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节选)
第一章 总则(略)第二章 墙体材料管理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限制生产和使用黏土实心砖。禁止在本市城镇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黏土实心砖生产线;其他地区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取土生产黏土实心砖。 对现有黏土实心砖生产企业,由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逐年减少的原则,分别核定黏土实心砖生产用地面积和产量指标。第七条 在城镇建设中,除列入文物保护的古建筑修缮工程外,禁止在各建筑正负零线以上的墙体中使用黏土实心砖,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砌筑围墙及建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第八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有关优惠政策。第九条 利用工业废渣、废灰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必须无毒、无害、无放射性,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建筑用材质量标准。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优化建筑体系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修订应用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定额及通用图集等技术规范,为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提供服务。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参与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组织管理工作和规范规程、标准定额、通用图集的制定。第三章 建筑节能管理第十二条 凡在城镇新建、扩建、改...
兰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
兰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2005修正) 【实施日期】2005/06/23【颁布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失效日期】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兰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5年6月8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 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兰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的决定 二、将禁止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的区域由“城镇”区域扩大为“行政”区域;在允许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工程中增加 三、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销售前的审查、复核、领证程序和外地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前的质量证明复核、登 五、第四章名称“专项用费管理”改为“专项基金管理”,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对专项基金的预缴、征收、使用、返还、管理和监 六、第六章“奖励与处罚”中的奖励内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已于1997年1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长郑斯林1997年12月15日
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2010年6月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6月13日郑州市人民 政府令第191号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及有关 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利用 非粘土材料生产,有利于节约土地、节约能源、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改善建筑功能的 墙体材料。 新型墙体材料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省公布的目录执行。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
兰州出台 发展新型墙材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
本刊讯近日,甘肃省兰州市政府出台《兰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城镇建设中,除列入文物保护的古建筑修缮工程、风景名胜区的仿古建筑工程外,禁止在各类建筑正负零线以上的墙体中使用实心黏土砖,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砌筑围墙及建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
随着建筑节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到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中。本文主要阐述了几种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应用,并论述了未来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趋势。
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经济效果分析
本文结合实例对以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为承重墙体材料与eps构成复合外保温墙体的节能建筑进行经济效果分析,阐述了推广这种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
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您了解多少? 误区一:节能住宅,节能50%=电费少缴一半? 案例: 家住汉口某节能小区的张先生日前反映,2005年,因为看中广告中宣传的“节能环保住 宅”,自己花了高出同面积住 房近三成的价格,买下了这套面积135平方米的节能住房。当时房屋销售人员称这套住 宅因为采用了新型的墙体材料能够节能50%,可以比同面积非节能住宅节省电费50%,这 一点宣传让张先生动了心。然而,大半年过去了,电费并没有如那位销售人员说的那样减少。 因此,张先生觉得自己上当了,节能房似乎并不节能。 专家解惑: 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改革办公室总工程师童明德解释,所谓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中合理 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它应当包括新建建筑必须执行节能标准和已 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两方面。张先生的经历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现在的确出现不少对节能房 售前承诺的投
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
文章介绍了建筑节能的意义和措施,以及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目的,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参考价值。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京财综[2000]760号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规定》(京财综 〔1999〕1347号),规范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 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该规定第八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区县财政局、建委负责专项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委托市和区县建筑节能 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简称建筑节能墙改办)具体实施。 第四条市和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上报下一年度专 项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建委审核同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预算内个别项目的调 整,由建筑节能墙改办报经同级财政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专项基金的使用应坚持重点使用,优选扶持的原则。 第六条专项基金除按规定返还外,
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 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的生产、使用、管理以及相关的工 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节约 土地和能源等特性,不采用传统窑体和技术烧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筑墙体材 料。 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纳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 料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墙体材料改
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福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保护土 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利废,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 销售、使用和管理,及其相关的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 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具有节约土 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改善建筑功能等特点 的非粘土墙体材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 材料工作的领导,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重大问 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新型建筑材料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的管理工 作,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可委托发展新型 建筑材料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免费下载】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 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0〕127号)、北京市人民 政府令第80号《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 称专项基金)征收、返退、使用的预算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财政局是专项基金预算管理的主管机关。北京 市建设委员会和各区县建委负责专项基金的具体征收、返退、使用 工作。 第四条 根据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市和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 随部门预算一同向同级财政部门上报经同级建委审核同意的下一年 度专项基金收支预算。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列入财政预算。预算一 经下达,一般不再进行调整。如有个别项目确需调整
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办法
《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0年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建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建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建筑以及与此相关的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保温隔热、轻质高强的非黏土实心砖墙体材料。本办法所称节能建筑,是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能耗达到国家及省规定标准的建筑。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领导,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五条省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各级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墙改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级织协调、规划指导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经贸、财政、物价、土地、乡企、环保、技术监督、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 基金收支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 [1992]66号),以及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于政府性基金,收入金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 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经贸委统一制 定,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地方各级墙体材料 革新办公室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墙体材料 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 第五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 设单位”),应按照
关于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
【法规名称】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颁布单位】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 【实施时间】2010-9-1 【正文】 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节约土地和保护 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活动适用 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 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在保证其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 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以非粘土为原料生产的,具有节约土地、保 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以及坚固、耐用、安全等特性,并符合国家及省新型墙体 材料目录的墙体材料。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现状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vol.27no.3 jun.2010 第27卷第3期 2010年6月journalofjilininstituteofarchitecture&civilengineering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现状 沈铮1肖力光2赵壮2 (1: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130021;2: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长春130021) 摘要:新型墙体材料泛指传统使用实心粘土砖以外的各类墙体材料,是一种新型节能墙体材料,通过先进的加工 方法,制成具有轻质、高强、多功能等适合现代化建筑要求的建筑材料.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节能的重视及 建筑行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新型墙体材料得到快速发展.介绍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现状
新型墙体材料现状及发展对策
新型墙体材料现状及发展对策
广西墙改办开展“推广节能建筑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相结合”专题调研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推广节能建筑的要求.解决广西墙体材料产业存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广西自治区墙改办近日就“推广节能建筑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相结合”课题在自治区内有关市展开专题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各地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开发情况、墙体材料生产工艺情况、节能新型墙材应用情况以及推广节能建筑和发展新型墙材结合情况等。
广西墙改办开展“推广节能建筑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相结合”专题调研
本刊讯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推广节能建筑的要求,解决广西墙体材料产业存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广西自治区墙改办近日就\"推广节能建筑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相结合\"课题在自治区内有关市展开专题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各地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开发情况、墙体材料生产工艺情况、节能新型墙材应用情况以及推广节能建筑和发展新型墙材结合情况等。
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分析
通过生产粘土砖占有土地资源造成的危害以及发展新型墙材是保护土地资源的有效举措等的论述,指出了新型墙材的发展应适应建筑节能的需求。认为,墙材革新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和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任务。
滕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1 滕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 与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推动我市建筑节能 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 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 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建筑节能及相 关的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节能检测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 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在国家和省公布的目录范围 内的具有节约土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和改善建筑功能等特点的 建筑墙体材料。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
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26号 《湖南省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已经1998年6月27日省人民 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杨正午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湖南省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 保护耕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实心粘土砖以外的节约能源、节约 土地并具有保温隔热、隔音、轻质、高强等性能的建筑墙体材料。 第三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使用建筑墙体材料或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的 科研、设计、推广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 领导,将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各级计划、
新型墙体材料之“浆体保温”
新型墙体材料之“浆体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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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移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