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释义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释义 1、总则 1.1 明确《导则》制定的目的。 1.2 说明《导则》适用范围是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郊区(县)新建的住宅工程(含商住楼、公寓); 改建、扩建的居住性房屋亦可参照《导则》要求执行。 1.3 指出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和渗漏问题,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的重点。 1.4 住宅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监理过程中,应将《导则》作为重要的依据。 2、基本规定 2.1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各参建单位在 通病防治工作中应各司其职。 2.2 指建设单位必须承担通病防治中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并在施工合同中充分体现。对施工合同已经签定 的工程,应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予以列支。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指审查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工程施工图的各级建设工程图纸审查单位。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指南京市(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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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质 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导则。 1.2本导则实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 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在住宅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 各自职责履行《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 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 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 制。 1.4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 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细则
奥体新城a2地块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要点及工作方法、措施 监理手段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 监理现场检查用表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细则目录 一、专业特点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三、控制要点及监理工作方法 1、卫生间等渗漏控制要点及方法 2、外墙面渗漏控制要点及方法 3、墙外裂缝控制要点及方法 4、楼地面粉刷层空鼓、起砂控制要点及方法 5、外墙门窗渗漏控制要点及方法 6、房间几何尺寸和净高的监控要点及方法 7、屋面渗漏控制的监控要点及方法 8、地下人防渗漏要及和方法 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 五、监理现场控制检查用表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房建工程以下几个部位:楼地面、屋面渗漏、厕所、厨房渗漏、外墙 面、外窗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2)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 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 制。 1.4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 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2)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市建筑工程局 关于印发实施《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二○○四年三月一 日宁建基字[2004]154号、宁建工字[2004]138号 各区、县建设(建工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各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二年多来,市建委、建工局组织专题 组,经在28个项目上进行试点,取得了防治质量通病的阶段性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编 制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住宅建设、勘察 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宣贯《导则》,狠抓落 实。凡二○○四年三月十日起新开工的住宅工程,应全面贯彻《导则》的要求。图纸 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施工图中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措施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3)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发布日期:2004-3-1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 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 行有效的控制。 1.4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 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 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筑 龙 网 ww w. zh ul on g. co m 关于印发实施《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 宁建基字[2004]154号 宁建工字[2004]38号 各区、县建设(建工)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政为 民,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二年多来,市建委、建工局组织专题组,经在28个项目上进行 试点,取得了防治质量通病的阶段性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 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住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 可行的措施,宣贯《导则》,狠抓落实。凡二oo四年三月十日起新开工的住宅工程,应全面贯 彻《导则》的要求。图纸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施工图中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措施,各级质 量监督机构必须将这项工作列入日常重点检查内容,加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 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 制。 1.4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 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
实施“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细则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细则 1 b13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细则 2 实施“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细则 1.本细则编写依椐 1.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2*****设计院的******工程的设计图纸 1.3规范、规程: 1.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3.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3.4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增
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不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 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近几年来的工程质量情况,特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结合本地区现阶段工程质量实际状况制定,以期对住宅工 程中存在的裂缝、渗漏、透寒等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责任主体 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及大连市《关 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1.5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对全 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区、市、县工程质量监 督站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当地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 治工作。 2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2.1建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合建设[2008]34号 关于印发实施《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有效防治住宅工程 质量通病,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我委于2007 年1月1日印发实施了《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试行),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 关部门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形成了《合肥 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 就正式实施《导则》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必 须全面贯彻实施《导则》的规定。 二、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导则》相关规定,并将具体 措施落实到设计文件中。 三、审图机构应严格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 列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点。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导则》规定的技术措施和实 施细则进行施工。 五、监理单位必须将《导则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合建设【2008】34号 关于引发实施《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有效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 要,我委于2007年1月1日印发了《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经过一年 多以来的试行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形成了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就正式实施《导则》的有关规 定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导则》的规定。 二、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导则》相关规定,并将具体措施落实到设计文件中。 三、审图机构应严格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点。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导则》规定的技术
南京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2)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质 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导则。 1.2本导则实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 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在住宅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 各自职责履行《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 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
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保证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指导住宅工程相关质量通病防治 (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新建的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现阶段注重于住宅工程存在的 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为了不断扩充完善《导则》,各单位在执行《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住 宅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待施工工艺条件成熟时进行相关内容的补充和修定。 1.4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 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导则》 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4.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5.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6.楼地面渗漏水防...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4.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5.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6.楼地面渗漏水防治技术措施 7.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8.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9.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10.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 11.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1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05年6月 1总则 1.1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住宅工 程的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各环节施工质量通病的防治(以下简称 通病防治),特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各县(市)可 参照执行。 1.3本导则是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状况,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4.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5.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6.楼地面渗漏水防治技术措施 7.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8.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9.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10.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 11.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1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05年6月 1总则 1.1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规范住 宅工程各环节施工质量通病的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特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1.3本导则是针对本地区住
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 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 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出现的裂缝、渗漏等 质量通病进行有效控制。 1.4未开展通病防治工作的住宅工程,不得参加市各级评优奖活动。 1.5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执行《导 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市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应列入工程预决算。对于 施工合同已签订的工程,如施工单位按照本《导则》要求组织实施,并经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 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 制。 1.4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 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20200803131932)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 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 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处,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 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 入审查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 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①、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宁波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本导则参考: 1、北仑区质监站编工程质量通病培训讲义。 2、宁波市住宅现浇板裂缝控制措施。 3、开发区住宅工程现浇砼楼层面板防裂设计与施工指南。 4、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一、基本要求 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规范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防治导则。 2、结合工程质量实际情况,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 控制。 3、为加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在开工前由参建各方编号《住宅工 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表1),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填写《住宅工程质 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表2)及监理单位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工作评估报告》(附表3)等相关表格文件。 4、质监站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工作。 5、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预决算。 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1、建设单位 (1)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
淮安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 淮安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 1.3、在住宅设计、施工、监理、图纸审查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 各方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建设单位 3.1.1、根据建设部建质[2004]18号文要求,建设单位是质量通病防治的第一责 任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召开专题会,协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资料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主要从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混凝土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内容共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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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外装预算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