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交公路发 [2004]446 号 ) 2004-09-01 来源:质监总站 交 通 部 文 件 交公路发 [2004]446 号 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 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 2004年第 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已 经发布,将于 2004年 10月 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该《办法》 ,做好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作 客观、真实地评价工程质量是竣 (交)工验收工作的核心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应按 照《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见附件 1)规定的 抽查项目,在交工验收前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
附件1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一、质量鉴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 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 2、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 资料审查。 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 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同时可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评 定(必要时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4、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二)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 1、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 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 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 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 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公路发〔2010〕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 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 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 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公路发〔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 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 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4年第3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已于2004年3月15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 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 部长??张春贤 2004年3月31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 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 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 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2)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 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 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 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3)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 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路工程竣 (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 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 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 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
附件7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 主要控制点 三建设依据 四 技术标准与 主要指标 五 建设规模 及性质 六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七 批准概算 竣工决算 八 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 九 主要材料 实际消耗 十 实际征用土 地数(亩) 十一 建设项目工程 质量鉴定结论 十二 对建设、设计、施工、 建设单位的综合评价 十三 建设项目管理 综合评价及等级 十四 有关问题的 决定和建议 附表:1、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 2、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 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 姓名所在单位 职务或职 称 签名 主任 委员 副主任 委员 委 员 竣工验收代表名单 序号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称签名 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 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称签名 主管部门 监督单位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 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 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
湖北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教案资料
湖北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 检测收费计算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收费行为,维护检 测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促进检测市场的健 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内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在省内从事公路工程 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费用的计算,其他检测工作费用计算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计算的费用为政府指导价。委托方与检测机构可根据工 程难易程度、规模大小,上下浮动20%。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检测费用包括了工程检测过程所消耗的人工、 材料、设备费,必要的交通工具费及相应的管理费、利润、税金。 第五条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㈠检测单位人员、设备的进出场费; ㈡隧道检测支架搭设费用; ㈢桥梁动、静载试验搭设支架及加载费用; ㈣桩基动力检测搭设支架及加载费用
【2019年整理】-5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 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 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
交运部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公路发,2010?65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 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 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 制定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 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 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 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 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 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 合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3附件3: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附件3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交工验收时间: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第号 工程名称:合同段名称及编号: 项目法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本合同段主要工程量: 本合同段价款原合同实际 本合同段工期原合同实际 对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遗留问题、缺陷的处理意见及有关决定(内容较多时, 可用附件) (施工单位的意见)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合同段监理单位对有关问题的意见) 合同段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的意见) 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项目法人的意见) 项目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进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 有效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验收,未经验收 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 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 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 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 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 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 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 则的通知 公路局交公路发〔2010〕65号2010年03月0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 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 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 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 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交通运输部负责或委托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竣工验收的公路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检 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 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四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3)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 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 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
噶米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宁波市沿海中线(奉化段)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奉化市沿港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八月工程部汇编) 编制说明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交通部和浙江省及宁波重点办关于公路工程项目验收 及归档要求,我公司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本项目工程竣(交)工资料编制办法, 希各参建单位遵照执行。 一;编制依据及分工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参考 依据,其中附件资料部分为实施依据) 2、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实施依据) 3、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jtgf80/1—2004(实施依据) 4、竣工文件编制具体分工表 二、附件资料 附件1:分部、单位、合同段、建设项目质量鉴定表 附件2、竣工文件内容及编制要求 附件3、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附件4、交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附件5、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总结报告 附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公路发〔2010〕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 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 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
河北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河北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范公路工程竣 (交)工验收工作,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 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 (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交通部门管理的境内新建、改建三级以上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其它公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细则要求进行竣(交)工验收活动,未经验 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 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阶段施工,是否满足通车开放交 通进入试运营的要求,并按附件五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1)
1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 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 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 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 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
解读《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通建设与管理》2010年第9、10期 解读《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质监站 张毅正高级工程师 交通运输部于2004年发布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简称《办法》)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 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简 称《通知》),以创新的思路、科学的理念建立了新的公路工程验收体 系,对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发挥了 重要作用。但随着公路交通事业迅速的发展,为适应公路建设新要求 和解决验收规定的自身不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 收工作,交通运输部以《办法》为基础保持不变,制定发布了《公路 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446号,简 称《细则》),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 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 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和省政府《浙江 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 竣(交)工验收活动。 交通运输部负责或委托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竣工验收的公路项目 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 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 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四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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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燃气工程总监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