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概论授课计划表--2013-2014第二学期
七 台 河 职 业 学 院 学 期 授 课 计 划 表 授课教师:陈彦波 课 程: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专 业: 工程造价 班 级: 12 (5)建筑 2013—— 2014 学年第 二 学期 总 时 数: 72 学时 其中 理论教学: 64 学时 实 践 教 学: 8 学时 实 验: 学时 设计或大作业: 编写教师: 陈彦波 教 研 室: 建筑工程教研室 2014年 2月 26 日 七台河职业学院学期授课计划表 授 课日 期 授 课顺 序 每 课 简 要 内 容 时 数 教 具 教 学方 式 作 业 备 注 3.3-7 1 建筑法规表现形式和作用、 建筑 法律关系《建筑法》概述 4 讲授法 3.10-14 2 工程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制 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4 讲授法 3.17-21 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 建 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原则 4 讲授法
建筑法规概论复习提纲
一、建设工程法规的作用 三方面: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1、规范指导建设行为 建设法规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性表现为 (1)必须一定的建设行为 (2)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指对符合本法规的建设行为给予确认和保护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建设法规要实现对建设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必须对违法建设行为给予应有的处 罚。 二、建设工程法规的概念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 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 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三、建设工程法规的调整对象 1、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3、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四、建筑法律关系主体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筑业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 力或者承担义务的
建筑法规
选择题 1.施工单位与水泥厂签订了水泥买卖合同,水泥厂因生产能力所限无法按时供货,便口头向 施工单位提出推迟1个月交货的要求,但施工单位未予答复。为此,水泥厂将该合同全部转 让给建材供应商,约定建材供应商按水泥厂与施工单位所签合同的要求向施工单位供货,并 就合同转让一事书面通知了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商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供应了水泥, 但水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继续执行合同,并要求材料供应商 赔偿相应损失。 根据场景,回答下列5个问题。 1)若施工单位同意水泥厂转让合同,水泥质量不合格应由(c)承担责任。 a施工单位b.水泥厂c甲材料供应商d.水泥厂与材料供应商共同 2)水泥厂向施工单位提出迟延交货的要求,则合同(d)。 a发生变更b.效力待定c.无效
建筑法规习题
一、单项选择: 1、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2年 2、当事人的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 3、施工许可证的申请者是建设单位。 4、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5、建筑单位在领取开工证后应在3个月内开工。 6、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7、合同当事人不包括政府监督人员 8、工程建筑监理是针对工程建设所实施的监理管理 9、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10、正式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 11、建筑一级重大事故是指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多选 1、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2、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招标的形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3、委托监理的建筑工程中被监理单位直接接受的监理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在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也称业主、委托监理的一方、项目法人 5、
建筑法规总结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 1,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3,村镇用地的分类,按性质不同建设用地可分为:1)生产建设用地。2)生活居住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建筑用地、公共绿化及道路广场用地。3)交通运输用地。4)公用设施 用地。5)农贸市场用地。
建筑法规答案
《建筑法规》 实训报告 系部:土木工程系 专业:工程监理 班级:1班 学号:1508040147 姓名:黄思铭 指导教师:黄建国 完成时间:2016.12.26 成绩: 实训项目一:建设法律关系 日期:2016、9、16地点:分组:第组 一、案例分析的法律依据 建设法律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目的 1.掌握建设法律关系的内涵及构成要素 2.理解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三、案例 1.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 工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20层的办公楼。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4-8, 竣工日期为2007-8-8。每月26日,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向建筑 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问本案例的法律关系构成是什么? 答: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客体是一栋20层办公楼。 ②某建筑
建筑法规档案法
十九、档案法 (一)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种类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2、监理文件 3、施工文件 4、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二)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 1、各主要参建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文件 (1)基本规定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 责范围。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工 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建设单位还应当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 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
29建筑法规的论文
论当今的违章建筑问题 在钉子户悲剧层出的今日,我们无法忽略这个会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了, 设想下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钉子户存在呢?无数的拆迁悲剧,基本都有一个共 同点:“钉子户”们的房屋大都属于“违章建筑”,那又引发我们的一个思考 何谓“违章建筑”呢? 在百度百科里“违章建筑”的定义是: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 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 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它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 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 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虽然违章建筑本身不具 有合法性,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 法进行产权登记,
29建筑法规论文原创
论建筑法规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的作用 摘要:本论文通过对于阐述建筑法律法规与建筑行业的关系、讲述分析我国建 筑质量问题的成因。了解国家颁布《建筑法》对于这些现象的约束作用,体现了 建设法规对于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我国工程建设法律制度迅速建立起来,并不 断完善,这为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 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现代社会里,建筑法规更是对建筑质量中起着不可估量的 监督和规范作用。 关键词:建筑法规,建筑法,建筑质量,制度,执法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 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中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 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 亡,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009年12月8日,江苏南京市汉中门桥工程出现质量问
建筑法规与招投标
《建筑法规与招投标》 课程教学大纲 总学时数:30学时 学分:1.5\2 课程性质:专业课 适用专业:建筑监理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院、系、部 二〇〇四年一月二十日 《建筑法规与招投标》 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与其它课程的联系和分工 建设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是建筑监理专 业一门专业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业也将逐步实行法 制化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特别是 我国加入wto后,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进一步用法律的手段来 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学习、掌握、遵守建筑法规是每个建筑工作者应 当具备的法律素质。 本课程与建筑工程经济、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 程定额与预算等课程联系紧密,学好本课程应当与其它相应建筑工程 的专业课程相结合学习、领会。 二、本课程的教育
《建筑法规》课程整体设计
1 《建筑法规》课程整体设计 一、课程目标设计 总体目标: 《建筑法规》课程是土木工程类专业职业能力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根据建 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及职业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 求而设置的。通过学习建筑法规,使学生初步对涉及的相关的建设法规有所了解 和掌握,培养学生分析、研究和解决建筑活动中所发生的工程纠纷的能力,提高 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同时也贯穿培养守法、诚信、刻苦、善于沟通和合作的品 质,树立全面协作和团结意识,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对该课程的内容选择作了根本性改革,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 科课程模式,以案例分析为前提,引入知识点。 在教学情境选择中,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重构知识和技能: 1.由易到难和施工的先后顺序; 2.充分考虑高等教育对理论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融合了相关职业资格类考生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
29建筑法规论文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建设法律关系方面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 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 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 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 出适当的处罚。此外,工程建设是我国的百年大计,而质量是关键, 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 会政治经济活动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处 于供大于求的状况,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挑剔的顾客,质量成 为占领市场最有力的武器。但是在当今中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阶段难 免会出现诸多问题,其中由于法律规范不全面或是没有严格按照建筑 规范实施出现的问题更是有很多。这些问题归结于:一是政府管理问 题,
6建筑法规论文
1 浅谈建筑节能及材料的使用 introductiontobuildingenergyconservationandtheuseofmaterials 摘要:能源问题是当今人类面临的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最为严峻的挑战。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节能型建筑也已经普遍推行开来。本文对我国建筑行 业能源的消耗现状,建筑节能材料的发展历程,新型节能材料的使用情况 及效益,节能材料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浅略的陈述,对节能材料的使用案 例进行介绍,让大家对建筑节能及建筑材料使用有一定的认识。另外,建 筑节能的方式有许多种,但大致可分为两种,即:开发新能源,节约能耗。 关键词:建筑材料、发展趋势、能源消耗 (schoolofcivilengineeringxi’anuniversityofarchitectureand technology) abstract:
6建筑法规课程论文
规范制度下的工程管理 班级:20xx级土木工程一班 姓名:xxx 学号:xxxxxxxxxxxx 指导老师:xxxx 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及工程管理规范化,工程管理更偏重于在制度下完成工程整个过程 的管理和控制。建筑行业日趋饱和,这个曾经的暴利行业,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及行业发展所 造就的市场趋势双重作用下,利润曲线渐渐平缓。获利空间的压缩一方面是更为详尽细致的 工程造价控制及更为完备的工程管理工作的实施。《建筑法》的颁布实施是工程实际有法可 依有迹可循的重要保证。 一、《建筑法》分析 广义的建筑法,即实质意义的建筑法。是指以在建筑活动中和建筑管理活动中形成社会 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是规范建筑活动和建筑管理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地方立法和司法解释等组成的有机整体。 该法律立足于建筑工程实际,致力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总结
---------------------------------精选公文范文-------------------------- ----------------精选公文范文---------------- 1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 总结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违章建筑处理法规总结 违章建筑处理法规总结 关于违章建筑的定义的问题 我国法律目前对违章建筑没有明确 的定义。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 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 要包括: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 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⑵擅自 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 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 建筑物;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 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⑷通 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
建筑法规课程标准
《建筑法规》课程标准 一、前言 1、课程定位 随着我国工程件事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工程法律 越来越得到广泛重视。依法建设、规范建设行为时我国提高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而这项工作能否顺利完成与工程法律 知识的普及密切相关。因此,普及工程法律知识,让工程法律知识融 入到每一个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尤其是每一个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思 想中是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本课程本着“探索、科学、先进”的原则,以规范建设活动的建 设法为基础,以基本建设程序为主线来阐述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和监督等法律法规,突出建设行业基本法。 2、课程设计 按照“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核心课程+项目教 学的专业课程体系”的总体设计要求,一工作任务为中心构建项目课 程体系。彻底打破学科课程的设计思路,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 需要来选择和组织课程内
建筑法规名词解释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修改- 名词解释 1、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 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相 互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 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建设法规:也称,建设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 行政机关指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3、合同:法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建设活动: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活动,同社会经济
建筑法规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 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相 互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 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建设法规:也称,建设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 行政机关指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3、合同:法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建设活动: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活动,同社会经济发展 和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 5、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有关单位(中介服 务机构)之间发生的相应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6、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调关系:是一种平等自愿、互
建筑法规填空题
第2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1.我国的城乡规划,是指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 组成的一个规划体系。 2.城市总体规划体系、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想衔接。 3.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中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 修改。 4.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5.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6.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7.编制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已经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 理新开发区与旧区改建的关系。 9.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 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
PBL教学法在建筑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pbl教学法在建筑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646300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泸州李莉 一 、pbl教学模式及其应用 pbl是以问题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 教育学习模式,首创于20世纪6o年代末。 pbl教学模式在高等工程教育领域的应用创 建了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基础的新型 pbl教学模式,在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与创新思维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 pbl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情境案例的分析 能力、协作能力和开放性思维方法培养。 二、建筑法规pbl教学模式的构建原则 问题设计是pbl教学的关键,问题既要 以学生整体素质为基础又要与他们将要学习 的专业知识相关联,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i.能引出与所学领域相关的概念和原理 在设计问题时,首先要确定学生需要获 得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由此出发设计问题。 在建筑法规课程的pbl教学过程中,可以以
PBL教学法在建筑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一、pbl教学模式及其应用pbl是以问题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学习模式,首创于20世纪60年代末。pbl教学模式在高等工程教育领域的应用创建了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基础的新型pbl教学模式,在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pbl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情境案例的分析能力、协作能力和开放性思维方法培养。
建筑法规心得体会
建筑法规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建设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建设法规》的 心得体会与收获 《建设法规概论》是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具有重要地位与 意义的专业基础课。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的我们,都应 当学习和掌握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学习, 我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原则、特征以及规范现状建 设法律体系的构成;重点学习了土地管理法规、建设勘察设 计、质量管理、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企业权利法律。明确 了建设法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建设法 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系统掌握我国建设法的 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了我试着运用建设法的 理论,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我总的感受就是建筑法规是一个很庞大的体系,他规范 贯穿了建设的全部领域与全过程,它很详尽、细化到了基本 操作层面。如果想学好,一定要勤翻相关法律,思考相关案 例。学习建设法规,不能仅靠死记硬背,
建筑法规期末试卷
一、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关系要素的是()。 a.主体b.标的c.客体d.内容 2、表现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财一般是指()。 a.货币b.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券c.有价证券d.财产 3、以下法律关系的内容中,不属于法律权利的是()。 a.买卖关系中,买方在付款后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标的物 b.物的所有人排除其他人对于物的不当妨碍 c.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d.某公民对于其肖像的利用 4、以下法律关系的内容中,不属于法律义务的是()。 a.在买卖关系中,卖方在收取价款后交付标的物b.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c.公民缴纳个人所得税d.达到法定婚龄的公民结婚 5、下列社会现象中,不属于法律关系变更的是()。 a.买卖关系中,卖方收款后将标的物交付与买方 b.买卖关系中,买卖双方改换了标的物c.买卖关系中,买方发生变更 d.买卖关系中,
建筑法规期末试卷A
江苏省海门市职业教育中心校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工程贸易部《建筑法规》 期末试卷a (命题人:施启兵) 班级姓名学号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5分) 1、一次完整的招投标活动,一般包括招标、______、开标、______和中标五个环节。 2、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____________。 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__________,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 标。 4、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_____________公开进行;开标 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_____________的地点。 5.、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勘察合同、_________和施工合 同。 6.、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______、质押、留置和_______五种担保形式。 7.、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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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暖通技工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