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 2008〕38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全市节能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完成我市 “十一五 ”节 能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杭州市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地区和企业。 二、奖项设置 评选活动设节能目标超额完成奖、 节能先进企业、 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节能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客观、择优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和奖励形式 (一)节能目标超额完成奖。 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凡超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万元 GDP 能耗下降目标的, 按超额部分的节能量,每节约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正>杭政办函[2008]38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杭州市区留用地管理的补充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杭州市区留用地管理的补充意见 杭政办〔2006〕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区留用地管理,完善多渠道、多方式使用撤村建居村 10%留用地政策,发展、壮大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解决好撤村建居农转非居民的 生产生活问题,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撤村(乡镇)建居 (街)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的意见》(市委〔2001〕29号)、《杭州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意见(试行)》(杭政办 〔2005〕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杭州市区留用地管 理暂行意见的通知》(杭政函〔2005〕12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市市 区留用地管理和使用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10%留用地指标应优先用于原村属二三产企业项目,土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绿化指标补充规定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绿化指标补充规定的通知 杭政办发〔2000〕2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综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根据规划、绿化、环保、交通、消防 等规范要求,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文局关于大力发展屋顶绿化、垂 直绿化请示的通知》(杭政办〔1996〕34号)确定的绿化指标进行补充规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中集中绿地(不包括城市绿地)下建地下室,满足下列条件时,可按100% 计算绿地率及集中公绿指标。 1、地下室覆土厚度不小于1.5米,且覆土顶面标高相对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大于0.5米。 2、4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含)的集中绿地,地下室顶面占地面积不超过该绿化 用地的1/2,超过部分按原折算率计算。 3、4000平方米(含)以下的集中绿地,地下室顶面占地面积不超过该绿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正>杭政办函[2008]2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1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为规范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行为,合理 确定各类房屋的补偿价格,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拆迁补偿总金额由房屋补偿金额、房屋装修补偿金额和附属物补偿金额等组成。 二、房屋(含主房、附房)、庭院、道地的面积,按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文 件记载为准。权属来源证明文件未记载相关面积的,或者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权属 来源证明文件的,由原审批机关或者有权审批的其他机关依法认定。 三、房屋补偿金额为房屋补偿总分与分值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计划)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计划)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2010〕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发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推进科技成果产业 化,根据市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 计划”)。为确保培育工程顺利推进,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两创”总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以“一化七经济”为重点转变发 展方式的决定,按照“抓大不放小,着力构建合理的、梯队化的企业结构”要求,进一步优化创业机制,集 合创新要素,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大学生及归国留学人员自主创业,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造就一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家,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后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办〔2007〕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利用外 资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抢抓先机,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 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转移机遇,坚持开放带 动战略,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以扩大开放和技术、制度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快我市服务 外包产业发展步伐。 (二)发展目标。坚持政府鼓励引导和市场化推进原则,提高服务外包相关高端产品的 研发能力,强化服务外包国际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到2010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 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努力将我市打造成我国重要的服务外包基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1/3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 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计划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8]38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9 【实施日期】2018.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8〕3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9日 2/3 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 112号) http://www.***.***2011-05-30 [收藏][推荐][有奖纠错][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 关于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 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1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市建委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为加强对民用建筑的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的能源消耗,进一步提高民用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 节能水平,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36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杭政办函[2008]36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拟订的《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已 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二月四日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市发改委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为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提 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 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 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5〕8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暂行办法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 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 设部令第149号)、《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6]3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3月15日杭州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权力清单管理,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9号)精神,结合本市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实施办
1/2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2000]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实施办法》已于9月13日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2000年11月3日 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市”的战略方针,更好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激 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市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 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创新特别贡献,是指把科技特别是高新技术运用于经济建设和社 会发展,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成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的直接 完成者;中央、部属、省属在杭大专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r\n《杭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杭政办函[2008]9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6]2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推动住房消费,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和统筹引导完善土地供应调控机制,统筹安排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对土地出让实行统一管理,市区范围内经营性用地(不含工业用地)出让方案需报市政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研究与分析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 【法规名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物联 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0]258号 【颁布时间】2010-08-23 【实施时间】2010-08-23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 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市经委、市财政局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为确保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科学、合理、有效使用,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鲁政办发〔2006〕11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 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 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28号文件进一步加 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108号)精 神,省政府设立节能奖。 第二条 省节能奖设特别奖和优秀奖2个类 别、6个奖项。 (一)特别奖: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 节能突出贡献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补充意见
杭政办函[2012]134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补充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补充意见 发文文号:杭政办函[2012]134号 发文时间:2012-5-2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 [2011]33号)精神,完善我市股权投资业鼓励政策,进一步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推动产 业转型升级,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2010]11号)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提出如 下补充意见。 一、新设立或已设立但尚未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取得营业税应 税收入当年起,可按其营业税形成地方财政贡献的60%予以奖励;新设立或已设立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正>杭政办[2008]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停淘汰粘土砖瓦窑和部分页
1/2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停淘汰粘土砖瓦窑 和部分页岩烧结砖轮窑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9]36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04 【实施日期】2009.02.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停淘汰粘土砖瓦窑和部分页岩烧结砖轮窑工作 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6号) 各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 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关于“已限期禁止生产、使 用实心粘土砖的170个城市,要向逐步淘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杭州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杭州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2006〕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杭州旅游资源优势,深化旅游西进战略,加快 推进旅游国际化,打响“东方休闲之都”品牌,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对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带动 作用,结合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总体规划,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一)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杭州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城市规划的相 互统筹,促进《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杭州市旅游发展 总体规划》应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批准,并加以严格执行。 (二)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123公里绕城高速顺利开通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杭昱、 杭千、杭新高速公路三条连线以及四大接口,构筑“一个半小时旅游交通圈”,形成大杭州 无障碍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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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土建项目副经理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