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外设计施工单位承接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上海市国外设计施工单位承接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沪府发( 1985)108 号 第一条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加强对国外设计、 施工单位承接建设工程的 管理,促进本市经济建设,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外商投资、 中外合作投资、 我国投资的建设工程委托国外设计、 施工单位进 行设计(包括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下同) 、施工,以及国外设计、施工单位 承接或者与国内设计、施工单位合作承接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委托国外设计、 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须由工程筹建单位 (或 由工程筹建单位委托的中方代理单位,下同) 向中方区、 县、局一级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称市对外经贸委) , 同时抄报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建委) 。 市对外经贸委收到申请报告后, 应在三十天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6]10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 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 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情 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底加固、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行政 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工 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9月21日市政府第57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 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 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
合肥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安 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 5米)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 复杂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 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 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 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 本市深基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 深基坑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深基坑工程设计(含监测)方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1-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6年05月26日 沪建交〔2006〕105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2月6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 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 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底加固、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2006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建交〔2006〕105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2月6日主任办公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 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 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底加固、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
上海市(港口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上海市(港口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情况表 (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通用)a2-1-4 报监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标段 分包工程发包单位分包工程名称 序 号 姓名现场职务(岗位)性别年龄证书名称和编号手机号进场日期出场日期 1.本表从项目管理机构建立起启用。2.已变更的人员不得删除,新增或变更人员连续填写。 3.附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承诺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的任命文件、证书复印件。人员变更附变更文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选定管理规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选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建交[2011]14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选定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选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日常管理,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及《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沪府办发[2010]46号)的要求,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确定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的抽取、选定。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规定
政策与法矮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沪建建[2003]11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o0三年三月十一日 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 的认定管理,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节土节能、资源综 合利用以及有利于保护环境和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建 设工程材料,不断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需求,根 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凡符合《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 定基本条件和品种目录》规定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 其国内生产企业或者境外、国外产品的代理机构,均 可申请办理《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证书》 (以下简称《认定证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Word文档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9月21日市政府第57次常 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оо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 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 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 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建设
2010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根据2010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公布 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进行修正)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 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建 设工程文明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10-01-11 主要内容说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共有35条,重点在适用范围、管理部 门职责、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施工前期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农民工作业和生活 环境,以及道路管线、拆房、夜间施工等方面作了制度设计。 (一)关于适用范围 《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和房屋 修缮、房屋拆除、施工配套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这次我们除了传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外,将范围扩大,房屋拆除工 程和施工配套纳入管理范围。施工配套主要是为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配套服务的混凝 土、预拌砂浆生产站,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和钢模板、钢管、扣件加工场站等。 (二)关于管理部门职责 《管理规定》明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 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8号令)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9月21日市政府第57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 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 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草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草案)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确保安 全生产,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 好的作业环境、市容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周边影响的施工 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房屋 拆除、施工配套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文 明施工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 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具体监督管理。 本市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9月21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 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 施工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
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基坑降水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
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基坑降水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3)
沪建研[2004]415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 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行为,强化建材使用相关 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安 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行为,强化建材使用相 关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安 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材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1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秩 序,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执 行合同信息报送制度。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执 行。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招 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以及各类一体化、专业分包和劳 务分包等合同。 第三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 理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的监督管理。市建设管 理委行政服务中心、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和市建设工程安 全质量监督总站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 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 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务、绿化、房屋、民防等专业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建研[2004]415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 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行为, 强化建材使用相关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 和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安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上海市 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行 为,强化建材使用相关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确保本市建设工程 安全和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安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规定。 第一条上海市建设和管
大中修及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 工程部工作手册 大中修及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版次01 共2页第1页 1.目的 规范大中修、增建及改造工程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项目辖区内的所有大中修、增建及改造工程。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组织大中修、增建及改造工程。 3.2工程所在物业管理项目部和质量部参加工程验收。 4.工作内容 4.1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1.1超过了交付使用的保修期; 4.1.2未过保修期,当人为损毁严重的; 4.1.3属政府形象工程或公司形象工程; 4.1.4不可抗力所造成的; 4.1.5因管理工作需增建的管理用房或改造工程; 4.1.6具备大中修费用或公共维修基金已到位的。 4.2工作流程 4.2.1由主管部门或需求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4.2.2工程部根据申请,初审是否符合立项的条件; 4.2.3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4立项
消防工程管理规定
1 新时代家园小区消防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两名、项目经理两名、材料员一名、资料 员一名、值班人员两名和四个施工队组成: 1、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本项目所有内、外联事务。 2、项目经理分别负责一、二标(南区);三四标(北区)的各施工 单位、监理公司、甲方以及外围的协调工作,负责该区域内的施工组 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现场安全秩序的管理与监督、材料的合理 使用等(一、二标负责人:左进峰;三、四标负责人:孙立成)。 3、材料及保管员负责进场材料的验收保管、出入库材料的受理、材 料账目的建立及管理,项目部配备的工具、设备的监督管理,材料现 场的秩序和项目部所有区域内的卫生监督管理,值班人员的考核管 理。 4、资料员负责所有资料、文案的组织和报审,数据统计等。 5、值班人员负责项目部内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院 内的卫生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2)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相 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 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 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 计、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管理部门。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深基坑工程 的管理工作。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市内四区深基坑工程设计 方案的评审工作;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辖区 内深基坑工程
土方工程管理规定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泉州晋江机场改建工程新建航站楼工程 -1- 土方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工程名称泉州市晋江机场扩建工程 一、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生产经理:王宇为项目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土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 技术负责:刘杨威对土方工程施工技术、工程资料全面负责。 施工员:宋平担任土方工程施工员,主要负责土方工程施工管理。 质量员:陈鹏担任土方工程主管质量员,负责土方工程的质量管理。 测量主管:陆军负责建筑物轴线定位、承台地梁定位及标高复核等测量工作。 安全员:陈维君为项目安全主管,全面负责土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监 督工作。 二、施工准备 1、技术负责编制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管理员进行方案交底。 2、生产副经理编制总体进度计划,施工员根据总体计划要求负责编制每周进 度计划。每周六由土方施工员编制下周进度计划及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0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要求, 由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以多种 方式征求了有关消防、民防、交通、水务、交警、气象、卫生、设计等单位 的意见,参考了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一般要求;3、总平面;4、建筑; 5、结构;6、建筑电气;7、给水排水;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9、热能 动力;10、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为了不断完善本规定,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注意总结经验、积累 资料,并将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 务中心(地址: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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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岩土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