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13号令
1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213 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09 年 5 月 4 日省政府第 4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自 2009 年 8月 1日起施行。 省 长 姜大明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 法履行监督管
省政府令第213号《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4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 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姜大明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 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 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关于《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讲课提纲
1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宣贯提纲 东营市安监局宫祥勋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与大家共同学习省政府第213号令:?山东省工业生 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学习三个方面,同时 对有关疑虑进行解答,并针对不同项目进行举证。下面首先共同 学习一下?办法?的产生背景、解决的问题和贯彻实施需要注意 的问题。 2009年5月4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 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6月17日由姜大明省长签发、省政府第213号令颁布, 并于8月1日起施行。9月15日,省安监局在济南举办了第一 期?办法?宣贯培训班,市局部分科室成员、县区相关科室人员 大约2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回来后,市局结合我市实际,和 有关县区进行了沟通,并对省局落实?办法?的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鲁安监发[2009]81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安监局,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 以下简称《办法》),是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部重要的法规性文件。 对于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杜绝安 全生产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该 《办法》,严格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的范围 依据《办法》第七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并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 危险程度和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 的范围: (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 年5月4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8月1 日起施行。 省长姜大明 二○○九年六 月十七日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 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1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4日 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姜大明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领 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书
附件二: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书 (试行)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审查事项 受理日期 受理人 审查部门 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写说明 一、本审查书由负责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的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审查部门)填写。 二、本审查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 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所有“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用钢笔、 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审查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申请单位提交的《工业 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中的建设项目名称;“审查事项” 栏,分别填写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受理日期”和“受理人”栏,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收到申请的日 期和受理人;“审查部门”栏,填写审查部门的全称。 四、本审查书“申请单位”、“项目类型”、“总投资”栏,分别填写申请 单位《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
关于《山东省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讲课提纲(213号令)
1 关于《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讲课提纲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一块学习省政府第213号令:?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主要讲四个方面:一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的 概念和沿革,二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办法?解 决的主要问题,四是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的概念和沿革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09年5月4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213号令颁布,并于8 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省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立法上取得 的重大突破,也使我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向进一步完善迈出了一步, 形成了“一地方性法规、三规章、五规范性文件”的格局。一地方性法规是?山 东省安全生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到督管理局制样
1 申请日期:申请编号: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 (试行)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事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2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中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由负责工业生产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审查部门)填写; 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填写。 二、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 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所有“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 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 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事项”栏,分别填写建 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竣工验收。 四、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
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1 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15日广东省人民 政府第十一届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在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 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 督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对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在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设施、设备、装置、构(建) 筑物。 第四条在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1 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 《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 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 2009年4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安 全生产要求,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 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 单位)依法经批准、核准、备案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 建设
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陕西省 【发布文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 【发布日期】2007-09-29 【生效日期】2007-1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陕西省 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 《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7年第19次常务 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袁纯清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性工程 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
10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 《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日省人民政 府第7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从源 头上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 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运营、使用过程中用于预 防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系统、装置、建(构)筑物。 法律、法规对建
147号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147号 《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已经2010年7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 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 月1日起施行。 省长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在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 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 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 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在建建设项 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对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 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在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防范生产安全事 故的设施、设备、装置、构(建)筑物。 第四
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文号:第229号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9日 生效日期: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229号 《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业经2009年3月2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 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陈政高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 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以下 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
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2)
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2011年3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四川省人民 政府令第254号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 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运营、使用过程中 用于预防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系统、装置、建(构) 筑物。 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新修定)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 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 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 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
最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 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 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令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 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 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 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 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 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5yx'^+].]+f0d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 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 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 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 的,依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 word资料 申请日期:申请编号: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事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写说明 2 一、本申请书封面中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由负责工 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审 查部门)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填写。 二、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 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所有“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用钢笔、 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 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事项”栏,分 别填写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四、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
(整理)xx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附件
................. ................. 附件一: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xx至xx汽车专用二级公路大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第_合同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 程中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xx 至xx汽车专用二级公路大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 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 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 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来源:博安网发布时间:2015-4-2311:21:32 根据2015年4月2日《总局令77号:修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等规章的决定》修 订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 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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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电气销售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