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80-2007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ICS 03.100.01 A10 备案号: 20782-2007 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6 DB46/T 80 — 2007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2007-05-30 发布 2007-08-01 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T 80 — 200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标签:标题] 篇一: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 的通知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建字【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组织制订了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见附件1)和验收规范(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 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要坚 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完善后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附 件: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2.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一)交易厅棚。市场交易大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架结构。有条件的宜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标签:标题] 篇一: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 的通知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建字【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组织制订了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见附件1)和验收规范(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 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要坚 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完善后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附 件: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2.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一)交易厅棚。市场交易大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架结构。有条件的宜
肇庆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1 肇庆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修改稿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市场 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 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经营以 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具有固定交易场所和相应设 施,有若干经营者入场经营,对各类农副产品和食品实行集 中、公开交易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利用固定场所,通 过出租场地,提供相关设施和服务,开展农贸市场经营的法 人。 本办法所称入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独立从事经 营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 区域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 关部门依法做好农贸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贸市场设计规范
v1.0可编辑可修改 1 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 [2005-12-30]·作者:·来源:浙江农网 前言 为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引导农贸市场的规范化、 标准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市场协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干冰、杜泽贵、王晓文、吴晓兰、郑勤。 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 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 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 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v1.0可编辑可修改 2 文件,其随后所有
农贸市场设计规范
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 www.***.***[2005-12-30]·作者:·来源:浙江农网 前言 为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引导农贸市场的规范化、 标准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市场协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干冰、杜泽贵、王晓文、吴晓兰、郑勤。 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 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 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 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
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
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 为推进浙江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现农贸市场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 代化,省工商局会同省市场协会、省标准化协会制定了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地方 标准——《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并于2006年1月12日开始正式实施。 《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 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 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 不注日期的引用
建设农贸市场申请报告
第1页共11页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建设农贸市场申请报告 篇一:农贸市场新建项目申请书 农贸市场新建 项申请企业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报 日期: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 书目 ? 目录 1、项目申请 书⋯⋯⋯⋯⋯⋯⋯⋯⋯⋯⋯⋯⋯⋯⋯⋯⋯⋯.12、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33、项目资金 申请报告⋯⋯⋯⋯⋯⋯⋯⋯⋯⋯⋯⋯⋯⋯⋯.104、项目立项 报告⋯⋯⋯⋯⋯⋯⋯⋯⋯⋯⋯⋯⋯⋯⋯⋯⋯.135、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156、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证⋯⋯⋯⋯⋯⋯⋯⋯⋯⋯⋯⋯⋯⋯.167、企业法人 身份证⋯⋯⋯⋯⋯⋯⋯⋯⋯⋯⋯⋯⋯⋯⋯⋯.178、税务登记 第2页共11页 证。。。。。。。。。。。⋯⋯⋯⋯⋯⋯⋯⋯⋯⋯⋯⋯.189、项目备案 确认书、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环境影响
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可研报告
某某县县---镇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某某县县---镇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改造升级 项目 1.1.2项目法人:某某县县---某某公司合作社 1.1.3项目负责人:宋天仁 1.1.4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工程总投资205.8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92.90万元, 占总投资的93.7%,其它费12.93万元,占总投资的6.3%。 建设内容:在某某县县---某某公司原有农贸市场原址上,改扩 建农副产品及旅游纪念品轻钢结构交易大棚、门面商铺及辅助设施, 新增建筑面积2365m2,入场经营户达到200户—300户,市场容 量800—1500人。除了继续扩大农副产品批发交易经营以外,根据 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古城遗址公园,挖掘---历史文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 文明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二、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亮证(牌)经营,明码标价, 分类设摊。无摊外摊、场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三、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水产区、牲畜区、熟食区有自 来水龙头,有洗槽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经销活禽的 有固定的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活杀家禽的有封闭式炉子、瓷 砖式水池、密闭式垃圾桶等卫生设施。每批宰杀结束后,必须冲 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农贸市场的冷藏设备符合卫生要求。 四、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卫生许 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餐具有消毒保洁设施。直接入口食品 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从 业人员工作衣帽齐全洁净,个人卫生良好,食品卫生知识熟悉。 市场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2)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推荐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 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 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 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 定本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 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 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 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
某农贸市场车辆管理措施范本
解决方案系列编号:fs-zd-04017 第1页/共1页 某农贸市场车辆管理措施 vehiclemanagementmeasuresinafarmer'smarket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 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xx农贸市场车辆管理措施 车辆管理的重点是防止车辆乱放及车辆丢失,根据xx农 贸市场的地下停车场规划情况,在车辆管理上面将实施以下 管理措施: (1)了解业户车辆情况,实行便捷停放 (2)实施停车专用车位制度 (3)地下停车场设减速坡,限制车辆行使速度 (4)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农贸市场内 (5)根据停车区域情况科学设置足够的标识牌和停车设 备、设施 请输入您的公司名字 fonshiondesignco.,ltd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 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 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 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 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得擅自改变核定过 的营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 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 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 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2)
11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 制度 二○一六年三月 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民生市场 12 目录: (一)、经营管理制度.....................................................................................................................1 1、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3 2、市场文明经营公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1 标准农贸市场 管 理 制 度 二○一三年十二月 1 目录: 一、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1 二、市场文明经商公约................5 三、市场环境卫生制度................8 四、市场食品安全制度................9 五、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六、治安防范制度....................12 七、市场工作人员规范................13 八、日常巡场检查制度................14 九、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16 十、食品退市制度....................18 十一、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19 十二、食品进销货台帐管理制度........21 十三、协议准入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2)
-1- 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 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二、市场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 食品不得上架销售。 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 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 格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市场退出;属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场主办方要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位进行清洗 消毒,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 经营户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五、市场主办方要督促食品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工作,经营户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 执行,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 六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
-1- 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 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二、市场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 食品不得上架销售。 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 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 格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市场退出;属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场主办方要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位进行清洗 消毒,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 经营户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五、市场主办方要督促食品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工作,经营户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 执行,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 六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第1页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 理制度》 杭州一鸿市场研究中心编写 2017年2月 第2页 索引目录: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2 市场环境卫生制度........................................................................................................7 市场食品安全制度........................................................................................................8
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试行)》及《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验收办法》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 建设规范(试行)和验收办法的通知 渝商委发〔2010〕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为保证我市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验 收工作,市商委组织制订了《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试 行)》《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验收办法》,现印 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和督促市场业主做好项目建设工 作,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依据建设规范和验收办法,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商业农贸市场规范通知 抄送:商务部,市财政局、市建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4月28日印发 —2— 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试行) 为提升完善乡镇商贸功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加快乡镇农贸市 场规范化建设改造,特制定本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 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 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 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 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 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 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 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 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 整改的,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100元,情节严重者, 收回摊位(门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场有 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 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 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 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 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 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 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 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1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 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1- 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 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二、市场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 销售。 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将被控制的检 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办 理市场退出;属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场主办方要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位进行清洗消毒,经营者 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经营户在取得《卫生许可证》 后方可经营。 五、市场主办方要督促食品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工作,经营户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好进 货台账,记录
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农贸市场 经营行为,方便群众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建设、经营以 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县(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 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协调、指 导和监督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 统筹、协调,并对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贸市场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服务配套设 施。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制定优惠政 策,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促进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建 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 局、方便群众、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 --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文明管理,开展经常性 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二、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亮证(牌)经营,明码标价,分类设摊。无摊外摊、场 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三、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水产区、牲畜区、熟食区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和下 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经销活禽的 有固定的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活杀家禽的有封闭式炉子、瓷砖式水池、密闭式垃圾桶等 卫生设施。每批宰杀结束后,必须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农贸市场的冷藏设备符合卫 生要求。 四、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 餐具有消毒保洁设施。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 款分开。从业人员工作衣帽齐全洁净,个人卫生良好,食品卫生知识熟悉。市场上不得销 售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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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房建工程标准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