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厦建筑()50号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精品资料
关于发布厦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取费 标准的通知 厦建筑〔 2012 〕 50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 依据《厦 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 (厦建工 [2012]51 号) 的要求及《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 (厦建工 [2012]52 号) , 我局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组织测算了建筑工程施工文明施工计价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费,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应费率计算, 费率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布的 现行费率基础上调整为: 项目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 文明施工 1.05% 1.63% 2.28% 安全施工和临时设施费执行现行相应的费率标准。 二、安装、市政、园林绿
厦建筑〔2012〕50号-关于发布厦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厦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 厦建筑〔2012〕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 文明标准化水平,依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厦建工[2012]51号)的要求及《厦门市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厦建工[2012]52号),我局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站组织测算了建筑工程施工文明施工计价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现予以公布,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应费率计算,费率在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费率基础上调整为: 项目名称一类二类三类 文明施工1.05%1.63%2.28% 安全施工和临时设施费执行现行相应的费率标准。 二、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其他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
四川省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 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 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 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 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 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 (2)
四川省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 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 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 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 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 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20201020174643)
四川省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 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 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 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 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 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20201023194844)
四川省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 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 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 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 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 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标准(湘建价2007403)
湖南省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7]403号 关于调整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 标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高危 行业企业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 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 的规定,现对《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中的工 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费率见附表),从2008年 1月1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 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安全技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 (2)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 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 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 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 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 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 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 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 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 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 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 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 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 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 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第1页共27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 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 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 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 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 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
福建省安全文明施工取费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经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研究同意, 现将《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 境保护的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调整如下: 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取费标准。 1、建筑工程 序号项目名称取费基数一类二类三类古建筑工程单独 土石方工程 1文明施工分部分项0.70%1.00%1.20%1.06%0.23% 2安全施工工程费0.80%0.90%1.00%0.85%0.06% 3临时设施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20201020160656)
1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 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 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 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 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 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 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 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
监理取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5月1日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 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 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 益,根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20201023173431)
1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 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 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 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 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 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 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 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
建筑监理取费标准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 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 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 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 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1]
第1页共27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 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 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 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 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 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
最新监理取费标准__670号文
1 2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 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 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 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 设
最新监理取费标准__670号文
精心整理 页脚内容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 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 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 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 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
轨道3号线-计费依据及取费标准
轨道3号线-计费依据及取费标准
监理取费标准
京发改〔2007〕759号签发人:张万恒 张玉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 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原北京市物价局、原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程建设监 理费收费标准实施办法》(京价[收]字[1996]第043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 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 (委): 为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取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00二年十月十五日计价格[2002]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 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 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 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的合
建筑安装取费标准
建筑安装取费标准 各组成部分参考计算公式如下: 一、直接费 (一)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1)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4)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 (1)材料基价 (2)检验试验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机械台班单价 (二)措施费 本规则中只列通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各专业工程的专用措施 费项目的计算方法由各地区或国务院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自行制定。 1.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2.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3.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周
新监理费取费标准[2007]670
投资额投资下限投资上限取费下限取费上限取费基准额系数乘积20%off 600500100016.5030.1019.221.0015.38 1000300030.1078.106.104.88 3000500078.10120.8014.0511.24 50008000120.80181.0020.4716.37 800010000181.00218.6030.6024.48 1000020000218.60393.4043.8035.04 2000040000393.40708.2078.6062.88 4000060000708.20991.40141.80113.44 6000080000991.401255.80198.20158.56 80000100000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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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市政交通规划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