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填报规范
附件 2: 广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填报规范 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实施以来,我省道路运输统计工 作开展情况总体正常,统计数据较全面地反映了我省道路运 输行业的宏观情况,但也存在着部分数字不合理、不准确; 同期对比变动幅度较大,不正常变动等情况。 2008 年 11 月 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新的《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 (以 下简称《制度》 ),为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减少人 工统计引起的偏差,省厅根据新《制度》的要求,针对我省 以往统计数据存在的问题,对填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填报工作总体原则 (一)真实、客观反映所辖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情 况; (二)报表指标中同期对比变动幅度超过 10%的,应认 真查找、分析变动原因, 并在填报报表数据的同时一起报送。 二、规范统计数据来源 为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尽量减少人工统计引 起的偏差,厅决定于 09 年半年报起,充分利
广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1- 粤交运,2007?5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企业 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 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根据交通部《关 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 公路发,2006?29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交通厅制定了《广 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经省政府法 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 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交通厅反映。 -2- 附件:交公路发,2006?294号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道路运输企业考核细则通知 抄送:交通部公路司,省交通集团,省道路运输协会, 省档案局。 广东省交通厅办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细则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 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 计变更行为,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 005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批准初步设 计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其他新建、改(扩)建公 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 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 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 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在建项目造价监督检 查情况,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设计 变更,及时处理设计变更。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 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 求,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苏运车[2006]186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培训 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运管(驾培)处: 现将《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 你们,请贯彻执行。 主题词:车辆技术培训通知 抄送:部公路司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2006年6月12日印发 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保证驾驶培训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等规定,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教练员(以 下简称“教练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 构”)以及对教练员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辽交运客字[2007]64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包车客运业务办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现将《辽宁省包车客运业务办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客运包车业务办法通知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2007年7月31日印发 辽宁省包车客运业务办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市场管理,规范 包车客运业务办理工作,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 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以下简称 包车客运)业务,是指包车客运经营者办理增加车辆、更新车 辆等客运业务。 第三条凡我省包车客运经营者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 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 机构)按照“谁许可、谁发证、谁办理”的原则,负
江苏省交通厅职能
交通厅(局)职能 一、交通厅(局)下属的处、科(室) 政策发规处;财务处(审计处);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省监察厅驻厅监察室;省海员交通工 会;航空产业处;综合计划处;科技处;机关党委;航道局;规费征稽科;局科技信息科; 厅办公室;老干部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政治处;省港口管理局;江苏 省交通厅公路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规划计划科;技术信息科;路网调度办公室;收 费道路科;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厅运政稽查总队);省铁路办公室;省地方海 事局(省交通厅安全生产处、省船舶检验局); 二、对外业务的处、科(室)的职能 政策发规处: 工作职能: 1.负责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 2.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 3.负责行业立法的规划、组织、协调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 4.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 5.承办厅机关的行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文件
—1—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文件 川运函〔2009〕93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动车维修业户质量信誉 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 为进一步做好机动车维修业户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促进我省 机动车维修业健康发展,省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四 川省机动车维修业户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 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 贯彻执行。 一、各市、州运管处要根据新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 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机动车 维修业户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许可权限,建立机动 车维修业户质量信誉考核管理档案,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注意收 —2— 集机动车维修业户质量信誉方面的有关信息并及时汇总和归档。 同时,要督促辖区内各机动车维修业户建立质量信誉档案并做好 质量信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2007年10月23日以粤交基[2007]991号发布自2007年10月23日起施行)现将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进一步加强我省港口建设管理审批工作(一)港口建设管理前期工作使用港口岸线,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具体按交通部《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2004年第5号)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交通科技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科技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 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 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 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 目录 一、总说明...................................................................2 二、报表目录.........................................
四川省交通厅班组化指导意见通知
1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在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推行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的指导意见 各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施工班组规范 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全面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在建高速及重 点水运项目推行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具体指导意见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对于一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二、指导思想 以“重塑现代班组,彰显工匠精神”为指导,以坚持管理和技术的传承与创新为支撑, 以夯实三基工作(基层、基础、基本素质)为抓手,通过推行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大力发 扬“精益求精、爱岗敬业、持续关注、守正创新”工匠精神,着力解决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 地建设的基础短板,全面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提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三、总体目
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交质管[2003]88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3年全省建筑业企业 资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函 各市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 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建管企[2003]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 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将2003年我省交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 问题函告如下: 一、企业资质升、定级工作 1、凡申报一级资质(包括主、增项)的,须为因改制重组和变 动专业承包范围的企业。 2、申请一、二级企业资质,除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外, 必须连续三年年检为合格。 3、公路交通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 系统分项专业承包资质,现由省建管局负责审批。申报受理时间和审 查考核程序等同二级资质企业申报。 二、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根据《意见》精神,一级企业需同时参加建设部及省建管局的网
2010年用表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文件
1 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文件 交公农路[2009]274号 关于下发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及台帐的通知 各市公路管理处: 为规范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养护管理工作,统一全省乡村 公路养护管理台帐,本着简单、实用的原则,我局通过调研、征 求意见等程序,编制确定了全省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及台帐, 现下发给各地使用,请在使用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局农 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附件: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及台帐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农村公路制度台帐通知 抄送:各市、县(区)交通局。 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办公室2009年10月13日印发 2 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及台帐 目录 ⅰ、制度类 1、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职责 (1)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工作职责 (2)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主任职责 (3)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养护技术人员职责 (4)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07年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07年《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的公告》(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以下简称“部颁2007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的精神,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的具体情况,现将贯彻执行2007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其配套定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时间 2008年1月1日前已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其预算文件的编制执行96编制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配套定额;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部颁2007
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 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 我省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 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 路运输应急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 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 好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项旅客、重要物资的运输保 障任务,把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适用范围 (一)由于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 常运力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 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 设计变更行为,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 部令2005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批准初 步设计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其他新建、改(扩) 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 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 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 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在建项目造价监 督检查情况,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动态 掌握设计变更,及时处理设计变更。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 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 功能的要求
公路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部 公路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4年9月 2 总说明 一、为准确和全面了解全国公路基本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制定行 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需要,加强公路行业管理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工作,根据《统计 法》、《公路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备案,备案文号为国统办函号。 三、本制度总体要求如下: 1、统计季报报部截止日期为季末15日;统计年报调查截止日期为统计年度的12 月31日,报部截止日期为次年的1月31日。 2、本制度由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 施,报部年报必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以及填报单位统计负责人、具体填表人签字。 上报时还须附带统计软件生成的数据上报磁盘,该数据必须与书面年报的数据保持一 致,交通部公路司将以磁盘数据作为数据源进行全国汇总,以书面年报作为存档依 据。 3、严格按照本报
交通部、江苏省交通厅领导检查指导秦皇岛市危险品运输工作
交通部、江苏省交通厅领导检查指导秦皇岛市危险品运输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检查通知(省交通厅)
内部明电 签批序 发往见报头范训明 盖章号 等级平急闽交办明电,2011?35号闽机号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公路建设项目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检查迎检准备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平潭实验区交建局、漳州开发区交通局, 福建省公路管理局,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福建省高速 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 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档案 进馆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和《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等规定,做好交通 运输部即将组织的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迎检准备,现将《福 建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检查评分表》(以下简称 “评分表”)印发给你们,请你们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 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12月15日以粤交运〔2010〕1794号发布自2011年2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系统及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道路运 输安全监管科技化水平,突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建或委托建设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 管系统(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系统)、道路运输企业自建或委托建设的道路运输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以下简称企业监控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及企业监控平台应符合《广东省重点运输车辆 卫星定位车辆监控系统基本功能要求》(db44/t770)的要求。 第四条我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2007年10月23日以粤交基[2007]991号发布自2007年10月23日起施行)现将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进一步加强我省港口建设管理审批工作(一)港口建设管理前期工作使用港口岸线,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具体按交通部《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2004年第5号)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论文统计报表
论文统计报表(自然科学) 单位名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 号论文名称 ※学科 门类刊物名称※刊号及发表日期※作者()※论文类型 1.在恒压供水自动控制系统的应用电工技术杂志年第期(月份)谢又成() 2.基于纯资源多语言编程的实现微计算机应用年第期(月份)谢又成() 3.用实现计算机与全数字伺服控制器的通讯工业控制计算机年第期(月份)谢又成() 4.热疗仪病床自动移动控制系统研制计算机测量与控制年第期(月份)谢又成() 5.计算机与控制器通讯的实现电气自动化年第期谢又成() 6.单元机组均匀控制系统自动化仪表年第期潘维加 7.钢球磨煤机双比值控制系统发电设备年第期潘维加 8.工程流体力学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年月第期衣晓青、刘和云等 9. 基于建构主义认知灵
3、交通部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事故快报表
交通部 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6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 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 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 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 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 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 如实提供统计
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省港口管理局,厅公路局、航道局、运管局、地方海事局,厅质监站、招投标办,厅规划研究中心:《江苏省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厅第30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到省交通厅(综合计划处)。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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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质量体系管理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