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公司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 保证工程质量 和施工安全, 有效遏制违法发包、 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 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根 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 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 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具体是指违法发包、转 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 是指建设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2019年最新)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 安全,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 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溯 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工办发〔2017〕223号),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2019年最新) (2)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 安全,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 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溯 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工办发〔2017〕223号),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刚刚住建部发布新版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认定查处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起 施行! 2019-01-0916:54 刚刚,住建部正式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对违法 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界定与惩处作出相应规定,本办法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部制 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 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 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 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发 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具体是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 违法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0/10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 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 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 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 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具体是指违法发包、转 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发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
1/4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理,保证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 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 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诉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 意见》(法工办发〔20xx〕223号),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 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实施统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释义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释义 建筑市场监管司 前言 2014年8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 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 014〕118号)(以下简称《认定查处办法》。为了便于大家正确 理解《认定查处办法》条文的具体含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 场监管司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文件起 草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分析研判,起草了《认定查处办法》的条 文释义,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 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 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 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8月4日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现转载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 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 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 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 肢解发包等违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201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 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 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4日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 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 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释义
来源网络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释义(征求意见稿) (2014-10-2209:25:51) 前言 8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查处办法》。为了便于大家正确理解《认定查处办法》 条文的具体含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文件起草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分析研判,起草了《认定查处办法》的条文释义, 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 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 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1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 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 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3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理,保 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和建筑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建筑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1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 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 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 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3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 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 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及风险提示
.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 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 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 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该《办法》是住建部在建市〔2014〕118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 行)》)的基础上,结合建筑领域的改革及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的修订完善并调整规范了文件名称。 重点一:民事法律规范的“违约”不纳入违法发包情形。 删除了《办法(试行)》规定的违法发包情形中的“建设单位将 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及风险提示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 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 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 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该《办法》是住建部在建市〔2014〕118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 行)》)的基础上,结合建筑领域的改革及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的修订完善并调整规范了文件名称。 重点一:民事法律规范的“违约”不纳入违法发包情形。 删除了《办法(试行)》规定的违法发包情形中的“建设单位将施 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1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 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 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 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3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 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 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7)
欢迎共阅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建设部 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 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 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 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 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理解和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理解和适用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2条第3款规定,房屋建筑工 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即房屋建筑工程可以大致区分为建筑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 工程两类。这两类工程的建造、安装与装修装修一般要通过建造、安装活动以及 装修装修活动来完成,而建造活动、安装活动一般被称为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装 饰装修活动一般被称为装饰装修行为。为了表述上的方便本文将建设工程施工行 为和装饰装修行为通称为建设工程施工行为。此为一般意义上来说的。就一个具 体的房屋建筑工程而言,建设工程施工行为则是通过发包人的与承包人的意思表 示一致来实现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一般以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体现,而 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是合同,再具体说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国《合同法》称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第9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3年12月11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
合同违法行为查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 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利用合同 手段或者形式,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依法应 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前款所称合同,是指经济合同、技术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 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欺诈手段骗取财物: (一)伪造合同的; (二)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三)虚构主体资格的; (四)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 (五)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一级结构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