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
关于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一、设备的范围 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 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 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 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 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 备件和附属于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 平台、栏杆 及管道等; 各种计量器、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 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等; 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材料的范围 材料是指:为完成建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 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 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 (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 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 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 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 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 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1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 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一)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 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制造厂制作成形的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4.无论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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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关于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一、设备的范围 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 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 他机械。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 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 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本体制作成型的 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 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 气、通风设备等。 二、材料的范围 材料是指:
【2019年整理】关于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
关于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一、设备的范围 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 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 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 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 及管道等; 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等; 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材料的范围 材料是指:为完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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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关于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一、设备的范围 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 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 他机械。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 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 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本体制作成型的 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 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 气、通风设备等。 二、材料的范围 材料是指: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 的划分 ??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 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 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 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 ??(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 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 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 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 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和材料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目前,在建筑各大领域,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造价以及财 政等各方,对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都无明确的规定,划分上 存在一些分歧,对我们的工作也产生不少影响。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 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有关单位也出具一些适合自身的规定,如《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 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 为加深对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问题的认识,现对除全 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 有关的划分问题作简要介绍。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 (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 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 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
通用设备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划分
类别设备材料 机械设 备工程 机加工设备、延压成型设备、起重设备、输送设备、搬运设备、装载设备 、给料和取料设备、电梯、风机、泵、压缩机、气体站设备、煤气发生设 备、工业炉设备、热处理设备、矿山采掘及钻探设备、破碎筛分设备、洗 选设备、污染防治设备、冲灰渣设备、液压润滑系统设备、建筑工程机械 、衡器、其他机械设备、附属设备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 设备本体以外的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 轨、金属构件等; 设备本体进、出口第一个法兰阀门以外的配管 、管件、密封件等 电气设 备工程 发电机、电动机、变频调速装置; 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 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 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容器、接触器、继电器、蓄电池、主令 (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 、交直流报警器、避雷器; 成套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暂行规定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暂行规定 (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1、设备: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传递或 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设备分为需要安装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定型 设备和非标准设备。设备及其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定型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批量生产并形成系列的设备。 (2)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较小,非批量生产的特殊设备,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由 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的设备。 (3)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4)各种附属于设备本体的仪器仪表等; (5)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2、材料: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暂行规定2009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暂行规定2009-05-1211:18 分类:安装预算相关知识 字号:大中小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暂行规定 1、设备: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功能、容 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设备分为需要安装与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定型设备和非标准设备。设备及其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定型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批量生产并形成系 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较小,非批量生产的特殊设备,并由设计单位提供 制造图纸,由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的设备。 ?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 杆及管道等; ?各种附属于设备本体的仪器仪表等; ?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的一般原则1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的一般原则(参考) 一、设备 1、生产设备 (1)凡由设备制造厂、设备成套公司或建设单位供应的成套设备,一 律列为设备。如生产、动力、起重、运输设备,非工业的医疗、科研、实 验设备、专业性生产单位的设备(冷藏库中的冷冻设备、电机部门的通 讯设备、供电单位的变电设备和专门用于生产科研的定型设备)等。 成套设备的含义,包括各单机设备随机配带的各种零部件,如管道、阀门、 金属结构等。 设备与材料分界,以成套设备机组进出口第一个法兰或阀门为计算起止 点,机组向外联结的第一个法兰属于设备。 (2)凡成套供应的各种仪表盘、柜、配电屏、控制箱、动力配电箱等 电气设备和主体配套的附件以及随主机设备配套的仪器、仪表等。 (3)齿轮箱、变压器透平机安装时第二次注入的随机配带的油品。 (4)由于成套设备本身缺件,安装时增添的零配件以及由于个别零配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20200702120758)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 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 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 (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 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 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 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 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 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暂行规定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暂行规定 (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1、设备: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传递或 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设备分为需要安装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定型 设备和非标准设备。设备及其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定型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批量生产并形成系列的设备。 (2)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较小,非批量生产的特殊设备,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由 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的设备。 (3)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4)各种附属于设备本体的仪器仪表等; (5)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2、材料: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 一、设备的范围 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 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 容器和其他机械。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 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本体制作成 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 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 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材料的范围 材料是指:为完成建筑、
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设备价格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筑[2004]7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备价格的计算,合理确定建设工程设备价格(jia4ge2),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设备价格是指设备送达施工工地仓库或指(song4da2shi1gong1gong1de0cang1ku4huo4 zhi3)定堆放地点的价格,由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组成。不适用于施工企业自行制作设备价格的计算。 二、设备原价 1.国产设备原价是指设备的市场销售价格。 2.进口设备原价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的价格。 三、设备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销售单位的交货点直接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 运输费、装卸费、采购保管费及其它费用。 1.设备运输费、装卸费按有关
建筑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建筑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的暂行规 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地税发[2009]117号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的暂行规定》 已经省局2009年9月17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 结合实际补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按《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3]16 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执行。 二、在2009年1月1日前已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的设备价 款的扣除标准一律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从2009年1月1日起签钉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由建设方提 供的设备符合本通知划分原则的,其价款可按规定不计入应税营业额, 凡不符合本通知划分原则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四、建设项目工
建设工程设备材料划分
常用建设工程设备材料划分 类别设备材料 机械设备 工程 机加工设备、延压成型设备、起重设备、输送设备、搬运设备、 装载设备、给料和取料设备、电梯、风机、泵、压缩机、气体 站设备、煤气发生设备、工业炉设备、热处理设备、矿山采掘 及钻探设备、破碎筛分设备、洗选设备、污染防治设备、冲灰 渣设备、液压润滑系统设备、建筑工程机械、衡器、其他机械 设备、附属设备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 设备本体以外的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 的滑轨、金属构件等; 设备本体进、出口第一个法兰、阀门以外 的配管、管件、密封件等 电气设备 工程 发电机、电动机、变频调速装置; 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 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 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容器、接触器、继电器、蓄 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 变阻器、快速自动开
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 (2)
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一)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 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 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 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 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 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 材料: 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架、立柱、托臂、灯具、开关、插座、按钮、电扇、铁壳开关、电笛、 电铃、电表、安全变压器; 刀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针、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支架等金属构件; 照明配电箱、电度表箱、插座箱、户内端子箱。 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二) 给排水、燃气工程 设备 除污机、清污机、捞毛机等拦污及提水设备; 加氯机、水射器、管式混合器、搅拌机械等投药、
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工程类别设备材料 机械设备安装 工程 金属切削设备、锻压设备、铸造设备、起重设备、 输送设备、电梯、风机、泵、压缩机、煤气发生 设备、工业炉设备、其他机械设备、附属设备等 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 设备本体以外的行车轨道、滑触线、电 梯的滑轨、金属构件。 电气设备安装 工程 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 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 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 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 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 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 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 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 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架、 立柱、托臂、灯具、开关、插座、按钮、 电扇、铁壳开关、电笛、电铃、电表、 安全变压器; 刀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针、绝缘 子、
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5 建 筑 给 水 、 排 水 及 采 暖 室内给水系统①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②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③给水设备安装,④管道防腐,⑤绝热 室内排水系统①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②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①管道及配件安装,②辅助设备安装,③防腐,④绝热 卫生器具安装①卫生器具安装,②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③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室内采暖系统①管道及配件安装,②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③金属辐射板安装,④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⑤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⑥防腐,⑦绝热 室外给水管网①给水管道安装,②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③管沟及井室 室外排水管网①排水管道安装,②排水管沟与井池 室外供热管网①管道及配件安装,②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③防腐,④绝热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①建筑中水系统
安装工程检验批如何划分
主体结构工程检验批容量如何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 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 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 来,上交监理审批。 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及施工经验,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 序号名称划分原则 1 建筑给排水 及采暖 按区域、施工段或楼层、单元划分 按设计系统、设备组别划分 大中型设备单独划分 2建筑电气 配电室单独划分 按施工区段、变形缝、楼层划分 备用及不间断电源单独划分 防雷及各种接地装置单独划分;均压环按楼层;接闪器可按屋面划分 3通风与空调 按设计系统和设备组别划分 设备安装可按型号划分
安装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序 号 分 部 子分部分项所在部位所属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工程阶段备注 给水管套管、洞口预 留 穿墙、穿梁 及过楼层 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留洞主体施工 初装验收 需要完成 给水主干管安装 地下室 上楼层 支架、管道安装、压力试验 主体后安 装 初装验收 需要完成 洗手间给水支管安装 吊顶内 墙面 支架、暗敷管道安装、压力试 验 涉及装修? 洗手间洁具安装墙面、地面甲方招标采购,定制定价涉及装修洁具不装 排水管套管、洞口预 留 地下室外墙 过楼层 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留洞主体施工 初装验收 需要完成 排水主管 地下室 楼层 支架、管道安装主体施工 初装验收 需要完成 洗手间排水支管卫生间顶部支架、暗敷管道安装至登高管涉及装修? 餐饮区排水一层、四层支架、暗敷管道安装涉及装修? 集水坑重力排水地下室暗敷管道安装主体施工 初装验收 需要完成
安装工程施工界面划分确认表
序 号 系统 名称 总包施工完成内容专业分包施工内容及分包单位 精装单 位 分包单 位 1、穿砼墙、板预留预埋;穿砌体的洞口直径或长边为500mm以上的(含500)的预 留及封堵;穿砌体的洞口直径或长边为500mm以下的(不含500)的封堵。 1、室外小市政施工内容:供水施工至地下建筑外墙1.5 米或第一个阀门井(含)√ 2、给水系统设备、管道、阀部件安装,管道保温防结露等2、穿砌体墙的预留洞口及预埋套管(当洞口直径或长边 <500mm时)√ 3、供水出户管施工至墙外1.5米或第一个阀门井(不含) 3、有装修的房间内的给水系统。自给水管道进房间1.5 米的阀门处到用水末端所有管道、阀件等由装修单位施 工并达到设计使用功能。 √ 4、所有供水设备基础施工 5、卫生间、厨房间和其它功能房间给水管接至墙内1.5米并预留阀门,有自来水需 求的功能间且没有其它细分专业由总包一
建筑安装企业设备与材料划分的税法依据
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 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 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 (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 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 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 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 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 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 品、半成品。 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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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安装暖通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