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管理制度 成立指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报告、通讯 发生放射源事故时: 总值电话: 院办公室: 医学工程部: 省环保局: 市环保局: 为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管理,保证医疗、科研、等工 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医护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 置防护条例》,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从事使用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所 属人员。 医院任何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 (一)、放射防护管理 1.医院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院长任组长,组员由有关系分管使用科室的负 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2 .因治疗、科研等工作需要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必须提出申报,经医院放 射防护管理小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 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 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法规放射性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三章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四章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管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应急报告与处理 第七章豁免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2)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 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 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法规放射性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三章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四章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管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应急报告与处理 第七章豁免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 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 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三章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四章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管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应急报告与处理 第七章豁免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 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管理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 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 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职责 2.1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管理内容 3.1定义 3.1.1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 物质。 3.1.2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 器产品。 3.2许可登记 3.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5— 附件: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实施情况调查评估问卷 一、请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下 简称“449号令”)颁布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具体 做法,取得的成绩,预期目标的实现及其实现程度,存在的主要问 题以及各地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健全完善 核技术利用法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具体条款的调查内容列于449号令调查评估表(附后), 对于调查表未列出的其他条款也可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 评估结论分为“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5个档次,结论 为“较差”或“很差”时,请务必写明存在的问题。 三、在回答本问卷时,对于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本次评估的内容, 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说明。 —6— 附表: 449号令调查评估表 条款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存在问题和建议 第 一 章 第三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3号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 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部长周生贤 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决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做如下修改: 一、第十条修改为:“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组 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 (二)销售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 (三)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四)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 二、第十一条修改为:“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制度 1.1基本要求 1.1.1使用、处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应当遵守《放射性同位素与安全 和防护条例》(下称《条例》)规定。 1.1.2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和防护工作有使用单位具体管理,安全环保部实施监督管 理。 1.1.3我公司现用的八枚放射源铯-137,按照国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 分类,都属于ⅳ类源。 1.2许可和备案 1.2.1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司使用的ⅳ类放射源,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河南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活动。禁止伪造、 变造、转让许可证。 1.2.2公司若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 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1.2.3放射源的设施或者场所
河南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河南大学放射性同位素 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设备实验管理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 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保护环境,更好地为教学、科研 服务,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工作的教学、科研 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放射性同位素,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 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放射源,指除研究 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 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射线装置,指x线 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第四条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各单 位领导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 护工作负责,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 人。设备实验管理处对全校放射性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表(模板)
核技术利用单位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 年度评估报告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编制日期: 编写说明 1、年度评估报告由核技术利用工作单位编写,应对年度内放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报告须加盖骑缝章。 2、年度评估报告分书面版和电子版,于年月日前上报环保局。 3、报告编写内容和所附材料应为打印、复印或扫描。可根据内容调 整表格大小或附页,如加页论述“综合行动”和“建立网上信息系统” 相关内容。 4、“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只需填写本单位目前拥有的设备 内容,今后规划拥有的应不填。如:辐射安全许可证中种类和范围为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则“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只需在“射 线装置台账”内填写相关内容,“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两 个台账可不填。 5、年度评估报告中“五、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与“七、辐射工作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放射防护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及受检人员的安全,特制定 本规定。 一、机房的设臵必须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安全。 二、使用单位对x线机和防护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检修情况及时 登记归档。 三、机房内对用线束投射方向的墙壁按原射线屏蔽要求设计,其余 方向可按放射和散射线屏蔽要求设计。 四、机房的窗户必须合理设臵,必须在机房门外设工作指示灯,并 安装连锁装臵,只有在门关闭后才能实现照射。 五、对从事医用x线机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不适 应证,不得参加放疗工作。 六、放疗工作者所接受职业照射的最大容许剂量当量,按国家有关 放射防护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 七、凡发现放疗工作者出现不适应征者,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八、接触医用x线的放射性工作人员,应有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九、x线机安装后,使用过程应定期监测,至少每周一次。 十、放射计量测量仪,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或 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制定放射事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放射工作人员操作,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 保证工作人员、患者和设备的安全,符合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对我院 执法检查的要求。 2.范围:全院。 3.定义:放射防护针对所有院内可能存在的辐射风险的防护。 4.权责:无。 5.制度内容 5.1总则 5.1.1放射工作人员要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心,在放射诊疗 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 5.1.2展开放射介入、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的人员必须 按照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 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一旦设备出 现故障必须立即切断主机电源,保护病人和自身的安全。 5.1.3放射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护警戒线、 报警装置或工作指示灯,放射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 护用品。 5.1.4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 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 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 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 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
医用射线防护喷剂预防头颈部皮肤急性放射性损伤
目的探讨医用射线防护喷剂预防头颈部急性放疗皮肤反应的效果。方法将69例头颈部肿瘤放疗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35例)和对照组(34例),对照组用维生素b12、庆大霉素生理盐水溶液湿敷放射野,观察组用医用射线防护喷剂于放疗野内皮肤喷雾,0.1ml/cm2,两组均3次/d,从放疗开始至结束后7~10d。观察两组皮肤急性放射性损伤的发生时间及严重程度。结果两组皮肤急性放射性损伤的发生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观察组发生放射性皮肤反应的程度显著低于对照组(p<0.01)。结论医用射线防护喷剂防治放疗引起的急性皮肤损伤效果好,使用方便、安全。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1-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 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 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 的标准电压。 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6、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 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 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 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 (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 (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 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 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 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 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员在使用x线摄影时,应严
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置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置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监测、通风 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 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及个体防护、防毒器具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科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车间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 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 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
医用X射线防护与安全管理
随着放射诊断的应用与普及,防护安全管理必须予以重视。不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还应重点加强人员、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对工作人员要合理配备,加强防护知识培训和健康监护;对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放射防护。对不同设备应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而放射诊断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只有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与质量保证和控制有机结合,才能确保放射诊断的质量。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管 理 制 度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监管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 工现场而造成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工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 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疗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 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1、包括大中型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2、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 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分公司技术科、质安科及
X射线装置移动探伤作业辐射防护距离和措施探讨
对x射线移动探伤现场作业时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了计算,分别给出散射射线、透射射线、漏射射线控制区和监督区距离,其中:透射射线对辐射环境影响最大;其次为散射射线;漏射射线对辐射环境影响最小.最后对x射线移动探伤机现场作业辐射防护措施进行了讨论并给出了建议.
某放射性排风中心的噪声防护设计
文章针对某放射性排风中心可能出现的噪声污染,通过优化平面布置、优选工艺设备,并采取自动控制、隔声、消声、吸声、隔振降噪等措施,减少对工作人员的危害,可对类似的工程设计提供参考。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工作中的 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防护用品的分类: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 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集体防护用品?(如安全网等)和个人防护 用品(如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手套等)两类。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 品。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 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2.协同采购部评价、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和经销网点; 3.按国家规定对公司在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抽样检验监测; 4.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发放、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 查。 5.负责组织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检验和组织运输至项目所在 地。现场采购部负责入库保管和发放等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 的预防性辅助用品。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 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 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安全帽、 安全带、特种工作服、防护面罩、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的 采购,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求,重要防护用品采 取国家定点厂家认定的产品。购买特种防护用品时,要求 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4、特种防护用品的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标志。 劳动防护用品应以人力资源部编制需用计划中的规格、型 号和数量为准,由物资供应部统一采购,不得随意更改。 同时,所购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 则,不得办理采购。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第1页共2页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使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施缺陷,保证 检修质量,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 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装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保养管 理工作。 二、职责和权限 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年度防护设施的购置和维护检修计划 并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2、设备部门应会同生产技术部门根据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运 行状况制定季度或年度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检查车间计划实施。 3、车间负责按计划布置设备检修人员实施检修。 4、安全通风科负责将安全巡视或检查发现的设备设施隐患反馈 有关部门或车间,并负责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工作内容 1、设备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外装预算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