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 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建筑施工 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 办质[ 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 作的指导意见》、建质[ 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 化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2)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 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 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 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 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 化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 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 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 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 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 化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 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 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 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 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 化考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 (2)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 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 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 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 筑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
. .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 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 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 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 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任务实施办法
附件1-1 受理编号:受理时间: 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申请表 企业名称(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中所提交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 一致。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单位经自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以下等级: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邮政编码 工商注册地 营业执照 注册号 经济类型设立时间 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等级及批 准时间 主项: 增项: 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职称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副经理 职务职称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负责人 职务职称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
合肥市建筑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 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 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 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 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资料一览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鼎湖·总统御山庄·商务办公楼am2-1、商铺as-1、2 序号文件名称备注 1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申请表 2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名单 3工卡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录 4建筑施工项目竣工前安全生产化标准评分汇总表 5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自行评定 6安全文明生产费使用计划 7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自检记录 8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9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及回复 10安全监督站对现场安全检查及安全整改通知单及回复 1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评审表、专项方 案审批表、验收记录表 1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材料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施工单位:广东中信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1-1 受理编号:受理时间: 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申请表 企业名称(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中所提交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 致。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单位经自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以下等级: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邮政编码 工商注册地 营业执照 注册号 经济类型设立时间 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企业资质 等级及批 准时间 证书编号: 主项: 增项: 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职称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副经理 职务职称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负责人 职务职称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质[2014]1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 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 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 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 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和建筑施工企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印刷版)
附件1 天津市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一、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 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 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 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建设 工程的有关活动,应当遵照本办法。 三、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由项目施工现场安全 生产自评和安全监督评分两部分组成。 四、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自评应当成立由建设、工程监理、 施工单位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组(以下简称“项 目自评组”),制定工作计划,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工作。 五、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自评组应当按照《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 每月进行一次自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1)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4〕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 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31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 4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 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 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 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 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 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 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
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 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工作,推 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 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 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 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 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建筑施工 企业以及本市行政 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以下统称“建筑施 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和管 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标准化是指建筑 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 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 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 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 态,形成过程控制、
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 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 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暂行办法》(建质〔〕号)等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本市行政 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筑施 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 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 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 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
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1)
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 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 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本市行政 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筑施 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 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 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 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合肥市城乡建委发布《关于修订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工地对扬尘的管控,合肥市城乡建委近期发布了《关于修订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建筑工地,不得申报“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福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3-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福 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标准化 优良项目”)考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及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考评等活动,应 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考评 工作,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 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申报、考核、推荐工作。 第四条省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 目考评委员会,负责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考评工作。 第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样表)
附表1企业用表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情况汇总表 工程项目名称:自评机构检查时间年月日 单位工程(施 工现场名称 建筑 面积 (㎡)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 (满分 100分) 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管理 (满分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15 分) 脚手架 (满分10 分) 基坑工程 (满分10 分) 模板支架 (满分10 分) 高处作业 (满分10 分) 施工用 电(满分 10分) 物料提升 机与施工 升降机(满 分10分) 塔式起重 机与起重 吊装(满 分10分) 施工机具 (满分5 分) 58623.44 框架 结构 ⋯⋯ 自评机构自评意见: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日期: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自评表
附件1 年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自评表 工程项目名称:自评时间年月日 单位工程 (施工现 场名称 建筑 面积 (㎡)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 (满分 100分) 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管理 (满分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15 分) 脚手架 (满分10 分) 基坑工程 (满分10 分) 模板支架 (满分10 分) 高处作业 (满分10 分) 施工用电 (满分10 分) 物料提升 机与施工 升降机 (满分10 分) 塔式起重 机与起重 吊装(满 分10分) 施工机具 (满分5 分) 自评机构自评意见: 建设单位监督检 查意见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时间: 监理单位监督检 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单位公章或专用章时间: 自评单位(建筑 施工企业) 单位公章或专用章时间:施工项目负责人 资格证书 号码 注:1、本表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某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29页)
1 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 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 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本市行政 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筑 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 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 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 续改进的安全管
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修订稿》
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实施细则(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 质〔2014〕111号),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促进建 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 全。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分为项目考评及企业 考评。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注册地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 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活动的总承包 企业以及专业承包企业(不含劳务企业)。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区内外建筑施工企业在自治区 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
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附件 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 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 〔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 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 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 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 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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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室内装饰安全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