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 [2006]82 号)文件精神, 为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 协助政府整顿规范和培育四川 省建筑机械设备、 模架租赁市场, 发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与自律作用, 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使散、乱的租赁行为纳入正规 管理渠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 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 混凝土机械、 桩式机械、 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以 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租赁业务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 四川省建筑业协会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做好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等工作,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一条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 租赁活动的下列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施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行业确认: (一)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 (二)对社会开展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并具有相关营 业执照的建筑业企业或其所属分支机构。 第二条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的行业确认,按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区域划分如下: (一)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活动的企业,由该城市建筑施工机械相关协会或建筑业协 会负责行业确认; (二)跨城市但未跨省(自治区)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 动的企业,由该省(自治区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地 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中,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与自律作用,推动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 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 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部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日趋活跃。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和规范,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中也出现了诚信缺失、信息不畅、“带病”机械租赁等问题,不仅引发了不少经济纠纷甚至法律纠纷,还造成了各种机械设备事故不断,危及了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实行在行业自律基础上的行业管理,组织对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进行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服务质量或社会信用差的企业施以必要的行业惩戒,组织拟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文本,建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信息平台,并依法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等,对于维护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刊全文刊登此《办法》,供相关企业参考。
(8)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 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 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 机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业务的企业以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租赁业务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组织对从事建筑施工 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进行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拟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文本,建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信息平台等。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332006.11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 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 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以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业务 的企业。 第四条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组织对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进行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 拟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文本,建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信息平台等。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负责承办。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的行业确认 第五条
《建筑施工机械租凭行业管理办法》
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转发你们。 请各地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中,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与自 律作用,推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 质量。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 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 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 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以及模 板、脚手架等施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文件 精神,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协助政府整顿 规范和培育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维护建筑施工机 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 发展,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 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 输机械、掘进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设备,以及模板、脚手 架等施工器具。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 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和自有建筑施工机械 并对社会开展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10- -11- 附件2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 行业确认申请表 企业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申请租赁活动区域 主要租赁机械种类 申请时间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印制 -12- 1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概况表 企业所在地邮编 工商营业执照 注册号 当年年审合格 税务证号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 申办联系人电话手机 企业人员 (总数) 出租机械数 (总台数) 设备总值 设备净值持有培训合格证书人数 起重设备安装工 程资质证号 施工安全许可证号 市建筑安全监 督机构、市建 筑安全协会审 核意见 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盖章)市建筑安全协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省建筑安全与 设备管理协会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确认结果: -13-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共18页文档
第-1-页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办市[2019]82号)文件 精神,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协助政府整顿 规范和培育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维护建筑施工机 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 发展,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施工机械租 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 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 输机械、掘进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设备,以及模板、脚手 架等施工器具。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 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和自有建筑施
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1 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转发?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建建函[2007]17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 知?(建办市,2006?82号)精神,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制定了?福建省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现转发给你们。各地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 能中,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推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 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文件 闽建质协[2007]046号 福建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2)
-1-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鲁建安协,2013?6号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行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 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精神,山东省建 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制定了?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 业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 施。在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 会秘书处联系。 附件: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2-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文件 精神,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协助政府整顿 规范和培育山东省
上海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1 上海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照建设部(建办市〔2006〕82号)《关于转发建筑 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2006〕 30号)关于《建设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协助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 作用,规范租赁行为,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 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机械、汽车起重机 械、高处作业吊篮等机械机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在本市从事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和用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对社会开展租赁业 务的建筑企业,应当受行业自律公约的约束和管理。 第四条外地进沪从事以上租赁业务的企业应持有中国建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示范文本1
1 ch-01-0901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 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 四川省建设厅 制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 合同编号: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承租人: 出租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 确认书号,级别,发证机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 下: 第一条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和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 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在租赁期届满前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机械,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 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条施工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一、起重机械及租金 机械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台) 标高 (米) 实际高度 (米) 进出场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1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 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 四川省建设厅 制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 合同编号: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承租人:四川广信建设有限公司 出租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 确认书号,级别贰级,发证机关四川省建设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 下: 第一条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和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盛世名城 施工内容:垂直运输货物及人员 使用地点:大天路 租赁期限:2012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在租赁期届满前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机械,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 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条施工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一、起重机械及租金 3 机械名称
云南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行业确认-细则
1 云南省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协会 云南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 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建筑施工机 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建协[2006]30号)的要求,为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 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 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 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 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本管理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的企业,以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租赁业务的
《建筑施工机械租凭行业管理办法》(2007)
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 建协【2007】12号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建 办市〔2006〕82号),做好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等工作,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一条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下列企业(以下简称 企业),实施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 (一)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 (二)对社会开展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并具有相关营业执照的建筑业企业或其所属分 支机构。 第二条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的行业确认,按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区域划分 如下: (一)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由该城市建筑施 工机械相关协会或建筑业协会负责行业确认; (二)跨城市但未跨省(自治区)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
山东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文件
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地 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中,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与自律作用,推动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 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 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 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
四川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 合本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活动适用本细则。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 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第三条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工作。负责四川省卫生厅移交的省直管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下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 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 域内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餐 饮服务许可的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每月公告取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年第9期2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 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布机关]建设部办公厅[文(令)号]建办市〔2006〕82号 [公布日期]2006.11.1[类 别]行政法·建设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建设局: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转发你 们。请各地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中,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 与自律作用,推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 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 合法权益,促进
江苏省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 ------------------------------------------------ 江苏省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行业确认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与 信用评价行为,促进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 据国家建设部转发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建 办市[2006]82号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是指用于建设工 程施工的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移动式起重机)、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 机械等机械设备和模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 脚手架钢管、扣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实行行业确认与信 用评价的行业自律制度
江苏省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1 江苏省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行业确认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行业确认与 信用评价行为,促进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 据国家建设部转发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建 办市[2006]82号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是指用于建设工 程施工的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移动式起重机)、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 机械等机械设备和模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 脚手架钢管、扣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实行行业确认与信 用评价的行业自律制度。实行行业确认和信用评价的企业,包 括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租赁的企业以及对 社会开展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租赁活动的建筑施工 企业。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的会员单位在从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加强对建 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 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71号令《建筑工程许可管理办法》 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而制定的,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公路工程施 工许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 前应当依照本细则等有关规定,向管理工程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 工程、各类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建 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属于基础设施、公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 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建设 部第71号令《建筑工程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工程(包括新 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细 则等有关规定,向管理工程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 工程、各类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 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属于基础 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 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 查、决定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 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四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负有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职能的部门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许可机关)。 许可机关按照简政放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运用食 品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2—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超高层建筑监理工程师,总监,总代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