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2年主要工作(摘要)
2012年上海建设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为重,以安全稳定保和谐,以项目带动稳增长,以功能提升促转型,以安居畅行惠民生,以改革创新强管理,努力推动建设交通行业的科学发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2年主要工作(摘要)
2012年上海建设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为重,以安全稳定保和谐,以项目带动稳增长,以功能提升促转型,以安居畅行惠民生,以改革创新强管理,努力推动建设交通行业的科学发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拍挂用地 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拍挂用地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改革意见》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拍挂用地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提 高行政效能,按照依法行政、市场优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根据相关国 家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制订本意见。 一、招拍挂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业、旅游、金融、服务、娱乐、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用 地及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取招拍挂方式。 (一)出让土地的确定 上述用地分别由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根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文件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沪建交联[2006]553号 ————————————————————————————— 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使用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 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 [2003]2116号)、建设部《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建 建[1997]167号)、《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市政府 第35号令)和建设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经 研究,决定近期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和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未使用安全玻璃的既有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述职报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述职报告——一、强化法治观念,组织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立法调研起草 (二)推进政府转变职能 (三)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市民的监督 二、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建设 (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工程报建规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和施工安全,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 装修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第四条(管理部门和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基坑工程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沪建交[2010]90号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上海现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主编的《基坑工程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沪建交[2012]347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行政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 沪建交〔2012〕347号 各业务处室、事业单位: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已经市建 设交通委2012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规范 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推动政务公开,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上 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建设交通 委依据法定职权,按照本规定程序制定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 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市建设交通委内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批准园林杂志社筹建《园林》刊委会
《园林》杂志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旗下三大主流媒体之一,她以风景园林学科为基础,坚持知识性、专业性、科普性的办刊宗旨,创刊二十多年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品牌形象,尤其是她外扬专业、内涵文化、图文并茂、通俗可读、编读互动的特点而深受业内外各界人士的喜爱。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沪建交[2011]10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本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规定》,并经专家审核,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定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负责解 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0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 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编 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 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消防、民防、交通、水务、交警、气象、卫生、 设计等单位的意见,参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市建设管理机构职能 的批复》(沪委〔2015〕725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沪委〔2017〕364号)规定,设立上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各施工单位相互之间协议备案。 2.取消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施工工程质量分歧裁定。 3.取消优秀农民工评选。 4.取消混凝土搅拌站厂绿色环保达标考核评价。 5.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6.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 工程师注册的初审。 7.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8.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本刊讯2012年1月7日,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在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由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主任沈秀芳主持,参加会议的有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的名誉主任陈策,顾问刘建航、周淮、石礼安、干观德、朱沪生、王振信、孙章,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俞加康、白廷辉,专家委员会周庆灏秘书长和宋键、胡章喜副秘书长,以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副秘书长等。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
合肥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安 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 5米)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 复杂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 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 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 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 本市深基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 深基坑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深基坑工程设计(含监测)方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全市大力降低建筑能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基础上,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与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系。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1-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6年05月26日 沪建交〔2006〕105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2月6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 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 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底加固、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建计联(2005)834号 沪价费(2005)0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 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 市场 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oo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 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
沪建交〔2011〕1034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建交〔2011〕1034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沪建交[2009]1633号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主编的《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067—2009,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2006年道路货运管理主要工作的打算
道路货运管理工作(危险品运输除外)根据上海道路货运特点,可分成两大块,一块是以港口、航空、铁路、公路枢纽为结点的省市际道路货运,包估进出市境和中转运输。另一块是城市道路货运,其货运起止点基本上在中心城区。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 试行办法》的通知 沪建交〔2009〕1552号 各区(县)建交委、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 题,请与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联系。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要求,结合本市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管理。 施工企业包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 (2)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沪建交〔2011〕97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 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 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要求,根据 本市建设工程实际,将本市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制度,明确 带班检查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考核办法等具体事项。 (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项目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企业 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 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散装水泥
1/3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沪财建[2002]11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08.01 【实施日期】2002.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上海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财建[2002]111号) 各区县财政局,上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各区县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清理整顿政府性基金精神,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减 轻社会负担,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
【沪建交(2012)684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下放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权限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下放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权限的通知 沪建交[2012]684号 各区(县)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的通知(沪府[2012]50 号)要求,部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下放到各区,由区(县)建设交通委负责。经研究,有 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由区(县)立项的本市规划工业区块内的产业项目,具体按沪府[2012]50号文附件1范围执行。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两级政府管理分工原则,各区(县)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应成立抗震办公室, 该机构应有专人负责、固定办公场所,单独挂牌。 三、机构职责 (一)区(县)抗震办公室在市抗震办公室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新建 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文件日常审查工作,对具体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文件,以区(县)建设 和交通委员会抗震办公室名义,单独出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世博会后本市建设工程复工、新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10〕974
1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世博会后本市建设工程 复工、新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建交〔2010〕9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 切实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巩固世博会期间建 设工程管理的良好成效,现就本市有关世博会后复工、新开工工程管理工 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加强对复工、新开工工地的审核 (一)复工工程的审核 按照市政府43号令停止施工的工地,需按下列程序办理复工手续: 1、自查、整改。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复核, 针对安全生产要求和文明施工标准开展复工条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的, 及时予以整改。 2、复工申请。建设单位填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工地复工申请 审核表》、并携带书面复工申请书、自查记录和文明施工承诺书,向工程所 在地的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工手续。 3、现场复核。
上海市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房地产优化学术委员会
上海市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 房地产优化学术委员会 主任委员(会长):王洪卫 副主任委员(副会长):陈仕中 陈伟峰 黄汉江 黄国平 潘其昌 秘书长:方 芳 副秘书长:冯忠中 史立辉 朱亚兵 俞 冲 周丽辉 陈远腾 顾 海 委员名单: 1.丁建宏 上海九阳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2.马汉文 上海海沧房地产开发经营总公司副总经理 3.马学森 中国五冶建设集团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4.王洪卫 上海金融学院校长、教授、博导 5.王新友 同济大学教授、博导、东江集团总裁 6.尤卫平 上海建工集团副总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7.毛军权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教授、博士后 8.方 芳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9.史立辉 上海京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博士 10.乐卫忠 上海市园林管理局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11.包建国 上海国泰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2.宁黎明 上海银行董事长、高级经济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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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BIM设计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