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氧气站设计规范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 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 法生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 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灌氧站
氧气站设计规范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 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 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 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 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灌氧
氧气站设计规范 (2)
氧气站设计规范 (2)
氧气站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 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 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立方m/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 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l.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
《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 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 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 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 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
《国家标准》416-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81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 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 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 7月1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和《乙炔站设计规范》tj30—78同 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11月15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2002-11-1322:10:34阅读6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 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特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 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气 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
氧气站设计规范要求
......word文档......专业资料、仅供参考 ......内容齐全...学习、分享、下载 氧气站设计规范要求 ......word文档......专业资料、仅供参考 ......内容齐全...学习、分享、下载 1总则 1.0.1为使氧气站的工程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氧气站及其管道工程设计: 1采用低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氩等气态、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2采用常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氩等气态产品的氧气站的设计; 3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4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气态产品的汇流排间设计。 1.0.3氧气站内各类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条文说明]制订本条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_(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 的通知 建标〔1991〕81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 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 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为国家标准,自 1992年7月1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和《乙 炔站设计规范》tj30—7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 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11月15
氧气站设计规范_(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_(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 的通知 建标〔1991〕81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 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 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为国家标准,自 1992年7月1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和《乙 炔站设计规范》tj30—7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 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负责组织。 中
《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试行)简介(精)
《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试行)简介(精)
GB50030-91氧气站设计规范
精选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 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 法生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 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 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 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 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
GB50030-1991氧气站设计规范
建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气站设计规范 发布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气站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乙炔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子 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 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和乙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 年月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和乙 炔站设计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3-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 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 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 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 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 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 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 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
氧气站安全设计规范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 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 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 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
416-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81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 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 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 7月1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和《乙炔站设计规范》tj30—78同 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11月15日 修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_部分2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_部分2
氧气站的工程设计
氧气站的工程设计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氧气站的建设在我国已经慢慢普及开来。 但是,在氧气站建成之后的制氧及储存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多的不安全因素。所 以,就需要在氧气站的工程设计当中尽可能的减少后期的安全隐患。本文旨在结 合笔者近年来从事氧气站工程设计的经验,来简要阐述一下在工程设计的过程当 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便于更好的促进氧气站在我国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氧气站工程设计注意问题 目前,我国的氧气站建设主要依靠的标准是国家颁布的gb50030-1991《氧 气站设计规范》以及gb16912-2008《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 规程》,在这两个标准当中明确的规定了,氧气站在工程设计当中有关于选址、 总体布置、氧气制成之后的管道运输,以及防雷、防火、环境保护等一系列的相 关知识。由于,在氧气站内制成的产品大多具有其特殊性,其火灾的危险比例相 对较高。
阐释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
阐释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修订工作回顾
原国家标准《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9—93,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92号文的通知,于2001年2月开始进行全面修订,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通过全体修订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城市轨道交通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已于2002年底完成全部修订工作,并报送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经全面修订后的新规范,较之原规范增订了大量新内容,原规范保留的条文中许多也进行了与时俱进地更新与深化,由于工作关系,笔者有机会全过程参加了规范修订工作,下面就这次规范的修订工作作一简单的回顾,并就此谈点个人粗浅的体会。
国家标准《喷淋设计规范》
3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0.1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危险级 2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 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 度后确定。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3.0.3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 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4系统选型 4.1一般规定 4.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困 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 4.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
《国家标准》GB-95设计规范
1 《gb-95设计规范》 条文说明 1总则目录 1.01为了控制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内由水质引起的结垢、污垢和腐蚀,保证设备的 换热效率和使用年限,并使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 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间接换热的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 1.03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应符合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节约用水的 要求,并便于施工、维修和操作管理。 1总则全文 1.0.1本条阐明了编制本规范的目的以及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执行的技术经济原则。 在工业生产中,影响水冷设备的换热器效率和使用寿命的因素来自两个方面,一 是工艺物料引起的沉积和腐蚀;二是循环冷却水引起的沉积和腐蚀。后者是本规范所要 解决的问题。 因循环冷却水未加处理而造成的危害是很严重的,例如,某化工厂,原来循环水 的补充水是未经过处理的深井水,每小时的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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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主任建筑设计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