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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65号文《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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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65号文《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免费 4.5

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建房 [2010]165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 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 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维护业主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 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 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 家有关规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设部)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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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 验收规范标准,规范房地产开发单位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 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 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 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 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 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 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

建房[2010]165号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建房[2010]165号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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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 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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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 4.6

1 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建房[2010]16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 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 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 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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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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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4.8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20xx) 【施行日期】20xx年1月1日 【修正废止】 第二十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 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内 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二十五条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 约定的交接义务,导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 第二十六条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 交资料明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 式等内容。交接记录应当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签章确认。 第二十七条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 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 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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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建房〔2010〕16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 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 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 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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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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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4.5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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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4.6

建房[2010]16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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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1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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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1 4.6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明确 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 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 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规范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 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 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公司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公司组织成立承 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由总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项目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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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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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记录表 4.6

1 2 接管验收资料表(一) 工程名称评定等级 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移交日期接管验收日期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房屋(栋/层/户) 钥匙发放户数钥匙每户多少套 住宅区公用设施清单 住宅区公共场地清单 住宅区公用设备清单 填表人:接收人:移交人: 备注: 3 接管验收资料表(二) 图纸名称份数移交人接收人移交时间备注 竣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竣工图 设备竣工图 供水管网图 消防管网图、 雨水管网图 排污管网图 弱电管网图 强电管网图 户型图及户内管图 水泵设施竣工图、; 水泵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消防水泵竣工图 消防水箱位置图 有线电视、通信设施质量保证书 业主资料 开发商:物业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4 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配套设施接管验收表 栋号:编号: 开发商联系人联系电话 投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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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住宅承接查验标准 4.6

物业承接查验标准 一、单体房屋 项目标准方法 房间及内墙 面、顶棚、 阳台 1、表面平整光滑,阴阳角方正顺直,无空鼓开裂,不应有爆灰,裂纹; 2、预留洞、槽、管道等各面层及门窗框与墙面空隙填嵌密实,色泽一致,尺寸正确、方正、整齐、光滑。 3、裂纹经修补后应保持与原墙面色泽一致,无修补痕迹。空调孔位置统一,无漏开错开。 4、抹灰允许偏差小于4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3mm;阴阳角垂直、方正、允许偏差小于3mm。 5、房间净高允许偏差小于20mm、开间进深尺寸允许偏差小于15mm,梯步高宽度小于10mm; 6、阳台不倒泛水,无积水,无渗漏,抗渗带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无空鼓开裂; 7、阳台栏杆表面明显凹坑和损伤,划痕宽度不超过0.5mm;阳台立管清洁无污染。 尺寸测量使用激光测距仪,从 四角距纵横墙500mm 处测量,层高取四角、 中间五点 空鼓面积不大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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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腾三期项目-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查验标准 序号查验内容和标准 一、防水现场查验的内容、标准与方法 1、房屋防水工程查验: 1)对房顶、外墙的查验,宜在雨天或雨后进行观察,若有渗漏部位,划出标记,做好记录; 2)对卷材、涂膜防水层,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缝、翘边、龟裂、剥落、腐烂、积水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发现前述现象,宜在雨后观察或蓄水检查 防水层大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渗漏情况; 3)对钢性防水层,宜直接观察有否开裂、起砂、酥松、起壳;密封材料剥落等;排气管、女儿墙等部位防水层破损等现状,宜在雨后观察或蓄水检查防 水层大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渗漏情况; 4)对瓦件,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纹;瓦面、接缝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宜在雨后观察瓦件及细部节点部位渗漏情况; 5)对清水、抹灰、面砖与板材等墙面,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缝、接缝、空鼓、剥落、酥松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宜在雨后观察和淋水检查墙面及细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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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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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20160420) 4.6

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明确设备设施移交的流程及 权责,确保设备设施顺利移交,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承接查验前准备工作 第二条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应于合同交楼2个月前启动,未经物业公司承 接查验合格的全部公共设备设施不得移交物业公司,未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原则上不 得交楼。 第三条承接查验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各系统设备设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 共用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 已安装户内和公区独立计量表具。 3、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或临时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 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完成装饰装修工程,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4、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机械车库等共用设 备设施取得使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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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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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4.5

1 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明确设备设施移交 的流程及权责,确保设备设施顺利移交,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承接查验前准备工作 第二条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应于合同交楼2个月前启动,未经 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合格的全部公共设备设施不得移交物业公司,未完成 承接查验工作原则上不得交楼。 第三条承接查验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各系统设备设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通信、公共照明、 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供 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户内和公区独立计量表具。 3、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或临时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 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完成装饰装修工程,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4、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机械车 库等共用设备设施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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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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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4.6

. .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查验方法 承接查验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 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 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 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 1.需移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 验收合格; 2.需移交的物业内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 用; 3.需移交的物业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发 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跟进查 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记录。 1.图纸资料交接 交接时间:承接查验前20天 参加交接人员:行政客服人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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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 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对新接 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交付使用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制定计划与方案签订 承接查验协议 验收准备 实施验收 其他物品工程技术资料 共用部位及设 备设施 办理接管移交手续 培训、表单及工具 分项 核对 数量 数量清点 资料核对 现场试、查 限期整改完善 查验 合格 不合格 再验 建立档案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事业部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 由事业部汇同物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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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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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4.6

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明确设备设施移交 的流程及权责,确保设备设施顺利移交,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承接查验前准备工作 第二条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应于合同交楼2个月前启动,未经 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合格的全部公共设备设施不得移交物业公司,未完成 承接查验工作原则上不得交楼。 第三条承接查验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各系统设备设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通信、公共照明、 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供 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户内和公区独立计量表具。 3、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或临时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 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完成装饰装修工程,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4、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机械车 库等共用设备设施取得使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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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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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含附件)》 4.7

1 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明确设备设施移交 的流程及权责,确保设备设施顺利移交,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承接查验前准备工作 第二条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应于合同交楼2个月前启动,未经 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合格的全部公共设备设施不得移交物业公司,未完成 承接查验工作原则上不得交楼。 第三条承接查验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各系统设备设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通信、公共照明、 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供水、 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户内和公区独立计量表具。 3、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或临时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 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完成装饰装修工程,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4、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机械车 库等共用设备设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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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专业学习资料-可编辑 学习资料分享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查验方法 承接查验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 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 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 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 1.需移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 验收合格; 2.需移交的物业内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 用; 3.需移交的物业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发 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跟进查 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记录。 1.图纸资料交接 交接时间:承接查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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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整理版 学习指导参考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方案 根据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和山东省房产管理局《山东省物业 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等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建设进度 及实际情况,为作好本物业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现拟方 案如下: 一、承接验收的条件 1、建设工程施工完毕,施工人员基本退场,各项系统竣工验收合格; 2、供水、供电、供气及信息传播入户,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 建设完毕,均能够正常使用; 3、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 4、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二、承接验收的主要项目: 1、物业竣工资料、图纸; 2、物业共有部位;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4、物业管理用房 具体内容参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第六条执行 三、承接验收小组成员的组成: 1、建设单位代表: 2、施工单位(供货商)现场负责人: 3、物业公司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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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珠海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确保新建及非新建物业的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在移交过程中的质量与完整性,从而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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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移交与承接查验 什么是承接查验 承接查验,是指开发商在新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后”,将该项目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物业 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全体业主” 为防止接管物业出现严重“(质量)、数量、功 能等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缺陷”,在以后的 管理过程中能够引发业主广泛投诉,从而采取的 替业主---提前服务式的验收。 这里面需要明确几个问题 1、谁和谁是依据什么进行承接查验 是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承接查 验的主体,依据合同的约定,我们先说简单的, 就是依据什么合同的问题,当然是前期物业管理 合同,那么,我们以后有物业企业准备接管新小 -2-第页共5页2 区的时候,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就一 定要把对小区的承接查验作为合同的一个重要 内容,这样就能够让双方比较顺利的完成承接查 验工作。 现在在说承接查验的主体问题,刚才我说了, 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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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房产估价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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