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铝土矿开发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我区铝土矿资源,确保我区铝工业发展目标的实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广西境内的铝土矿资源(含一水铝土矿和高铁三水铝土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和开发,铝土矿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取得和转让、氧化铝项目(含氢氧化铝项目)的建设,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铝土矿开发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我区铝土矿资源,确保我区铝工业发展目标的实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广西境内的铝土矿资源(含一水铝土矿和高铁三水铝土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和开发,铝土矿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取得和转让、氧化铝项目(含氢氧化铝项目)的建设,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铝土矿开发管理的通知
<正>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我区铝土矿资源,确保我区铝工业发展目标的实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广西境内的铝土矿资源(含一水铝土矿和高铁三水铝土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和开发,铝土矿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取得和转让、氧化铝项目(含氢氧化铝项目)的建设,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落实国务院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决定,确保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重要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通知
<正>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落实国务院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决定,确保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重要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7年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7年是我区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6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区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5年预算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4]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5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一、2005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5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5年,我区国民经济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国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使经济运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
<正>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6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区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5年预算的通知
<正>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4]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5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一、2005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5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5年,我区国民经济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国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使经济运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7年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7年是我区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精神,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现就全区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提出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经营农网建设与改造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的批复
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函〔!""!〕#$%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世界银行贷款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各市、县(市)相继实施了妇幼卫生保健项目(卫生六项目)、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卫生七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世界银行贷款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的通知
<正>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各市、县(市)相继实施了妇幼卫生保健项目(卫生六项目)、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卫生七项目)、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增加投人,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4]3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四年六月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4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11月2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的决定》解读
2023年1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增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修改部分的理解,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4]3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四年六月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正>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5]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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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建筑院总建筑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