于“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事项的启事
无锡教育学院学报第23卷第3期 中小学美术教育改革的信息关注较少,这样在自己 的教学中很难结合目前新的中小学美术教学的实际 要求。由于缺乏对现代新的教育观念的认识,教学 内容、教学方法比较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素质教 育的要求。记得过去有些高师院校曾有这样规定: 即所有青年教师都必须轮流下中学担任一至二个学 期中学美术课的教学任务,以此保持高师美术教学 与中学美术教学的联系,有利于青年教师在自己的 专业教学中更好地结合中学美术教学实践的要求。 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对高校青年教师也 是一种锻炼和学习,一种掌握中学教学第一手信息 资料的途径,在自己的教学和教改科研方面均大有 益处。新的国家美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很高,高校 教师不经实践,转变观念,将难以胜任。另外,高师 美术教育专业应该与当地教育部门的教研中心、中 小学美术教研组、美术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2012年度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2012年度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 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筑[2012]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 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 管理水平,我厅正组织研究制定新的劳保费用管理办法。经研究 决定,现将建筑施工企业2012年度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发放的2011年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 定卡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6月30日。 二、省内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
关于调整定额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定额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 文件 内建工[2008]319号 关于调整定额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受我国经济形势发展和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2008年建筑市场中的人工、材料价格 发生了很大变化。施工企业和各盟市造价管理部门普遍反映:人工费价格上涨过快,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中,人工费出现亏损;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工程,由于钢材、水泥等主要建 筑材料价格市场波动幅度大,出现施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问题。造成目前建筑市场价格 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承包商都无法预测和控制的。为维护建设、施工单 位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经研究,决定对 2004年计价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和固定价格合同中的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具体问 题,通知如下: 一、定额人工费调整 (一)调
关于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质质函[2007]6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设交通委):根据我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7]299号)的要求,定于今年9月中旬开始,组织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
关于统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标识样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1— 关于统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标识样式及有关事项 的通知 京建发〔2011〕90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施工、监 理等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真实性,依据《北 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北京市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标识样式,并要求检测机构在检测报告中加盖统一检测标识。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监制的钢印作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标识, 以下简称为钢印检测标识(样式见附件1)。 二、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方可使用钢印检测标识。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钢印检测标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钢印使用的管理。 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应当加盖钢印检测标识。
连续梁施工注意有关事项技术交底
杭长客专工程 技术交底书 工程名称:杭长铁路客运专线2标施工合同段:hczj-2标编号: 交底内容连续梁施工 单位工程名称萧山浦阳江特大桥、庙前1#大桥 分部工程名称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里程dk38+458.63~dk55+994.455 交底日期交底地点分部四楼会议室 关于连续梁施工过程中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墩身施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检查墩顶预埋防落梁钢筋型号、数量、位置,以及防落梁的平面 尺寸与标高。 1、要检查支座垫石预留孔的孔位、深度、直径以及垫石的平面尺寸 与标高。 2、要检查临时支座预埋的钢筋型号、品种、数量、平面位置以及临 时支座的几何尺寸与标高。 3、要检查墩顶预埋的接地端子的位置,并检测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4、要检查每个墩安装的支座型号、位置、标高、平整度是否符合要 求。 5、
关于环保检测项目有关事项的申请
关于环保检测项目有关事项的申请 咸宁市市政府、咸宁市环保局: 湖北鸿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位于咸宁市咸安区107国道旁 凤凰工业园区。在省质监局和省环保厅的监督、考察下,同 时也符合国家对于机动车检测所颁发的《中华人名共和国大 气污染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和 其他的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之后,湖北鸿达车辆 检测有限公司获得了车辆检测所需的相应的资格证书和资 质。现湖北鸿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有能力对全咸宁市的机动 车辆进行车辆安全检测和环保检测。 湖北鸿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在2014年年底修建完成3条 环保检测线和3条检测线,并采用“稳态工况法”对机动车 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特此申请实施环保检测业务,望各级领导批准。 湖北鸿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日
钢丝绳使用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钢丝绳使用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 交通部文件 交水发[2005]470号 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局、委)港航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 务管理局: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 已经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各港口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学习,加强 对《办法》的宣传,顺利做好港口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为实施好《办法》,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工验收 《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港口工程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 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 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港口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 完成;水下工程的善后处理,不得遗留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的隐患;施工单位按
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帐户财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国库制度改晕 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审批 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2002年11月13日财办库[-2002]56号文) 根据《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继 续清理整顿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监发 [-2002-]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中国人 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 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 (以下简称《办法》),各中央预算单位前一段时间已对 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在此基础上,为做好中央预算单 位银行账户财政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中央预算单位应对照《通知》和《办法》的 各项规定,对清理检查后准备保留的银行账户作进一 步的核查,确保拟上报审批的银行账户符合规定要求。 二、为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
关于预拌混凝土等生产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散办〔2015〕7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粤府〔2014〕72号),预拌混凝土等生产项目建设征求意见事项未纳入我办权责清单。为明确转变职能后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项目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我办不再受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征求意见事项。各级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设工程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及时消除建设工程的质量隐患和预防不合格工程的出现,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交通部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 交通部文件 交水发[2005]470号 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 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局、委)港航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以下 简称《办法》)已经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各港口管 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对《办法》的宣传,顺利做好港口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为实施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关于交工验收 《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港口工程交工验收由项目 法人负责组织。 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 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 交工验收。 港口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合同约 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水下工程的善后处理,不得遗留有碍航行 2 和作
巫溪县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巫溪府发〔2009〕6号)
巫溪府发〔2009〕6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 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 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县情 实际,制定我县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经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区域分类和安置补助费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不同区域被征收土地面 积计算。一类地区(县城规划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2000元;二类地区(乡镇规划区: 乡政府所在地、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的土地补偿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加强节能项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加强节能项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加快节能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节能项目监督检查及日常跟踪管理,确保节能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发挥预期节能效
关于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r\n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2]112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在高速公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 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 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综[201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为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 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的规定,现就从土地出让 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以下简称教育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计提教育资金口径,增设科目单独核算 从2011年1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 地区)所辖市、县(区),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 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
关于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3)
交通部文件 交水发[2005]470号 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局、委)港航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发布, 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各港口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对《办法》的宣传,顺 利做好港口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为实施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工验收 《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港口工程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 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 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港口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水下 工程的善后处理,不得遗留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的隐患;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
关于民用建筑外墙隔热保温技术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民用建筑外墙隔热保温技术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5 关于民用建筑外墙隔热保温技术应用 有关事项的通知 穗墙建〔2013〕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 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的精神,进一步 规范我市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设计,确保外墙保温工 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 况,现就民用建筑外墙隔热保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推广应用外墙自保温系统。外墙自保温系统 具有工序简单、施工方便、安全性能好、便于维修改造、 与建筑物同寿命等特点,是节能建筑外墙保温技术发展的 主要方向,在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时,应优先采用蒸压加气 混凝土砌块等外墙自保温系统。 二、建筑物外墙宜采用浅色饰面,以减少外墙太阳辐 射吸收热,改善墙体隔热性能。 三、我市属于夏热冬暖地区,建筑物热桥效应较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加强节能项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加强节能项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加快节能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节能项目监督检查及日常跟踪管理,确保节能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发挥预期节能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把节能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作为今后节能资金安排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对存在问题项目的地方和企业采取适当的限批措施。
关于调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完善中央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及其补充规定中的单位范围、管理方式及年检工作等事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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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村庄规划设计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