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
1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市建设市场秩序, 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 员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业行为, 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 业质量,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 理制度,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50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中价协〔2011〕021号)、《山 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管理办法》 (鲁建标字 [2004]8 号)、《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 》(青岛市人民政府 令第 209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是指经全国统一考 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经统一考试合格取 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和《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 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 ,并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 动的人员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
1 关于印发《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 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建立科 学、全面、公正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制度,市建管局修订《青岛市工程 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2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青岛市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 员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 业质量,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 理制度,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山 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管理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信用考核办法
1 附件12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青岛市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 员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 业质量,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 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是指取得《造价工程 师注册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山东省工 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并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 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 价计价活动的所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第二章考核管理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站)负责,各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
1.附件12-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12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青岛市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 员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 业质量,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 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是指取得《造价工程 师注册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山东省工 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并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 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 价计价活动的所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第二章考核管理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站)负责,各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
1.附件12-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12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青岛市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 员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 业质量,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 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是指取得《造价工程 师注册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山东省工 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并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 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 价计价活动的所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第二章考核管理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站)负责,各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
12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12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青岛市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 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业质量,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 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是指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员资格证书》和《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并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 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所有工程造价专业 人员。 第二章考核管理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青岛 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站)负责,各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2012(发布稿)
1 关于印发《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执业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 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 业人员执业行为,建立科学、全面、公正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 业考核管理制度,市建管局修订《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 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青岛市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 员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 业质量,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 理制度,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山 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
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标准
类别序号良好行为描述加分值 1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建筑业协会)50分 2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40分 3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30分 4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省政府)青岛市市长质量奖(市政府)30分、20分 5 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青岛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市建筑业协会) 10分、8分 6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市建筑业协会) 10分、8分 7全国市场质量信用a等用户满意工程(中国质量协会)10分 8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协会)、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 (山东省安装协会) 15分、10分 9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10分 10 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成果(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山东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1- 青建发,2009?101号 ━━━━━━━━━━━━━━━━━━━━━━━━━━━━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青岛市市政工程监理 企业及项目总监考核管理办法》、《青岛市市政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评价规定》的通知 各区、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规范市政工程监理 行为,提高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科学评价企业安全生产 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青岛 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青岛市市政工程 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考核管理办法》、《青岛市市政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动态评价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2- 附件:1.青岛市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考核管理办法 2.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总结
1 附件3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自律意识、自控能力和整 体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完善市场管理体系,维 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 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 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四条信用考核坚持“科学公正、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高 度联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 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具体负责市南、 市北、李沧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 和业绩的日常考核统计。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 word完美格式 附件3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自律意识、自控能力和整 体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完善市场管理体系,维 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 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 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四条信用考核坚持“科学公正、量化评价、动态监管、 高度联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 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具体负责市南、 市北、李沧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 和业绩的日常考核统计。其他区、
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总结
附件3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自律意识、自控能力和整体 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完善市场管理体系,维护 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 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 本市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 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四条信用考核坚持“科学公正、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高 度联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 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具体负责市南、 市北、李沧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 和业绩的日常考核统计。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
1.附件11-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附件11 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 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 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 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受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 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 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遵循“动态考核、突出重点、 科学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 工
11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1 附件11 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 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 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 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受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 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 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遵循“动态考核、突出重点、 科学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
11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2)
1 附件11 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 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 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 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受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 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 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遵循“动态考核、突出重点、 科学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
青岛市拆迁管理办法拆四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5年)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六次会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公布,自2006 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条例》的决定 2005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 决定批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5年8月30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aaaaaa 【发布单位】81508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1-07-09 【生效日期】1981-07-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1981年7月9日青岛市人大通过、市政府颁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建设有利生产,方便生 活,文明、整洁、优美的社会主义城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城市建设必须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实行统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 加强宣传教育,依靠群众,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把城市建设好、管理 好。 第三条第三条市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农业 社队等单位和所有居民,均应遵守本
青岛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
2007年9月29日1 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和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恢复性建设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地下、 水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设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管理工作,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建筑规划管理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第五条建筑规划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实行批前公示制度。下列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公
工程造价专业执业证书考试目录
工程造价专业执业证书考试目录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培训和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工程造价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2、注册二级建造师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3]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 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
专题工程造价专业执业资格
专题工程造价专业执业资格
青岛市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青岛市建设工程 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 业)自律意识、自控能力和整体素质,建立
谈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职业道德-精选文档
谈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职业道德 数十年来,我市造就了一支逾4000名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 专业技术队伍,广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分布在建设、施工、 设计、监理和造价咨询等单位不同的岗位上,为工程造价确定与 控制发挥了巨大作用。 工程造价管理涵括着工程技术、经济、管理、财务以及金融、 法律等相关知识。近年来,我市采取不同形式对工程造价专业人 员实施了继续教育。去年末,聘请同济大学教授针对工程造价全 过程管理进行了专题教育。还编写整理了近4万字的工程造价专 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教育内容包含思想道德修养、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财务文件、监理造价控制文件、合同管 理资料、国外工程招投标、施工索赔等专业知识,并通过工程造 价信息网发布,供大家随时登陆学习。省住建厅《关于山东省工 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等级 证书的专业人员,要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
谈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谈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2)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住建[2011]524号 各市建委(局),绥中、昌图县建设局: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诚信体系,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辽宁省政府第60号令)精神,现将《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行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6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专业人员(造价专业人员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住建[2011]524号 各市建委(局),绥中、昌图县建设局: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诚信体系,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辽宁省政府第60号令)精神,现将《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行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6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专业人员(造价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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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化工技术应用化工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