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濠浦中北段整治工程土地增值效益研究
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广州市东濠涌中北段整治工程的土地增值效益影响机理进行了分析,提出运用工程建设前后土地价值差异法对其土地增值效益进行计算,以专家咨询权数法确定该工程对土地增值效益的影响权重,以问卷调查法确定该工程对土地增值效益的影响范围,根据地面价、楼面价之间的关系解决了缺少土地成交价格资料的问题.经计算,广州市东濠涌中北段整治工程建设带来的土地增值效益为34.47亿元.
土地增值税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字体:大中小】|【打印】|【纠错】|【关闭】|【返回 首页】 阅读次数:22069 关键词: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 局公告 2011年第1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土地增值税 征管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转发城乡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 场宏观调控工作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10〕85 号)精神,现就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对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普通住宅预征率为1%。 (三)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以其售价是否超过普通住房价 格标准(即房管部门定期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
对土地成片开发策略与土地增值策略的研究
8 今日论坛 对土地成片开发策略与土地增值策略的研究 文⊙ 王晓华(嫩江县国土资源局) 摘要:随着我国近几年的经济特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 区、保税区以及新城建设的开展,这种行 为受到了理论界与学术界较多关注,但在 具体的执行手法与操作方式上,尚少有人 论及,本文就土地成片开发的片区发展策 略、土地增值策略以及土地开发步骤等问 题进行一般性论述。 关键词:土地成片开发;片区;策略; 开发 土地成片开发是指对农地或比较原始 的建设用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 配套,以获取土地出让(转让)收益或自 留经营收益的一种经济行为。与宗地开发 相比,土地成片开发具有面积大、容纳建 设项目多和整体连片等特征,虽然这种开 发因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以及风险高等 原因一般多为政府行为,但因利润空间无 限、开发机会众多而受到各类投资主体的 青
土地增值税给了谁压力
土地增值税给了谁压力——春未立,雷已惊。对于已经历3年多政府宏观调控的房地产行业来说,国税局1月16日出台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无疑是2007年第一道闪电,撕开了今年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大幕。
土地增值税到底会动谁的奶酪
土地增值税到底会动谁的奶酪——新年伊始,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从2月1日起,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正式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毫无疑问,这是政府在一系列货币政策...
土地增值蛋糕与地产商说拜拜
土地增值蛋糕与地产商说拜拜——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令”,真能成为地产暴利的终结者吗?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8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编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业别经济性质纳税人地址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主管部门电话 项目行次金额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1=2+31 其中 货币收入2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3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5+6+13+16+204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5 2.房地产开发成本6=7+8+9+10+11+126 其中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7 前期工程费8 建筑安装工程费9 基础设施费10 公共配套设施费11 开发间接费用12 3.房地产开发费用13=14+1513 其中 利息支出14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15
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
1 附件一 徐州市市区土地增值税清算模型指标体系 序号项目单位 参考指标值 (元) 备注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 建筑 面积 同类同期平均 值 二扣除项目金额 (一)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 支付的金额 土地出让金 国土部门网站 公布的具体地 块出让价格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1、前期工程费 (1)规划费用 建筑 面积1 (2)设计费用 建筑 面积22 包含总体规划建筑设计费、施 工图设计费、景观设计费、综 合管网设计费、装饰设计费 (3) 项目可行性研究费 用 建筑 面积1 包含环境评估费、节能评估费、 地质灾害评估费 (4) 水文、地质、勘察费 用 建筑 面积5 包含水文、地质、地基勘察费, 沉降观测费,环境评估费,环 境检测费,防雷检测费,规划 放线费 (5)竣工测量费 建筑 面积1.5 (6)三通一平费用 建筑 面积5 包含临时道路(含下水)、
土地增值收益在城市经营中的运用与思考
本文从分析政府土地收益的构成入手。确定政府土地收益的概念。通过案例分析,提供城市经营中土地收益的运用,并从城市土地经营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城市政府土地收益的几点思考。
农民应获得城市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
按照现在的法律,农用土地要转成非农土地,往往要先收归国有,之后再经过征收、征用土地等程序。在收归国有时,给农民些许的补偿后,土地就和农民没有任何关系了,土地的大部分
合作建房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分析
\"合作建房\"广义上来讲,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根据协议分配新建房屋或利润的一种特殊房地产开发方式。但实际中,由于历史情况复杂、旧城改造等原因导致合作建房的形式多种多样,在税收政策适用上也不够明确,本文简要探讨合作建房中的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一、\"合作建房\"涉及的几份税收政策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公告
sdpr-2012-029000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2年第4号 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 下: 一、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 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六)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 房发票的; (七)单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无法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 时所支付的土地价款的。 二、符合上述核定征收条件的,由主管地税机关填写《土地 增值
土地增值税案例筹划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是常态。然而不当税收筹 划又会带来税务稽查风险。本文从一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 值税清算案例入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进 行分析,指出其税务稽查风险点供大家参考。 一、案例 (一)基本案情 a项目由a房地产开发企业全资开发。该项目坐落于h区的新 兴行政中心,紧邻国道,2010年7月拿地3.6万㎡,2013年12 月竣工,b集团同时为a房地产开发企业控股股东,出资比例 70%。 a项目只开发普通住宅和非住宅两种清算类型,其中非住宅包括 车库、商铺和幼儿园三种类型共计2.2万余㎡,在土地增值税清 算申报时已售罄。a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 证报告审定的销售截止期为2014年12月,已售面积16.4万㎡, 已售比例96.99%,申报收入约6.9亿。根据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 鉴证
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等规定,制定本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规程》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第三条《规程》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 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 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 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附件一 土地增值税清算 鉴 证 报 告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200)土增鉴字号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 贵单位(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 单位的责任,对所提供的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 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及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 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土 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 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审核过程及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应缓行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应缓行——我国推行土地增值税已有十余年,但其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2001年以来土地一级市场的交易方式改为“招、拍、挂”后,土地增值收益已提前一轮完成分配,表现在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形就是大部分项目没有形成土地增值税税负。为此,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步入清算时代
土地增值税步入清算时代——2007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月1日起,对开发商征收30%~60%的土地增值税,并一改之前“预征”方式,采用“清算”方式。
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供资料清单.
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供资料清单 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其它资 料,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 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 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 凭证复印件。 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其它资 料,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 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 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 凭证复印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 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 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
豫地税函土地增值清算通知〔2010〕202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豫地税函,2010?202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2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 彻执行。 一、关于“核定征收率”适用范围问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 知》(豫地税发,2010?28号)第二条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 率”仅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对非房地产企业,应按照土地增 值税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算,无法清算的,报省局批准后采用核定 征收方式,按6%的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转让二手房,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享受减免税政 策,对于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在清算中又无法准确计算收入、 扣除项目的,可按《通知》中第五条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 税。 二、
开发商筹划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
---------------------------------精选公文范文-------------------------- ----------------精选公文范文---------------- 1 开发商筹划土地增 值税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目前,许多地方为强化对土地增值 税的管理,对土地增值税实行了项目登 记和预征、年度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 法。这种方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影响较 大。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将减少企 业的流动资金。因此,对土地增值税的 筹划就显得更加重要。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构成中, 土地增值税占有较大比重。土地增值税 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 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 的增值额而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 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和税法规定的4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
浅析土地增值税与利润的函数关系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对土地征税。不论是单列税种,还是未单列税种,也不论其冠于何种名称,依据征税的税基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财产性质的土地税,是以土地的数量或价值为税基,或实行从量计税,或实行从价计税。另一类是收益性质的土地税.它实质上是对土地收益或地租的征税。而土地增值税,就属于对土地收益征收的土地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征土地增值税,1995年1月27日财政部又颁布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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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钢结构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