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 广东省小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2年 8 月 8 日以粤水移民〔 2012〕22号发布自发布 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妥善 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困难,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 2006〕17 号)和省政 府?印发广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2006〕 11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在 10万(含 10万)立方米以上、 1000万(不含 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 第三条 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为我省境内农村安置的小型 水库移民,即: 2006 年 6 月 30 日前已搬迁,经省政府批准核定的水
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lettersandcalls,anddopracticalthingsforthemassescombinegood,effectivethroughreachingpeopleattheserviceofthe"lastmile".third,fosterthedevelopmentofnewenergy,newgeneralsecretaryxijinpingstresseddevelopmentofinnovationforestrestructuring,revitalizationoftheoldindustrialbasesinnortheastchinaisthestate'smajorstrategy,centralha
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广东省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8月8日以粤水移民〔〕2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项目管 理,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推进水库移民安居工程建设 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 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 意见》(国发〔〕17号)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 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11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我省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其后期扶 持资金计划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2)
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 项目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推进水库移民 安居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 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 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省政 府《印发广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 〔2006〕11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第二条纳入我省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其 后期扶持资金计划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条例适用范围和效力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是按照中央 核定我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和确定每年人均600元的标准, 拨付我省的后期扶持基金。
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粤水移民[2012]21号)
1 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2012年8月8日以粤水移民〔2012〕21号发布,自发 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项目 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推进水库移民安居工程 建设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 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06〕115号)有关精神,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我省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其后期 扶持资金计划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是按照中央核定 我省大中型水库农村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分析探索
移民后扶政策实施已经十余年,移民项目遍布乡镇村,实施效果已见成效。但是仍存在着规划与实施脱节,前期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建设管理难度大,后续维护管理难等问题。提出应做好前期规划,提高设计质量,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移民后扶管理能力,完善工程长效运行机制,使项目成果不断惠及移民群众。
水利部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水利部日前印发了《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十七条,分别对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工程验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办法》规定,小型水库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由地方负总责,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
辽宁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 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4号),以及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 目管理。 第三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移民 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辽宁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省政府审批和验收各县 (市、区)编制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以下简称600元内规划);省水利水 电工程移民局(以下简称省移民局)负责项目的指导和监督。省财政厅负责后
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浅谈广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技术咨询
在介绍广东省水库移民状况的基础上,阐述了后期扶持工作的依据、方法及项目审查要点,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关于印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8]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移民管理机构、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根据《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128号)等制度规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8]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移民管理机构、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根据《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128号)等制度规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1998年7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 过) 第十条利用贷款、集资修建和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修建的高速公路, 需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含收费标准的调整),由省交通主管部门 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收费单位应当在固定收费场所公 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必须使用省 地方税务局监制的票据。 第三十条高速公路的车辆拯救业务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车辆拯救 费用由被拯救车辆当事人承担,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http://www.***.***/lqsf/index.htm第三十条无 广东省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广东省收费公路(包括桥梁、隧道)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规范全省公路联网收费的规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务)局、移民管理机构:\r\n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山禹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共同制定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
浅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 扶持项目管理 □鲁勇□张国晖(信阳市罗山县移民办公室) 摘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移民项目的管理是过去从未涉及的领域。如何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是 摆在移民干部面前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罗山县从加强六大体系入手,来做好移民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键词: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 自《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 见》(国发〔2006〕17号)出台以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进入了一 个新的时期。与过去移民遗留问题处理时期相比,新时期移民 后期扶持几乎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任何经验和模式可循, 特别是项目管理,这项工作过去从未开展过。现根据新时期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规定,结合罗山县在水库移民工作中的体 会,谈谈新时期如何做好移民项目管理工作。 1.严格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河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促进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及社会发展,
安徽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2008〕48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 据财政部、水利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财建〔2007〕1025号)、 财政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 61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型病险水库,是指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下简 称《专项规划》)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和省计划内实施除险加固的小型病险水库。 第三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下简称小型病险水库项目)由市、县(区)政府负 总责并实施。中央和省按规定给予投资补助,实行投资包干,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四条财政部门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1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水库大坝 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水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条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包括小(一)型水库和小(二) 型水库。 本办法所称小(一)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万立方米(包 括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本办法所称 小(二)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万立方米(包括10万立方米) 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县现有在册小型水库70座,其中小(一)型水库 2座,小(二)型水库68座。列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41座。 第五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小型水库防汛抗
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竣工验收管 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 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8]332号)规定,为 规范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资 金等投资建设的项目竣工验收(分解到社或组的种养殖业资金项目除外)。 第三条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 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项目竣工验收分为自验、初验和终验三个层次。由项目前期工 作审批权限单位组织,并依照相应行业项目专业验收规程进行。 (一)使用后期扶持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按照业主自验、县 级初验,报市级终验的程序组织。 (二)使用后期
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
如何在充分利用后期扶持资金基础上开展项目扶持工作,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是后期扶持的一项重点工作。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提出了新时期如何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规范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1月3日省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姜大明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
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填报时间:年月日 ——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推荐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先进集体用表。 二、本表用钢笔或打印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 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必须准确,集体没有行 政级别的不必填写集体级别,所在单位名称填写全称,集体性质 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 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是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五、主要先进事迹要重点突出,字数在3000字以内,可另 附页。 六、本表上报时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 集体名称集体性质 负责人姓名职务 集体级别职工人数 何时何地 受过 何种奖励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所在单位 意见(盖章) 年月日 县级政府 人事、移民 管理机构 意见 (人事
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 《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7]1025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 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水利局: 为加快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制定了《重点小型病 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 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确保加固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 务的部署,为切实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XXX学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 xx学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范预算支出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防范财务风险,明确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教育系 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xx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 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项目以“集体决策、分级负责、责权统一、跟踪问效”为原则进行申报、 管理、使用、监督和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项目,是指学校计划外和超计划、因各种经济活动而支付 经费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项目,包括基建修缮、设备采购、教职工培训、专业和课程 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技术研发、各类合作、购买服务和其他应纳入本办法管理的项目。 事业经费中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常规办学经费等不纳入此办法管理。 上级财政拨入大额专项资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规范地质 灾害治理项目设立、监管、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 效。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 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县级财政专 项资金支持的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调查研究等项目的立 项、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 (一)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是指对自然因素引发的山体滑 坡、崩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监测预警、 应急处置和工程治理等项目。 (二)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项目主要是指公益性的区域地 质灾害、水工环地质等调查和项目研究。 第三条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政 府采购、邀标)、工程监管制、合同管理制、公告公示制、 财务决算评审(审计)制。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门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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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暖通制水工程师技术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