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审核告知单 (2)
1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审核告知单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确定的 鼓励类、允许类属于本级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 一、申报材料 l 、申报单位要求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申请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名称、 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 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3) 、项目建设地点、对土 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4) 、环境影响评价; (5) 、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 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 3、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 (营业执照 )、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 企业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 用证明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审核告知单
1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审核告知单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确定的 鼓励类、允许类属于本级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 一、申报材料 l、申报单位要求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申请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 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 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 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 (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 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3、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 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 用证明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审核告知 (2)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审核告知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属本级核准的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政策并 使用非政府性资金进行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要求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的申请文件 2、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 申请报告应符合《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6、涉及用海的项目,还应提供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海域使 用预审意见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供招标基本情况表 8、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具体包括:(1)、 国有资源经营性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政府特许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审核告知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审核告知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属本级核准的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政策并 使用非政府性资金进行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要求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的申请文件 2、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 申请报告应符合《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6、涉及用海的项目,还应提供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海域使 用预审意见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供招标基本情况表 8、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具体包括:(1)、 国有资源经营性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政府特许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受理通知书标准版
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受理通知书 受理号:第(xxxx)xxxx号 项目申请人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经审查,该建设项目符合我委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受理的规定,决定受理项目申请人的申请。 特此通知。 年月日 经办人:电话: 2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补正材料通知书 登记号:(xxxx)xxxx号 项目申请人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需补正的 材料名称 根据我委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受理的规定,需 补正上述材料,待材料补正后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年月日 3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不予受理通知书 登记号:(xxxx)xxxx号 项目申请人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经审查,该建设项目不符合我委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受理的规定,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备案和审批工作具体操作办法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备案和 审批工作具体操作办法 一、项目的受理 应由包头市发改委进行核准、备案和审批的投资项目,以 及由自治区核准须由市发改委初审或提出意见的项目,统一 由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发改委窗口受理。 项目受理后,由市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按照项 目所属行业送发改委相关专业处室办理。 二、项目核准 (一)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 按照管理权限,应由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进行核准的投资项 目,由项目单位报自治区发改委初审或提出意见后,报国家 发改委核准。 包头市发改委负责协助项目单位做好衔接工作。 (二)自治区发改委核准项目 按照管理权限,应由自治区进行核准的投资项目,由项目 单位报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其中自治区管理的大型企业和企 业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需由包头市发改委提出意见。其它 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需经包头市发改委初审并提出意见。 由包头市发改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建设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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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就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发出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就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为规范节能项目节能量的审核方法、审核程序和审核行为,我们编制了《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指南》规定了节能项目节能量的审核依据、审核原则和方法,并对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和审核报告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此外,《指南》还以附件的形式发布了《节能量的确定和监测方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就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发出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就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为规范节能项目节能量的审核方法、审核程序和审核行为,我们编制了《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指南》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的通
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 受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鲁发改审批〔2007〕1156号)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有关 单位,各大企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已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 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并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需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由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管理处负 责统一受理,并统一向项目申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 受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鲁发改审批〔2007〕1156号)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已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 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并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需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由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管理处负 责统一受理,并统一向项目申请人发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新
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 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一系列 配套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需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 项,由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管理处负责统一受理,并统一向项目 申请人发送办理结果。 第三条省发展改革委受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规范、高效、公开、公正,热情为部门、市县、 企业和基层单位服务。 第二章审批类建设项目的受理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受理审批类建设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省级政府预算内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二)省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的 建设项目。 (三)使用银行政策性贷款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试行)
附件1: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试行) 一、项目审批的范围 (一)省级政府预算内资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 的建设项目; (二)省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 供担保的建设项目; (三)省直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 项目; (四)市、县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审批权限在省的 建设项目; (五)按有关规定应受理审批的其他项目。 二、项目审批的程序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及 概算 (一)省主管部门或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 革委报送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设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组织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 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 2 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后,省主管部门或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可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
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鲁发改审批〔2007〕1156号)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大 企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 已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规范 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需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由省发展 改革委行政审批管理处负责统一受理,并统一向项目申请人发送办理结果。 第三条省发展改革委受理建设项目审批、核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 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豫发改收费[2010]230号 各省辖市和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固始、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卫生局,省直医疗 机构: 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 局《关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193号)要 求,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新技术新方法和项目开展情况,我们在认真调研、组织评审的基础上,制 定了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并对部分价格项目规范进行了修订。现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和部分价格项目规范修订详见附件。 二、本通知规定价格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具体下浮幅度和执行标准由各医疗机构自行确 定。 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附件:《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一条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供水经营者供水成本基础上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是指一定范围内供水经营者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基本依据。第三条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具体事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豫发改建设〔2008〕185号 关于印发2008年河南省第一批重点建设 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河南省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 目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 共安排192个(含打捆项目),总投资5459亿元,2008年计划完 成投资920亿元,计划竣工项目49个、新开工项目53个。 各省辖市和省行业主管部门要遵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 立和落实省重点项目责任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豫政〔2003〕3号) 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紧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并 落实推进项目建设的措施和制度,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 —2— 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招 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施工进度、投资概算、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备案和审批工作具体操作办法 (2)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备案和 审批工作具体操作办法 一、项目的受理 应由包头市发改委进行核准、备案和审批的投资项目,以 及由自治区核准须由市发改委初审或提出意见的项目,统一 由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发改委窗口受理。 项目受理后,由市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按照项 目所属行业送发改委相关专业处室办理。 二、项目核准 (一)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 按照管理权限,应由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进行核准的投资项 目,由项目单位报自治区发改委初审或提出意见后,报国家 发改委核准。 包头市发改委负责协助项目单位做好衔接工作。 (二)自治区发改委核准项目 按照管理权限,应由自治区进行核准的投资项目,由项目 单位报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其中自治区管理的大型企业和企 业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需由包头市发改委提出意见。其它 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需经包头市发改委初审并提出意见。 由包头市发改委
2007北京节能部署——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张燕友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是缓解北京市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的根本出路,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障经济安全、建设和谐新北京的必然选择,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2006年北京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节能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是奥运筹备的决战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北京市节能工作将做出怎样的部署?近日,本刊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张燕友。
宁德市大港水电站水库
宁德市大港水电站水库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宁德市大港水电站水库 水库管理单位:宁德市大港水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安评编制单位: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鉴定审定单位: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鉴定通过时间:2019年7月18日 1 前言 宁德市大港水电站由浆砌石重力坝、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 明管道、地面厂房和升压开关站等项目组成,其中水库大坝于1996 年开工兴建,1998年8月封堵蓄水,1999年1月完工。大坝运行至 今已经21年(截至2019年7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福建 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闽政[2009]024号)和省水利厅 发布的《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细则》(闽水[2003]水管38号) 的规定,需定期进行大坝安全评价、鉴定,为此,工程业主宁德市 大港水电站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安澜水利水
宁德市2023年5月信息价
宁德市2023年5月信息价是宁德市地区2023年5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宁德市2023年5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下载。
宁德市2022年12月信息价
宁德市2022年12月信息价是宁德市地区2022年12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宁德市2022年12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下载。
宁德市2022年8月信息价
宁德市2022年8月信息价是宁德市地区2022年8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宁德市2022年8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下载。
宁德市2022年7月信息价
宁德市2022年7月信息价是宁德市地区2022年7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宁德市2022年7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下载。
宁德市2022年1月信息价
宁德市2022年1月信息价是宁德市地区2022年1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宁德市2022年1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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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