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南充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项目前期管理 第三章 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则 南充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决策机 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 是指使用下列市级财政性资金项 目(项目审批权国、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 (四)对政府的捐赠款和援助资金; (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收益收入;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七)法律、法规规定
《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府投资项目BT建设模式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府投资项目bt建设模式管理暂行办法(试 行)》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非政府资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更好地发 挥bt模式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bt建设模式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业经 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审计局 镇江市监察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bt建设模式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非政府资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更 好地发挥bt(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转让”,下同)模式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 又快发展中的积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 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府〔2006〕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 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行为,充分 利用社会化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力量,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廉政 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理建设制(以
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 序和组织实施程序,强化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保证工程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 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中 央和省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和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 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范围是公益性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 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项目、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分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转贷、贷 款贴息等方式。本办法适用于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 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转贷、贷款贴息等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 其管理按照有关办
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项 目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庆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国外政府和国际金融组 织的借、贷、赠款,国债建设资金,国内银行贷款,转让、出售、拍卖资产和经营权所得等 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领域。具体包括: (一)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生态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四)商饮、交通、旅游、物流等第三产业领域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福利等公益性领域的设施建设; (六)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开展公共服务 所必需的办公
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1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锡政办发〔2011〕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2 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市级政府投资的监督管理,提高市级 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 的决定》、《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市级以上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市 级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其资金来源为: (一)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资金; (三)政府融资及利用国债用于建设的资金; (四)转让、
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
—1—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 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 3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2— 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管理, 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标后的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单位利用政府预算管理资金、非 税收入资金、政府融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后管
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重点项目 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福州市政府投资项 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拟制的《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 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加快城市设施建设,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融资是指政府授 权的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投标或竞争性谈判协议
上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暂行办法
上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促进投资项目有 序运作,维护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规范项目稽察工作,根 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国 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计稽察[1999]1496号),结合本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稽察,是指市重大项目稽察特 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稽察办”)依法对有关政府投资或 者国债资金等项目建设进行程序性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稽察的范围主要包 括: (一)使用由市发展改革委安排的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 (二)使用国债资金的投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投资项目;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委托稽察的投资项目。 第四条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防范在先的原则。 第五条市稽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思考
随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不断拓展,组织审计已被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应用,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我局也开始尝试这种模式,我有幸成为我们局第一批组织审计人员,通过几次组织审计项目后,结合实践经验谈几点想法。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9年1月24日) 罗府〔2009〕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修订后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 府五届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4 年7月2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罗府〔2004〕37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廉洁、安全、优 质和高效工程,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结合罗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部分或全额利用区政府资 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区政府资金是
BT+EPC投资建设模式文件依据-《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口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府〔2012〕10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30日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本市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和具有实力的 项目投资人参与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社会资本进入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程序和项目管 理,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是指政府或政府授 权的bt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以下简称bt投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txt喜欢我这是革命 需要,知道不?!你不会叠衣服一边呆着去!以后我来叠!我一定要给你幸福,谁 也别想拦着。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巴府发[2005]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11月25日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讨 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 决策和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 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本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督促实施。市 财政、建设、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行政机关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政府以外的其他出资人 的合法权益。 第二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 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鸿举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 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 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本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
13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资金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资金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大财建[2006]7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过程中的财政资金管理程序,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连市财力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大财基字 [2001]120号),我局制定了《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资金与财务管理暂行 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资金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 实施代建制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代建制实施过程中的财政资金管理 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连市财力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 定》(大财基字[2001]1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大连市代建制工作
专家培训1-关于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www.***.***2009-02-10 [收藏][推荐][有奖纠错][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 关于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拟订的《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 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二月四日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市发改委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为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提高政府 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 定》(国发〔2004〕20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2010.4.27)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13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4月27日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绩效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承包商加 强内部管理、增强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形成诚实守信的行 业氛围,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纪委等单位〈2009年进一 步加强政府各类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主要措施〉的通知》(市委办发〔2009〕55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建设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68号
高效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审核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1- 附件 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审核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审核管理,确保审核质 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人民政府《绍兴市政府投资 项目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 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审价机构)受市财政局委 托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财政局对受委托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 的审价机构实行记分管理,并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审价机构进行奖 惩。 第二章审核行为规范 第四条审价机构应当制定和运用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和健 全内部三级复核制度,保证项目的审核质量。 第五条审价机构确定审核人员时,必须根据审核业务专业 特点选派具有相应审核资格和能力的优秀专业审核人员。 审核人员应属该审价机构正式工作人员。对个别有特殊专业 技术要
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20101130
1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关于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榕政办,2010?235号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 发布机构: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拟制的《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 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 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加快城市设 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融资 是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资料指引_secret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 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1 前言 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 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报 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为了切实 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 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 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 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 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 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 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
《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实施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 bt融资实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实施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0年6月21日市人民 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一日 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实施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对采用bt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的项目(以下简称bt项目)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国 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用财 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资金,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bt融资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1 附件: 甘肃省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快汶川地震甘肃省灾后重建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科学的重建项目审批、建设、监督管理制度,根据《汶 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 划》、《甘肃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甘肃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 见》以及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结果》中 国家确定的我省重灾区和一般灾区。重建项目是指汶川地震导 致损毁需要原址或异地重新建设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共 服务设施(不包括城乡居民住房重建)。一般性维修加固项目, 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建项目分为政府重建项目和企业重建项目,实 行分类管理。全部或部分使用(不含贴息资金)中央重建基金、 地方财政资金、对口支
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9年11月20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月6日兰州市 人民政府令2010第1号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 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包括预算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和政府使用国际组 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政府融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以及交通、水利、信息工程等专业工程建设 项目。 第三条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本市政府
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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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国防建设工程机械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