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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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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管理规定 4.6

九江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规定 2009-10-10 17:49:30 作者: 建设局 来源: 浏览次数: 943 网友评论 0 条 九建建字〔 2008 〕61号 各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资质和生产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 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159 号令)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 2001〕82 号)关于预 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必须设有专项试验室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参照《江西 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暂行规定》,我局制定了《九江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 专项试验室管理暂行规定》,作为取得企业资质申报和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依据之一。在日 常监督管理中,我局将按照《九江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暂 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

苏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苏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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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区生产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原《建筑施工企业试 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废止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企业试验室资质另行核发证 书。为此,为加强对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防止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结 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发给你 们,请贯彻执行。并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局。 二○○三年四月一日 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促进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 构件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的质

商品混凝土试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商品混凝土试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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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3页 试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试验室必须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保证检测工作能够正常进行的 基本前提。 一、试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需对人员、设施与环境加以控制,根据有关 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的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由试验人员负责 工作台、水池、门、窗、墙面以及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2、试验室内禁止吐痰、吸烟、吃东西,不允许做与检测无关的的活动,不 得堆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3、非检测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出试验室。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检测 人员也应避免频繁进出,以免影响环境条件的控制。 4、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5、做好节假日人员值班安排,保证标准养护室处于正常控制范围,确保必 要的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6、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 7、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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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岗位制度

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岗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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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岗位制度 4.4

抽样制度 1.抽样人员熟悉抽样业务 2.抽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抽样标准规定,随机抽样,如实填写《抽 样单》 3.抽样人员必须要秉公执行,不循私情,在抽样过程如发现有特殊 制样,抽样人员有权拒绝抽样,并将情况报告试验室主任 4.检验的样品一经抽取,不得更换 5.水泥抽样:同品种、同标号、同产地的水泥,每400吨取样二次, 当厂内检测结果异常时,需再次抽样,进行复查,复查仍然异常 则将样品送质检总站检测 6.砂子:货源稳定,质量稳定的砂,每周至少抽样三次,如连续三 次抽样品质指标合格时,则视为质量稳定。如货源或质量发生变 化时,则按每600吨抽样一次,连续进行,但品质指标稳定在某 一范围内时,则视为质量稳定,另外每月送区质检站检测砂cl-含 量一次 7.石子:货源稳定,质量稳定的石子,每周至少抽样三次,如连续 三次抽样品质指标合格时,则视为质量稳定。如货源或质量发生 变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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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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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 4.6

预拌(商品)混凝土 合同编号:201406004 采 购 合 同 需方(甲方):辽宁中鼎智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科左中旗永信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1 需方(甲方):辽宁中鼎智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科左中旗永信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 基础上,就保康教育园小学部、高中部施工所用预拌(商品)混凝 土供需要求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强度等级及价格 1、工程名称:保康教育园小学部、高中部项目 2、材料名称:预拌混凝土 3、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单价 强度等级单价(元/m3)备注 c10无1、抗渗混凝土(p6-p8),在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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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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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4.5

华立学院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质 量,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标准、规范,结合本 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凡是与本工程建设质量相关的责任 单位,应遵守本制度。 一、施工总包企业应加强现场混凝土质量管理 1、应根据工程部位、结构的不同要求,明确合理的混凝土坍落度要 求。 2、应做好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工作,施工现场应建立混凝土标 准养护室,对现场试件养护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代做试件的,相应的混 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混凝土实体检测; 严禁随意提早拆模。 3、施工单位应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前完成浇筑准备工作,对进场的每 一车预拌商品混凝土在监理(建设)单位的见证下进行交货验收。验 收项目包括: (1)查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类别、数量和配合比。 (2)查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拌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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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2)

苏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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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2) 4.3

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区生产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原《建筑施工企业试 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废止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企业试验室资质另行核发证 书。为此,为加强对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防止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结 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发给你 们,请贯彻执行。并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局。 二○○三年四月一日 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促进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 构件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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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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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4.7

笔者就目前商品混凝土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一些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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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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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 4.4

1 济宁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 确保产品的质量,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济宁市商品混凝土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济建〔2005〕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 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宁市行政管辖区域内所有商品混凝土生 产企业。 第二章试验室环境设施及仪器设备 第三条试验室环境 1、试验室应具备满足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检验的检验室、样品 存放室、养护室等必备检验场所,布局合理并与流程相符。设施、面 积、清洁、采光、通风、温度、湿度等应满足检验任务及国家标准规 定的要求,防止环境因素对检验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2、试验室应保证用电、用水安全,各检验室应配臵防火安全设 施。 第四条试验仪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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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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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1] 4.5

1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 试验室环境设施及仪器设备 试验室环境 1、试验室应具备满足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检验的检验室、样品 存放室、养护室等必备检验场所,布局合理并与流程相符。设施、面 积、清洁、采光、通风、温度、湿度等应满足检验任务及国家标准规 定的要求,防止环境因素对检验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2、试验室应保证用电、用水安全,各检验室应配臵防火安全设施。 试验仪器 1、计量仪器和检验设备的配备应满足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的需要。 2、计量仪器和检验设备需按期经法定检定部门的检定、校准, 并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校验证书。 3、试验室应对计量仪器、检验设备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档案、 检定周期表和日常使用、维修、管理及校验的记录。设备档案内容包 括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书,并建立 仪器设备使用、维修、管理和校准制度。 试验资料 2 1、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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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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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4.8

精品文档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6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规范商品混 凝土的管理,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 介绍关于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 助。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如下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 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 设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 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 售、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混凝土(也称预拌混凝土), 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或掺合料 等成份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车辆在规定 的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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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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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4.7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 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 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 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和 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混凝土(也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 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或掺合料等成份按一定比例, 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的混 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 负责本辖区内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的委托,对所监督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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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内部)实验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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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内部)实验室 (2)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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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内部)实验室

预拌商品混凝土(内部)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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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内部)实验室 4.8

预拌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内部)实验室 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标准名称及编号主要仪器设备 1水泥性能实验 细度《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1345-2005 细度负压筛(b类)、电子天平(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0.01g)(a类)、试验筛(a类) 比表面积《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 法)》gb8074-2008 勃氏透气仪(b类)、烘干箱(b类)、分析天平(分 度值0.001g)、秒表 凝结时间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 水泥净浆搅拌机(b类)、标准法维卡仪、标准养护 设备(a类)、凝结时间测定仪(b类)、电子天平 (最大称量不小于1000g、分度值不大于1g)(b类)、 量水器(最小刻度0.1mll)(c类) 安定性雷氏夹测定仪(c类)、沸煮箱(c类)、雷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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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内部)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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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内部)实验室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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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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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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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2)

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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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2) 4.3

【发布文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 【发布日期】2010-02-04 【生效日期】2010-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 《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1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五十三次常 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一○年二月四日 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 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 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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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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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4.4

1/3 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 【发布部门】汕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9.13 【实施日期】2005.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2010)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第82号) 《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一届第四十 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志光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2/3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 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和《汕头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 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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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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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4.8

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环境污 染,改善市容市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商品混凝土 主管部门,所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机构承担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区商品混凝土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和武 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现场浇筑混凝土一次用量在10立方米以 上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现场浇筑混凝土一次用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 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但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住宅除外。 本市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区域应发逐步扩大,具体方案由市建委提 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因施工现场道路狭窄, 商品混凝土搅拌车辆不能驶入,或需要使用特种混凝土,而商品混凝土 生产企业无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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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规定.25016805

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规定.2501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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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规定.25016805 4.5

关于印发《九江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规定》的 通知 2008年11月11日00:00来源:九江建设网我要评论(0)>建筑法律咨询>我要订阅 企业展示|查询建筑企业和建造师不良记录67606条中标678570条建设通(客户端) 下载 九建建字〔2008〕61号 各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资质和生产管理,根据建 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购买考试用书(第159号令)及《建筑业企 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 产企业必须设有专项试验室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参照《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暂行规定》,我局制定了《九江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专 项试验室管理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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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与管理 (2)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与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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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与管理 (2) 4.5

1 信阳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试验室 基本条件与管理 二0一0年八月 2 目录 第一章概述⋯⋯⋯⋯⋯⋯⋯⋯⋯⋯⋯⋯⋯⋯⋯⋯⋯⋯⋯⋯⋯⋯⋯⋯⋯⋯⋯⋯⋯⋯..1 第二章试验室管理要求⋯⋯⋯⋯⋯⋯⋯⋯⋯⋯⋯⋯⋯⋯⋯⋯⋯⋯⋯⋯⋯⋯⋯⋯⋯..2 第三章组织机构⋯⋯⋯⋯⋯⋯⋯⋯⋯⋯⋯⋯⋯⋯⋯⋯⋯⋯⋯⋯⋯⋯⋯⋯⋯⋯⋯⋯..3 3.1组织机构⋯⋯⋯⋯⋯⋯⋯⋯⋯⋯⋯⋯⋯⋯⋯⋯⋯⋯⋯⋯⋯⋯⋯⋯⋯⋯3 3.2人员配备及素质要求与权利委派⋯⋯⋯⋯⋯⋯⋯⋯⋯⋯⋯⋯⋯⋯⋯⋯4 第四章试验室设施与检测环境条件⋯⋯⋯⋯⋯⋯⋯⋯⋯⋯⋯⋯⋯⋯⋯⋯⋯⋯⋯...7 4.1检测能力⋯⋯⋯⋯⋯⋯⋯⋯⋯⋯⋯⋯⋯⋯⋯⋯⋯⋯⋯⋯⋯⋯⋯⋯⋯⋯8 4.2试验仪器设备⋯⋯⋯⋯⋯⋯⋯⋯⋯⋯⋯⋯⋯⋯⋯⋯⋯⋯⋯⋯⋯⋯⋯⋯8 4.3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维护、保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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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的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商品混凝土的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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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的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4.5

实用标准文案 精彩文档 上海浦升混凝土有限 公司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浦升-01-2013) 水泥细度检验细则(负压筛法) 第一版第0次修改 共107页第1页 一、依据标准:《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 二、仪器设备: 1、试验筛由圆形筛框和筛网组成,筛网符合gb/t6005r20/380μm,gb/t 6005r20/345μm。负压筛应附有透明筛盖,筛盖与筛上口应有良好的密封性。 2、负压筛析仪负压可调范围为4000~6000pa。 3、天平最大称量为1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g。 三、准备工作: 将水泥样品充分拌匀,通过0.9mm方孔筛,记录筛余物情况,要防止过筛 时混进其他水泥。 四、方法步骤:1、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 电源,检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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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商品混凝土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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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4.5

-1- 上海浦升混凝土有限 公司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浦升-01-2013) 水泥细度检验细则(负压筛法) 第一版第0次修改 共107页第1页 一、依据标准:《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 二、仪器设备: 1、试验筛由圆形筛框和筛网组成,筛网符合gb/t6005r20/380μm,gb/t 6005r20/345μm。负压筛应附有透明筛盖,筛盖与筛上口应有良好的密封性。 2、负压筛析仪负压可调范围为4000~6000pa。 3、天平最大称量为1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g。 三、准备工作: 将水泥样品充分拌匀,通过0.9mm方孔筛,记录筛余物情况,要防止过筛 时混进其他水泥。 四、方法步骤:1、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 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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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试验室标准表格

商品混凝土试验室标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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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试验室标准表格 4.6

日期: 1、 2、 3、 4、 5、 6、 7、 8、 交班人:接班人: 日期: 1、 2、 3、 4、 5、 6、 7、 8、 交班人:接班人: 审核: 试验室当班人员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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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职位:室内空间规划概念设计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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