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房地产领域主体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律师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相对薄弱。目前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发展过快,加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身为相当复杂的合同,迫使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寻求相应的法律服务。律师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并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具体的服务。
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内容、方式
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内 容、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业务就是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律师为 建筑施工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并结合具 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具体的服务。因不同工程项目的差异, 律师提供服务的内容有所不同,总体上看,以下几方面是具有共性的内容: 1、工程项目的投标 所谓投标,是指承包商向招标人提出承包招标工程的价格和条件,供招标人 选择以获得承包权的行为。投标以招标为前提。所谓招标,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将 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的形式,向不特定的(邀请招标除外)承包人 提出要约邀请,选择承包人的行为。 施工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投标,目的是击败其他竞争对手,以尽量高的的价 格获得招标项目的承包权,并通过对承包的工程进行施工,以获得利润。投标的 成功与否,决定施工企业能否持续经营。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实务与律师服务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实务与律师服务 内容摘要: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是律师房地产业务的一个 主要方面。从市场需求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这一层面看,律师介入该领域 是必要的、必然的。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应以施工合同管 理为主线,提供全过程的服务。关键词:律师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非诉讼法律服务以非诉讼方式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在房地产领域提 供法律服务的主要方式。就目前而言,律师的房地产法律业务,主要集中在为房 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全过程非诉讼法律服务。所谓全过程,是指项目开发的全过程, 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 建、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作开发、房屋拆 迁、安置补偿等;二是项目建设阶段,主要包括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投 标、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律师为施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对建设单位的尽职调查
风险是市场经济永恒的话题。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建筑市场带给建筑企业许多不同的风险。而相对于其他行业,建筑企业还有自身特有的一大风险,即来自建设单位的风险。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如何规避和防范这一风险对于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着重讨论通过律师对建设单位进行尽职调查规避和防范这一风险。一、来自建设单位的风险[案例]在浙江某一县级市有个烂尾工程,开发商是当地的某房产公司,施工单位是浙江某建筑公司。房产
律师为PPP项目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思考
目前,随着ppp项目的遍地铺开,律师参与ppp项目法律服务的机会和空间也越来越大。但由于ppp项目识别论证和采购阶段跨越的期限相对较短,专项服务费也较高,许多ppp项目的专业律师将服务的重点放在上述阶段;而项目执行和移交阶段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能是10年到30年的时间,且政府和社会资本
重庆建筑律师解析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难点
重庆建筑律师解析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难点 冉缤律师,重庆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 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 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建筑施工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 的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 栏目、上海《东方卫视》、《法制日报》、香港《文汇报》、《重庆 晚报》、《重庆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 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海东方卫视、重庆电视台、 重庆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体的专题采访。 一、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及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业务就是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施 工。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顾问,应根据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
一、建筑企业法务风险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中最起码面对“两难”:接工程难,干完工程要 钱更难。为清理拖欠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组织专门的力量进 行清收,其中大多数工作都涉及法律事务。条件好一些的企业已逐渐 在清欠队伍的基础上成立了专门的法律部门,有专门的法务人员从事 维权工作;说到维权,施工企业也难,维权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而建 筑施工企业处在市场“生物链”的下游,(你不做这个工作很多人都抢 着做)弱势地位决定总担心赢了官司、丢了市场,说明在善于用法、 精于用法、巧于用法方面功夫还不够。另一方面,在市场激烈竟争中 建筑施工企业的利润越来越薄,俗话说“家底薄经不起折腾”,一旦发 生损失,企业“背不起”也“扛不住”;再加上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治理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有来自市场 本身的,有政策层面的,也有管理方面的,而这些风险无一例外的最
建筑施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 (2)
1 建筑工程公司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整理 核心: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是三大核心问 题。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建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均将工程质量作为立法 的主要出发点和主要目的。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有权 取得工程款;相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无权取得工程 款。工程质量合格是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前提。 第一节司法实践常见问题 一、业主(发包人)故意或借故拖延,不履行合同进行竣工结算,承包人如何处理? 1、业主(发包人)故意拖延竣工结算的情形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往往催促交付工程。业主实际占有建设工程后,通常采 用各种方法故意拖延结算。 (1)有的业主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故意不签收,包括不接收结算书,虽 接收结算书但不签字、盖章,或派一个普通职员只签字,不盖章,让承包人无法证明
建筑施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
1 工程法律法规 第一节建筑施工企业常见合同法律问题 前言 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事宜相当广泛。主要讨论如何处理:业主(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 人与分包人、分包人与施工人员这一合同链条上的法律关系和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前者占有优势地位。因 此有必要站在后者的角度,从维护后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分析如何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其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是三大核心问题。工程质量是建 筑工程的生命,《建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均将工程质量作为立法的主要出发点和主要目的。如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有权取得工程款;相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质量不合格,承 包人无权取得工程款。工程质量合格是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前提。 一、业主(发包人)故意或借故拖延,不履行合同进行竣工结算,承包人如何处理? 1、业主(发
统计工作如何为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企业统计主要是对企业的经营、生产、管理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阐述了施工企业的统计工作应做好的几项工作,即为企业资质就位、审核提供服务,为企业经营投标提供服务,为项目管理、施工索赔、降低成本发挥作用等。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关于印发津保一标项目学习资料(之一)《建筑施工企 业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及解析》的通知 津保局指所属各分部: 随着津保一标即将开工,各分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及租赁、劳务分 包、架子队建设以及大型临时设施和过度工程涉及到的租地等一系列 经济事项的工作已经开始,这些工作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及管理,为 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信誉,有效防范合同风险,指挥部搜集整理 了相关资料下发给你们,请各分部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执行 中其他事项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铁二十一局集有限公司合同 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此通知。 附件: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及解析》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津保指挥部 2010年10月13日 附件一: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及解析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严重冲击,不仅表现为经济层面,也表现为法律层面。这 对施工企业是警示。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
1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 ——以中建八局为例 建筑业很早就进入了高度市场化的发展阶段,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企业特有的 技术业务资质很容易外借并形成挂靠或联营的模式,自觉不自觉助推了建筑企业的 爆发式增长,进而导致低价无序竞争的普遍存在,很多建筑企业为了铺摊子、养住 人,盲目扩张,非理性创收,完全忽视法律风险的存在。建筑类企业法律风险的形 成的原因关键在两点:首先,社会整体的法律环境影响;其次,公司自身的法律意 识不足以识别法律环境,两者相比,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法律风险的危险性更高, 主要是因为企业的法律意识与依法治理企业的能力和整体的社会法律环境之间存在 差距。 一、中建八局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发展历程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在业内简称“中建八局”,是中国建筑旗下一成员子集团,属 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许可认定的新建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承包企业。它拥有20余家分 支机构,现在已经形成了以北京、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 青岛理工大学李圣贵 在当今的建筑市场上,由于竞争的加剧和各种主、客观原因的 影响,建筑市场的风险呈现愈来愈多的趋势,其中,以法律风险最为 突出,如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研究这一问题对于建筑企业的生存 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风险类别及防范措施 (一)防范违法工程的风险 我国《建筑法》规定,允许建筑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内的建筑工程,已经 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否 则,即属违法工程。对此类工程,政府通常做法主要有两种:①对合 同双方(主要是发包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责成发包方补办相应 手续。②按我国《行政处罚法》对工程进行强制拆除。如广州市政府 于2000年底至2001年初曾先后多次采取这种措施。这种情况下的建 筑企业可能承担的风
怎样防范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
企业的法律风险是在发展中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如果在中间任何一个阶段能够准确认识风险、分析风险,并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修补和化解,企业能够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风险一、当前形势对施工企 业影响1、施工企业面临困难:(1)一路攀升的建材价格对饱受工 程款拖欠、垫资施工、招投标压价之苦的施工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 加霜;(2)建筑企业资金紧张,拖欠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可能 加剧;(3)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往往延误工期,影响质量;(4) 结算困难,与业主矛盾突出;2、房价下跌、市场疲软、银根紧缩, 房地产企业面临困难:(1)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困难;(2)房价 持续下跌、房地产市场疲软,导致开发商资金回笼滞缓,开发商的财 务风险加剧,开发商可能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3、《劳动合同法》 及其配套规定的全面实施将加大施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而 民工荒现象更加剧施工单位的用人压力第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 注意的法律风险二、当前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应特别注意的法律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以来,各地的建筑行业得到突飞发展。各地也纷纷加大了对建设行业的投资力度,于是乎,施工企业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机。但是在竞争的同时,建筑市场存在着许多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低,拖欠工程款现象十分严重,如何有效规避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首先对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进行了概述,并简述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说明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一、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法 律责任 根据《建筑法》第66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 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l)责令改正 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建筑施工企业收回其转让、出借的资质证书;对使用该 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工程施工,已签订的工程建筑合同应属 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2)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 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3)并处罚款。 (4)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因素,可以给予建筑施工 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
刍议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规避劳动用工中的法律风险
劳动用工在众多行业当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在建筑施工企业当中,有效规避相关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也是劳动用工管理当中的一项难题。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由于其企业自身特点,在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当中具有一定的独特性,若想有效规避劳动用工相关法律风险,应在日常管理中,总结常见劳动争议诱因,进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基于此,本文将简要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当中,规避劳动用工相关法律风险几点策略。
刍议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规避劳动用工中的法律风险
劳动用工在众多行业当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在建筑施工企业当中,有效规避相关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也是劳动用工管理当中的一项难题.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由于其企业自身特点,在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当中具有一定的独特性,若想有效规避劳动用工相关法律风险,应在日常管理中,总结常见劳动争议诱因,进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基于此,本文将简要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当中,规避劳动用工相关法律风险几点策略.
企业法律顾问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作用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该规定明确了企业法律顾问既是企业内部人员,又是专业人员。作为企业内部人员,企业法律顾问首先必须站在企业的角度上看待和处理问题;作为专业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为企业解决好法律专业方面的问题。做到这些,才能成为一
地勘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应关注的法律问题
从案例分析入手,列举并分析地勘部门工程施工企业应关注的工程合同要体、主体资格规定、各种程序要件及有关的法律知识,以使地勘部门工程施工企业能够把握这些内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施工企业面临众多法律风险,施工企业的法律失控是导致企业法律风险增加的重要因素,防范法律风险是施工企业的重大课题,本文从强化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础工作、经营决策过程及合同的风险防范等方面简要阐述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以期最大限度地规避法律风险。
浅谈统计工作如何为施工企业生产服务
浅谈统计工作如何为施工企业生产服务 容卫平(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公司 云南曲靖 655000) 王春红(南京水建水利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11) 1 前言 提高经济效益是施工企业最终的追求目标,也 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几年来,国家为了 刺激经济发展,维持较高的增长率而一再增加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以扩大投资规模、拉动经济增长。 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给建筑施工企业 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实力的平台。表面上看,这对 众多施工企业来说是“好消息”,但国有、集体、 私营、合资等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各种资质的 建筑企业对建筑市场造成很大冲击。 表1 投标单位工程数量动态比较计算表 年 份2000200120022003 投标数量(件)15275970 发展速度(%) 环比发展速度———
作为房地产开发律师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一)
作为房地产开发律师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一) 作为房地产开发律师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 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除应遵 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还应遵守我国各项法律法规。随着我国法治 化进程的加快及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律师的工作已经涉及社会生活
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应规避的法律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应规避的法律风险 风险一:在将只盖有己方公章的合同交给对方后,如何避免因对方任意添加对己方不 利的合同条款所产生的法律风险? 南通某建筑公司(下称南通公司)2002年曾遭遇了这么一件冤枉案:2000年8 月,南通公司在张江工业区承接某外资企业厂房工程。南通公司在与甲方谈好价钱和其 他合同条款后,制作好施工合同,并在合同上先盖好己方公章,但未签署日期,就把合 同交于甲方盖章,但甲方以需要董事长审阅为由,拖延到十五天后方才盖章,并且在盖 章时还手写添加了一条对南通公司不利的条款。然而,南通公司在拿到盖有甲乙双方公 章的合同后,就忙于着手准备施工,对合同手写添加条款未予重视。在一年后工程竣工 决算时,由于对当初手写条款的效力理解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以双方 提供的合同均有此手写条款,且南通公司并未为其主张手写条款无效提供任何证据为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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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暖通设计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