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自罗马法、日耳曼法以来,民法均规定建筑物及其他工作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但是,却在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如何从历史发展角度用比较的方法厘清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对于此类侵权行为的界定无疑是重要的。本文从致害物与致害人存在且法定,行为人主观上被椎定有过错,损害后果的存在,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高层建筑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
随着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高层建筑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实践中很难确定谁是真正的加害人,无法对受害人进行有效保护.对于抛掷物责任的理论依据存在不同观点,在法院的判决中也出现了不同的处理结果.2010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的颁布,确立了抛掷物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对于救济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利益平衡
对于加害人不明的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纠纷解决,是我国司法界的难题,《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该问题。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例,从我国国情实际和法律文化传统以及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角度,让可能致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适当的按份补偿责任是合理的。
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制度合理性探讨
新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抛掷物致人损害适用公平责任,重点救济受害人权益并要求可能致害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引起许多质疑。本文对主流质疑提出自己观点,认为在多种权益无法及时同等保障情况下,先救济受害者的权益是及时合适的;同时认为该制度恰当设计了连带责任,最大可能追究侵害人责任,也促使相关人员能在侵害后极大限度的采取预防措施。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意见错误民事责任的性质及构成要件
一、问题的提出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意见是指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称鉴定主体)根据特定诉讼目的,对特定房地产在特定时间的特定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得出的专业意见。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意见错误是指鉴定主体在司
论建筑物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法律适用
随着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建筑物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已经不是个别侵权案件,加之立法上的缺位,司法实践中缺乏一套损害赔偿规则进行规制,"同案不同判"现象相对突出,建筑物抛掷物侵权法律救济问题也成为法学界和司法界关注的热点之一。本文通过比较法考察,对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特征、请求权基础等理论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具体制度设计提出意见,以期对侵权行为法的立法有所裨益。
瑕疵建筑物因外力致人损害的因果关系认定
在建筑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上,面临着因外力造成瑕疵建筑物垮塌的因果关系认定问题。其因果关系的认定适用盖然性的评估,但是在超越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只要建筑物有瑕疵且非轻微,因果关系成立;对于轻微瑕疵的建筑物,应结合可预见性的判断。
建议在建筑领域设立拒不结算民事责任制度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巫永发认为:当前我国正采取措施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能及时取得工资,但国家政策只有笼统规定,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落实和农民工工资等利益的实现。根据有关政策和我国民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国实际,建议在建筑领域设立拒不结算民事责任制度。
公司高管重大经营决策失误民事责任限制
公司高管重大经营决策失误民事责任限制 摘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代,公司经营存在巨大风险,如果公 司高管因为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而被追究重大赔偿责任,不利于公司 高管权益的保护,并可能会严重挫伤公司高管在经营中的积极性, 影响公司的管理效率。因此,有必要对公司高管民事责任进行限制。 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立法及实践,探寻外国公司法中的成熟经验及 值得借鉴的方面,使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高管民事责任责任限制章程限制股东会决议监事会 决议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 公司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司的 治理不仅仅关系到一个公司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一国国民经济的 持续稳定发展。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为保证公司董事 和经理人员不滥用权利,就需要在公司中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衡机 制。《公司法》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对公司
关于完善建筑立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思考
民事责任制度对于实现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机制和作用,而我国现行建筑法律责任体系中民事责任规范过于原则、简略,难以有效实现建筑立法的宗旨。因此,从确定性、合理性、系统性、可预测性诸方面完善建筑立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确立其在建筑法律责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已是势在必行。
浅谈无效合同的确认和民事责任
浅谈无效合同的确认和民事责任——所谓无效合同,就是违反法律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而从目前有关部门统计的数字看,在经济合同纠纷中,有25%左右的合同纠纷涉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成因复杂...
论高层建筑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人口日趋密集,成就了高楼林立的建筑格局。在近年来的现实生活中,由建筑物抛掷物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法律纠纷不断发生。文章着重研究了高层建筑抛掷物致人损害应适用的归责原则。
论高层建筑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人口日趋密集,成就了高楼林立的建筑格局。在近年来的现实生活中,由建筑物抛掷物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法律纠纷不断发生。文章着重研究了高层建筑抛掷物致人损害应适用的归责原则。
浅议高压电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1相关案例案例一2001年10月14日,四川省三台县金石镇张某因建三层楼房,雇请唐某帮工。唐某在二楼接递钢筋时,碰触到室外高压电力线致七级伤残,遂起诉张某及电力设施产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电力线架设符
错误司法鉴定意见的民事责任初探——以房地产估价为视角
建立房地产估价错误司法鉴定意见的民事责任制度,对规范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保障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房地产估价错误司法鉴定意见的责任性质为具有特殊性的一般侵权责任。认定房地产估价错误司法鉴定意见民事责任应同时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并对民事责任的承担的主体、对象、方式、承担责任范围限制以及责任的免除与减轻等进行探讨。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意见错误民事责任承担的相关问题
一、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是指承担民事责任的当事人,包括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房地产价格评估过程中,因违法违纪或者严重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赔
从中美相关立法浅析高层建筑抛掷物致人损害
对于高层建筑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当加害人无法确定时,不同的法院做出了不同的判决,学者们也持不同的意见。那么从法理上及侵权法体系上来看,到底应对此类案件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认定
案名:叶珍萍等人诉黄山金桥生态科技工业园区项目建设领导组、黄山市黄山区耿城镇人民政府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及戴卫东道路交通事故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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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面施工致人损害案件民事责任的构成及承担
【案情】2008年10月31日18时30分许,原告程三荣驾驶陕dw7402两轮摩托车沿四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赵家村口时撞在被告秦岭公司在路上堆放的土堆后,摩托车侧翻,致程三荣及摩托车乘坐人程红女受伤。
人工智能工作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探析
关于人工智能工作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问题,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自身可以作为责任主体;也有学者认为它与一般的产品责任没有区别。文章认为,人工智能自身不具有法律人格包括有限法律人格,人工智能工作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基于人工智能的特点,其工作物致人损害责任与一般产品责任既不存在竞合,两者也不等同;该类民事责任主体,除生产者、销售者外,工作物操作者、使用者也应包括在内;此外,确立责任分担机制也是文章关注的内容之一。
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建筑施工产生噪声、粉尘、振动等环境污染。因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分属不同主体,对其在承担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方面存在不同认识。应根据法定情节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建筑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或由两者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预结算审价中的民事责任分析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预结算审价中的民事责任分析
建筑物重置全价构成因素探讨
建筑物重置全价构成因素探讨孙明禄,孙秀英,邱英林所谓重置全价,是指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价格计算重置成本,其中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其它各种税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评估看似简单,实际操作很复杂。这是因为建筑物的结构千差万别,影响建筑造价的因素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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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装饰设计材料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