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启动
3月4日至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1988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启动
3月4日至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1988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启动
3月4日至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建设工程监理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子名称: 发布机构:省九届人大 索取号:a005-2009-1-0051文件编号: 颁布日期:1999-6-3实施日期:1999-10-1 失效日期:是否有效:有效 内容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2001年11月2日省九届人大第50号公告) 1999年6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过 根据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维护监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按照法 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促进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建设监理活动,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应遵循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和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通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1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 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公路工程)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 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阶 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 工程的合同、信息管理及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工程部是公司工程监理活动的综合监 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具 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监理单位的项目资质并进行备案管理; (二)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三)指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2)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 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 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 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 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 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 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 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 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 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 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1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一、施工阶段的监理管理 ㈠项目举行首次现场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执行。 除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明确的内容外,还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制定项 目管理规定并在首次会上宣布、分发。如项目总目标、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 材料检验与紧急放行制度、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监理要求、工程联系单的签发、 技术文件的审批时限、工程资料整理要求、值班制度等。 ㈡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总监任命书报于项目部,同时总监 应将参与本项目监理的各专业工程师名单、简历、分工情况报于项目部。其间, 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经项目部同意。 ㈢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本项目《监理规划》,相关专业《监 理细则》报于项目部,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审核。 ㈣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监理控制流程报于项目部,项目部 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督实施。 ㈤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是一部2004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管理规定。 目录 1.1基本信息 2.2第一章总则 3.3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 1.4第四章监理工程师 2.5第六章罚则 1.6第七章附则 基本信息 编辑 【发布单位】天津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4-06-30 【生效日期】2004-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2001年6月7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04年6月30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 定》修订公布) 第一章总则 编辑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 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2)
精选 -可编辑修改-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 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公路工程)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 理(以下简称监理)受建设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 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程的合同、 信息管理及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单位工程部是单位工程监理活动的综合监督管 理部门,并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 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监理的项目资质并进行备案管理; (二)负责监督检查监理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精选 -可编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1/21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 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 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 单位监理。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 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 款。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 及监理权限,书面通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51)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1/5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部规[2007]1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 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为规范通信行业建设监 理活动,促进通信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行业特点,部制定了《通信建设工程监理 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 起,原信部规<2001)714号发布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通信建设监理 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管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完整版)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促进建设 监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建设监理活动,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 督管理,应遵循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和部有关工程建 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通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 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 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 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为规范通信行业建设监理活动,促进通信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行业特点,部制定了《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 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信部规(2001)714号发布的《通信建设 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信息产业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2)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 工程)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以 下简称监理)受建设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 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程的合同、信息管理及安全 生产实施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单位工程部是单位工程监理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 门,并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 责: (一)审定监理的项目资质并进行备案管理; (二)负责监督检查监理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三)指导、协调单位相关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5-1)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部规[2007]1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 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 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为规范通信行业建设监理活动,促进通信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行业特点,部制定了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信部规(2001)714号发布的《通 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监
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2003年2月1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2月19日重庆市人 民政府令第148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及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建设 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的监督。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对建设工 程实施专业化监督的企业。 第三条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2)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监督 管理。 本规定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兼营 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以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 第三条本市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
工程建设管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工程建设管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4-03-21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1995年9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 8月23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2004年6月25日深 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与 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 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关于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工
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深 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等28件法 规的修正案》的议案。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 定对《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申请监理单位资质,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到市主管部门办理。” 二、删除第十二条。 三、删除第十七条中“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字样。 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及其引用条文的序号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 益,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9年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1/7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部规[2007]1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 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为规范通信行业建设监理活动,促进通信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行业特点,部制定了《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 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信部规(2001)714号发布的《通信建设监理企 业资质管理办法》及《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活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沪72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沪府令7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24日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2011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 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 的委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 24日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 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 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 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 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 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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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测绘技术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