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工作细则教程文件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工作细则 2011-11-29 17:46 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批程序 和管理工作,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项目内部审计办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 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单建人防工程的审批 人防工程审批程序,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顺序进行报批。 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和 零星项目。 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 件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二)中、小型项目由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其中项目建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工作细则 (2)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工作细则 2011-11-2917:46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批程序 和管理工作,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项目内部审计办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 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单建人防工程的审批 人防工程审批程序,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顺序进行报批。 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和 零星项目。 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 件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二)中、小型项目由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其中项目建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工作细则
ndoverallleadershipresponsibilityforsafety.administrativedeputyiswithinthescopeoftheirrespectiveresponsibilitiesatvariouslevelsofsecurityresponsibility,inchargeofsecurityworkinthecontextofleadership,responsibletothechief.fifthopenpitproductionsafetyaccidentinvestigationsystem,performedonaproductionsafetyaccident"fourno"principle.imposedonproductionsafetyaccidentreportstep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 (2008年5月1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5月16日通 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1997年5月 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西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 地下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5月16日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整 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 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 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部门:xxx 时间: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修改 无锡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 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 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 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 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b5e2rgbcap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应当遵守 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人防工程建设与 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 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造价控制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造价控制——人民防空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它贯穿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之中。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分析了人民防空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提出应当采取措施,供造价管理人员参考。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造价控制
**资讯http://www.***.***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和投资管理规定,加强对人防 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防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人防工程建设造价审计。 第三条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属行政性监督、管理,审计所需经费由组织审计的人防 办公室安排。 人防工程建设造价审计实行有偿服务,比照各地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服务标准收费。 第四条人防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本办法和国家审计署等单位颁发的《建 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建设项目违纪的罚没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承担人防工程建设内部审计的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人 防工程建设投资损失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造价控制
人民防空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它贯穿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之中。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分析了人民防空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提出应当采取措施,供造价管理人员参考。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
精选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 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 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 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 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 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 益事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精选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 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 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 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 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 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 益事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1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1/13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根 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 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 则。b5e2rgbcap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新建。p1eanqfdpw 第四条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 建设监理工作,对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行业 资质管理。dxdita9e3d 第五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展计划委员 会、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 公室: 现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财政部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 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 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 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则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 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 。 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 ,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防空地下室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实施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办法
沈阳市人民防空建设平战结合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10830 【实施日期】19910830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平战结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防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全民性的战备工作,它的根本 任务是为战争和灾害来临时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条件,避 免和减少国民经济损失。平时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发展经济,也是加强城 市立体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人民防空建设必须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 重点建设”的方针、遵循实事求是、稳步发展、因地制宜、讲求效益的原 则,不断提高人防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水平。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人防战备建设平战结合工作的领导,及时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抓好本规定的实施。计划、 建委、财政、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1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1/13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 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和国家 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版权文档,请 勿用做商业用途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的人 防工程。 本细则所称人防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和结合 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 途 第四条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 建设监理工作,对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行业资 质管理。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第五条人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 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 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 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 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 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 益事业建设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则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 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 。 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 ,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防空地下室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实施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aaaaaa 沈阳市人民防空建设平战结合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10830 【实施日期】19910830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平战结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防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全民性的战备工作,它的根本 任务是为战争和灾害来临时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条件,避 免和减少国民经济损失。平时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发展经济,也是加强城 市立体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人民防空建设必须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 重点建设”的方针、遵循实事求是、稳步发展、因地制宜、讲求效益的原 则,不断提高人防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水平。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人防战备建设平战结合工作的领导,及时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抓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 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 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 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 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 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 益事业建设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岗位说明
1/1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岗位说明 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职能办理人员承诺期限 1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 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 做出受理决定 王冬、朱迪无 2审核岗 审查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 许可的意见 岳山水无 3复审岗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王智利无 4审定岗按照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杜克前无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155号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已经2003年4月30日省人民 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金山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的管理,提高城市总体防护功能, 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 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 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 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1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 程建设监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 (国人防办〔200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 程项目监理活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地下交通干线及其 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工程的监理活动 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人防工程建设必须实行监理,对未委托人防工程建设 监理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各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受理报 监业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不予进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本规定所指的人防工程是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为保障战时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04号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2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77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周伯华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七 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 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 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 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第五条 县级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2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BIM服务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