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3 结构 3.1 结构设计原则与结构选型 3.1.1 防空地下室的主体结构、出入口部、孔口和防护设备等应按照防 护要求和受力情形做到各个部位抗力相和谐,防止显现由于局部破坏而阻 碍主体结构的防护密闭性能。 3.1.2 防空地下室结构在满足设计抗力的前提下,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构 件应采纳“强柱弱梁(弱板) ” 和“强剪弱弯”的设计原则进行设计。 防空地下室应充分利用受弯构件和大偏心受压构件的变形来吸取核爆 冲击波的能量,以减轻支座截面的抗剪与柱子抗压的负担,确保结构在屈 服前不显现剪切破坏和屈服后有足够的延性,最终形成塑性破坏,而不是 脆性破坏,从而提升结构的整体承载能力。 受弯构件应采纳双面配筋。双面配筋对承担核爆动荷载作用下可能的 回弹和防止在大挠度情形下的构件坍塌十分重要。 在构造上,应专门注意在梁、板、柱的节点区应有足够的抗剪、抗压 能力和足够的钢筋锚固长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1总则 1.0.1本措施适用于全国各类民用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 1.0.2本措施遵守执行国家的现行规划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结合各地实践经验,是 对全国民用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中共性问题制定的技术措施。 1.0.3使用本措施时,除应遵守国家方针政策外,还应遵守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等地 方政策与规定。 1.0.4本措施可与国家建筑标注设计图集(一下简称“国标图集”)05j804《民同建筑工程 总平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配合使用。 2基地总平面 一般规定 基地总平面设计应以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当地主管部门提供 的规划条件为依据。 基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使用要求,注重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 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的空间,以适应建设发展的需要。 基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自然地形、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特殊地区建筑给水排水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特殊地区建筑给水 排水 10.1湿陷性黄土地区给水排水 10.1.1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等级的划分 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等级的划分,是根据湿陷量的计算值和自重湿陷量的计 算值等因素,按表10.1.1判定。湿陷等级越高,对防水的要求也就越严。我国湿 陷性黄土工程分区详见附录j—1及附录j—2。 表10.1.1湿陷性黄地基的湿陷等级 湿陷类型 △zs(mm) △s(mm) 非自重湿陷性场地自重湿陷性场地 △zs≤7070<△zs≤350△zs>350 △s≤300ⅰ(轻微)ⅱ(中等)— 300<△s≤700ⅱ(中等)ⅱ(中等)或ⅲ(严重)ⅲ(严重) △s>700ⅱ(中等)ⅲ(严重)ⅳ(很严重) 注:当湿陷量的计算值△s>600mm,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zs>300mm时,可判为ⅲ级, 其他情况可判为ⅱ级。 10.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送审稿召开了审查会
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共同编制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送审稿于2009年4月22—23日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召开审查会: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水、循环冷却水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水、循环冷却水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雨水
5雨水 5.1建筑物雨水系统的划分与选择 5.1.1建筑物雨水系统划分 1屋面雨水系统按设计流态划分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属于重力输水管道,管道中的水流状态随管道进口顶部的 水面深度而变化。该水面深度随降雨强度而变化,不可控制,管道输水过程中会 出现多种流态:有压流态、无压流态、过渡流态。过渡流态在某些情况下可表现 为半有压流态。屋面雨水系统可按不同的流态设计。 1)半有压屋面雨水排水系统。主要采用65型、87(79)型系统雨水斗,管 网设计流态是无压流和有压流之间的过渡流态。以下简称为87斗雨水系统。目 前我国普遍应用的就是该系统。 2)压力流屋面雨水排水系统,也称为虹吸式雨水系统,采用虹吸式雨水斗。 管网设计流态是有压流。以下简称为虹吸式雨水系统。 3)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水系统。采用重力流雨水斗。管网设计流态是无压流 态,系统的负荷能力确定中忽略水流压力的作用。由于目前的重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筑产品选用技术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筑产品选用技术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筑节能篇
-1- -2-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建筑节能专篇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3- 前言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2007)是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 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一套以指导全国建 筑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节能设计的技术文件,是对《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2003)节能设计部分内容的补充、深化、汇总和完善,是节能设计标准的细化与 延伸。《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2007)包括《建筑》、《结构》、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五个分册,内容基本涵盖目前可应用于 工程建设的节能技术的全部内容。编制的目的是为了大力推行和实施建筑节能,建 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工程建设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指导工程设计人员正确选择和应用成熟的节能技术,进行建筑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电气》 23机房工程 一般规定 本章主要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弱电 间、控制室的设计。 机房工程设计包括机房、弱电间、控制室等场所的建筑结构、空调、给排水、 供配电、接地、消防、安防、环境和设备监控等系统的要求。 机房工程设计应确保智能化和信息化系统运行的稳定可靠,为工作人员提供良 好的工作环境。 机房 机房是指民用建筑物内为电子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交换设备、信息处理设备、信 息存储设备、通信设备、控制设备、系统布线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提供运行环 境的建筑空间,包括数据机房、通信机房等。 根据机房所处行业/领域的重要性、使用单位对机房内各系统的保障、维护能 力及由于场地设施故障造成网络信息中断/重要数据丢失在经济和社会上造成的损 失、影响程度,将机房从高到低划分为a、b、c三级。 机房分级标准、性能要求和系统配置见表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电气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电气》 23机房工程 一般规定 本章主要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弱电间、控制室的设计。 机房工程设计包括机房、弱电间、控制室等场所的建筑结构、空调、给排水、供配电、接地、消 防、安防、环境和设备监控等系统的要求。 机房工程设计应确保智能化和信息化系统运行的稳定可靠,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机房 机房是指民用建筑物内为电子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交换设备、信息处理设备、信息存储设备、通信设 备、控制设备、系统布线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提供运行环境的建筑空间,包括数据机房、通信机房 等。 根据机房所处行业/领域的重要性、使用单位对机房内各系统的保障、维护能力及由于场地设施故 障造成网络信息中断/重要数据丢失在经济和社会上造成的损失、影响程度,将机房从高到低划分为a、 b、c三级。 机房分级标准、性能要求和系统配置见表:—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2010-05-0716:5716预 应力混凝土结构 16.1一般规定16.1.1预应力结构构件应根据结构类型及构件部位选择采 用有粘结或无粘结预应力。对于主要承重构件和抵抗地震作用的构件宜采用有 粘结预应力,并保证灌浆质量;对于板类构件(包括扁梁和次梁)宜采用无粘结预 应力;在水下或高腐蚀环境中的结构构件,不应采用无粘结预应力结构;悬臂大 梁不应采用无粘结预应力。 16.1.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 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 段进行验算,必要时应考虑振动影响。 16.1.3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中,应考虑预应力施加顺序与结构施工顺序 的关系及其对结构的影响。 16.1.4预应力构件截面尺寸的确定除考虑结构方案、荷载等条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2)
1总则 1.0.1本措施适用于全国各类民用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 1.0.2本措施遵守执行国家的现行规划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结合各地实践经验,是 对全国民用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中共性问题制定的技术措施。 1.0.3使用本措施时,除应遵守国家方针政策外,还应遵守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等地 方政策与规定。 1.0.4本措施可与国家建筑标注设计图集(一下简称“国标图集”)05j804《民同建筑工程 总平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配合使用。 2基地总平面 2.1一般规定 2.1.1基地总平面设计应以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当地主管部门 提供的规划条件为依据。 2.1.2基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使用要求,注重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 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的空间,以适应建设发展的需要。 2.1.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12672009版1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版1、2、6、7章 2009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1、2、6、7章) 第一章总则 nationaltechnicalmeasuresfordesignofcivilconstructionelectric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department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afetysupervisionministryof housingandurban-ruraldevelopmentofthep.r.china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chinainstituteof-builoinestanoarooesign&research 关于发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的通知建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8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电气》8电气照明 8电气照明 8.1一般规定 8.1.1在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工作性质和环境条件,使工作区或空间获得良好的视觉效果、 合理的照度和显色性,以及适宜的亮度分布。 8.1.2在确定照明方案时,应考虑不同使用功能对照明的不同要求,处理好电气照明与天然采光、建 设投资及能源消耗与照明效果的关系。 8.1.3照明设计应重视清晰度,消除阴影,减少热辐射,限制眩光。 8.1.4照明设计时,应合理选择光源、灯具及附件、照明方式、控制方式,以降低照明电能消耗指标。 8.1.5照明设计应在保证整个照明系统的效率、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保护环 境,节约能源。 8.1.6照明设计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所对应的照度标准、照度均匀度、统一 眩光值、光色、照明功率密度值、能效指标等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给水排水》 1总则 1.o.1为了在民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贯彻节能的方针,正确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标准、 规范(程),特编写《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给水排水》(简称《专篇》)。 1.0.2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物的能源消耗,合理 有效地利用能源。其主要内容是降低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日常运行能耗和采用可再生能源。 1.0.3本《专篇》适用于全国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民用建筑与居住小区的给水排水工程设计, 其他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可参考使用。 1。0.4本《专篇》是对2003年出版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一给水排水》(简称《措 施》)的补充。 1.o.5本《专篇》是在总结以往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国家现行有关节能的法规、标准、规范(程) 的细化和补充,提供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篇-电气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节能专篇 电气 作者: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行业发展司 出版社: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在民用建筑工程电气设计工作中,大力推广和实 施节能方针,编制《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以下简称《节能专篇》。 1.0.2《节能专篇》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电气设计;对于工业企业建筑工程的 节能设计,应结合其工程实际,可参考使用。 1.0.3本篇为《节能专篇》中的“电气”篇,重点介绍建筑电气工程的系统配置、设备选择、电气控 制的节能措施。 内容包括:供配电系统的负荷计算、供电质量要求、设备选择;电气照明设计和控制;建筑物的暖通 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电动机、电梯、门窗等设备的控制;计量仪表及其控制管理;可再生能源的 利用等部分。对传统的常用节能措施进行了汇总、深化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介绍
1《规划·建筑》分册《规划·建筑》分册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规划总平面,包括总则、基地总平面、竖向设计、道路、停车场、室外活动和运动场地、绿化景观环境设计、管线综合,共8章。第二部分为建筑设计,包括总则、个体设计、地下室、墙身、楼地面、顶棚、屋面、楼梯坡道、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门窗、其他部位、室内装修工程、厨房、卫生间、设备用房、建筑无障碍设计,共16章。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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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电气
日志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日志列表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电气 复制地址 转载 分享 apple2010年03月10日10:22阅读(10)评论(0)分类:个人日记 举报 字体:大▼ o小 o中 o大 4应急电源 2010-02-0321:06阅读177评论2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电气》 ttt001原创,word版本规范网络首发独出,欢迎传播阅读学习。 4应急电源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民用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中额定电压230/400v应急电源系统。包括机组容量 2000kw及以下的自备应急低压柴油发电机组、eps应急电源装置、ups不间断电源装置、蓄电池组、太阳 能光伏蓄电池电源系统的设计。 4.1.2应急电源的设置原则 1应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 2根据不同建筑物的性质、用电负
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
1总则 1.0.1本措施适用于全国各类民用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 1.0.2本措施遵守执行国家的现行规划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结合各地实践经 验,是对全国民用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中共性问题制定的技术措施。 1.0.3使用本措施时,除应遵守国家方针政策外,还应遵守所在省、直辖市、自治 区等地方政策与规定。 1.0.4本措施可与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以下简称“国标图集”)05j804《民用 建筑工程总平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配合 2基地总平面(重点掌握) 2.1一般规定 2.1.1基地总平面设计应以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当地主 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为依据。 2.1.2基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使用要求,注重节
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结构)
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结构)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200730132435)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 23机房工程 23.1一般规定 23.1.1本章主要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中的电子 信息系统机房、弱电间、控制室的设计。 23.1.2机房工程设计包括机房、弱电间、控制室等场所的建筑 结构、空调、给排水、供配电、接地、消防、安防、环境和设备监 控等系统的要求。 23.1.3机房工程设计应确保智能化和信息化系统运行的稳定可 靠,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3.2机房 23.2.1机房是指民用建筑物内为电子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交换设 备、信息处理设备、信息存储设备、通信设备、控制设备、系统布 线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提供运行环境的建筑空间,包括数据机 房、通信机房等。 23.2.2根据机房所处行业/领域的重要性、使用单位对机房内 各系统的保障、维护能力及由于场地设施故障造成网络信息中断/ 重要数据丢失在经济和社会上造成的损失、影
我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我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收费项目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 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 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 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 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 收费标准 1、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 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2、工程设计中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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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建筑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