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文档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请求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 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 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 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 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 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 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 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 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
论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变更的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变更监理是监理工作实践中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内容.本文主要论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变更如何做好监理.
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终版
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 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 前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确保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依据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结合本地工程设 计实践,编制完成《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规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中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环境卫生、燃气管 道、综合管网、公交站场9个工程类别。 本规定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重庆市设计院、重庆交通大学、招商局重 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煤国际工程 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原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钢 铁集团设计院、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编
浅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变更的监理
强调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变更监理工作的重要性,阐述了施工前、施工中加强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的方法,建议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完善监理工作各项管理制度,以提高监理效果,确保监理目标的实现。
市政公用工程可研编制深度要求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 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 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 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 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 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 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 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 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研究 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道路工程可研编制情况汇报-20140610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道路工程可研编制情况汇报-20140610
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总则 1.0.1为加强对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 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1.0.3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阶段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必要时,可 增加可行性研究阶段,其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 本标准提出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属基本要求,不影响项目设计合同提出的其他要求。 1.0.4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方案设计文件 1)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2)应能据以编制工程估算; 3)应满足项目审批的需要; 2初步设计文件 1)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2)应满足各专业设计的平衡与协调; 3)应能据以编制工程概算; 4)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 1)应满足施工、安装及植物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方案设计 2.1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2.2设计说明 2.2.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2.2场地概述 2.2.3总平面设计 2.3设计图纸 2.3.1场地现状图 2.3.2总平面图 2.3.3功能分区图 2.3.4种植设计总平面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2.3.8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三、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1.2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3.2设计总说明 3.2.1园林景观专业 3.2.2给水排水专业 3.2.3电气专业 3.3设计图纸 3.3.1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2、总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 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 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0-/7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 -1-/78 而成。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 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版 1总则 1.0.1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 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 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 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 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 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 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 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 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 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质质函[2007]69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 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 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方案设计 2.1一般要求 2.1.1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 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 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注:投标方案按标书要求密封或隐盖编制单位和扉页。 2.2设计说明书 2.2.1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列出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 环境评价报告、地形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 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 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 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目录
荆门市市政园林设计研究院第1页4/4/2013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目录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目录...........................................................................................................................................................................1 一、总则.........................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规定
2k332000市政公用工程相关规定 2k332010《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2k332011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 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工程范围包括:城镇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供水工程、城市 排水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地下交通工程、城市供气工程、城市公共广场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轻轨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1.城镇道路工程 2.城市桥梁工程 3.城市供水工程 城市(镇)供水工程(含中水工程)包括水源取水设施、水处理厂(含水池、泵房及附属设施)和供 水管道(含加压站、闸井)的建设与维修工程。 4,城市排水工程 5、城市供热工程 城市供热工程包括热源、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含储备场站)的建设与维修工程,不包括采暖工程。 6.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包括气源、管道及其附
建设部文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3]84号 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 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 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 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竟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230 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 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前言 本规定依据国家
某设计院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结构专业)
某设计院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结构专业)——b、新《规定》修订的几个要点: 1. 2003年版共有145条(总则8条、方案设计14条、初步设计47条、施工图设计76条),2008版共有161条(总则9条、方案设计14条、初步设计44条、施工图设计94条)。根据工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要求 4.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第4.2 节至第4.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 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 2合同要求的工程顶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引后直抵进入施工图田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 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见第3.10节)。 3各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什,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 归档保存。 4.1.2总封面标识内容。 1项目名称; 2设计单位名称; 3项目的设计编号; 4设计阶段; 5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4.2总平面 4.2.1在施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电气)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 3.6建筑电气 3.6.1在初步没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3.6.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 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 和版本号); 5)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 2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行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关专业 的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总则 1.0.1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 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 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 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 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 度可参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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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城市规划设计-助理规划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