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宏锦建工教育)
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提 高建设工程造价员业务水平, 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 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造价员的管理。 第四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 本细则的规定,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印制的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印章。 第五条 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资格证明,是 报考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 历证明。 第六条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造价员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全 省造价员
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宏锦建工教育) (2)
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提 高建设工程造价员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 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造价员的管理。 第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 本细则的规定,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印章。 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资格证明,是 报考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 历证明。 第六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造价员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全 省造价员
(宏锦建工教育)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提 高建设工程造价员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 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造价员的管理。 第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 本细则的规定,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印章。 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资格证明,是 报考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 历证明。 第六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造价员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全 省造价员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 价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 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 (川建人教发〔2005〕10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全国建设工程 造价员的考试、登记、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 内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以及管理部门中,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合格,经登 记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 务活动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四条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的的通知 皖价协〔2008〕2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造价管理协会: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报:省建设厅,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附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管理,规范造价员 从业行为和提高业务水平,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 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全国建设 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problemsthatcannotbeignored.someleadersunwillingtodomasseswork,massesconceptweak,onmassesfeelingsnotdeep,pendulumnotarewithmassesofrelationship,thinkmassesworkisrevolutionarywareraofthings,nowobsoletehas,buriedbusinesswork,ignoredmassesworkofsituationcomparedgeneral;someleadersnotdomasseswork,oldmethodregardlessof
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05〕10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2)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 标[2005]6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 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 指按照本办法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 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 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 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第四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对全国造价 员实施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各地区造价管理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 通知》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辽宁省 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 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和从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人 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造价员资格证》是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和专业水平的资格证明。 第三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全省建设
[海南]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海南]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1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苏建价站(2006)13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市、区(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造价员从业行为和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建设 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 通知》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 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实施细则》,现印 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此页无正文)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http://www.***.***/zaojia//showinfo/showinfo.aspx?infoid=cb033dcc-e
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造价员从业行为和提高业 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 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经过全省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全 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活动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资格和专业水 平的证明。 第三条本省造价员资格分为土建、安装、市政、装饰等专业,每个专业 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第四条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 站负责全省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
1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苏建价站(2006)13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市、区(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造价员从业行为和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建设 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 通知》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 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实施细则》,现印 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此页无正文)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http://www.***.***/zaojia//showinfo/showinfo.aspx?infoid=cb033dcc-e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
1/2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格取得 第三章从业登记 第四章从业管理 第五章资格证章管理 第六章自律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工作,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在我省的从 业行为,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由中国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 通知》(建标[]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 自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云建标[]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 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号)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25 第二条【适用范围】 云南行政辖区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 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 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工 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05〕 10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考 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 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 理部门中,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合格,经注册取得《全 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以 下简称造价员)。 第四条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
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 附件1 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造价员的从业行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 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21号),结合贵州 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考试、登记、从业、继续 教育、变更、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 指按照本实施细则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经登记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 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资格证 书在全国有效。 第四条贵州省造价员的资格归口管理机构是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总站(以下简
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 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造价员的从业行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 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21号),结合贵州 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考试、登记、从业、继续 教育、变更、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 指按照本实施细则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经登记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 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资格证 书在全国有效。 第四条贵州省造价员的资格归口管理机构是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总站(以下简称省造价总站)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 价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 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四川省建设厅《关 于四川省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川 建人教发〔2005〕10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全国建设工程 造价员的考试、登记、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 内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以及管理部门中,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合格,经登 记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 务活动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四条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
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云建价协[2008]4号 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 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 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6]13号)以及《云 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云建标[2008]142号)等有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全国建设 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 行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共 利益,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由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员自律工作的通 知》(新建标【2011】6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实 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指通过统一考试,并经登记注册取得《全国建设 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
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价协[2009]0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业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 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 暂行办法》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附件: 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造价员从业行为,提高造价员业务水平,根据《全国建设 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过考试合格,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 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及修订
四川省印发《四川省实施细则》 川建价师协〔2007〕05号 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行为,根据中国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 我会制定了《四川省实施细则》,现印发 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 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 价协〔2006〕013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 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05〕10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四
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单位变更申请表(出省)
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单位变更申请表(出省) 姓名张天阳性别男年龄23 照片 (一寸) 身份证号13060219871224091x资格证书号赣建 10b2123 原聘用单位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单位类型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联系电话 现聘用单位苏州中瑞中央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单位类型无造价咨询资质 资质等级三级资质证书号b3184032058503联系电话0512-53519558 变更原因 原省级或部门管理机构为:现省级或部门管理机构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人民南路36号 邮政编码215400联系电话0512-53519558 本人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身体健康,并对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 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 原聘用单位意见 张天阳同志,已与我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章)遗失补办申请表
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章)遗失补办申请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造价员资格 专业 遗失内容 (证书、印章) 证书(印章) 编号 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单位所在设 区市造价站 意见(公章) 年月日 管理机构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1、如造价员获得多个专业资格,在“造价员资格专业”和“证书(印章)编号”栏内说 明; 2、申请造价员资格证书(印章)遗失补办应携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启事、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遗失证书的需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连同此申请表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补办。 3、遗失启事格式: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证上盖章为江西省建设厅的,写江西省 建设厅)颁发“工作单位”“姓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印章):“证书(印 章)编号”,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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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有线电视工程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