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若干问题
开放潮·2006·11~12期合刊·总第106期 探 索 在 线68 ● 法 律 ● 完善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制度,规范抵押登记秩序是减小 房地产抵押权登记风险的重要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抵押制度应当适应房 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和法治进程而不断完善。 一、抵押权期限。 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约定抵押权期限,不违反法律规定。 《担保法》规定了保证责任期限,没有规定抵押权期限。但 也没有禁止当事人自行约定抵押权期限。《担保法》第39条 明确规定抵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 其他事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权期限,只要这 种约定符合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不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 法律就应当认可。所以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约定并登记的抵押 权期限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其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约定抵押权期限是符合私法领域意思 自治原则。抵押
房地产抵押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实务问题初探
房地产抵押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实务问题初探——房地产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房屋期权或房屋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权。其中房屋期权,是指以建设工程...
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签章)(签章) 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申 请 内 容 他项权证号 (登记证明号) 抵押人(代理人): 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抵押权人(代理人): 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 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抵押权(预告登 记抵押权)注销 因□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现申请 以上房地产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 备注: 房屋坐落 借款人 姓名(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地产权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姓名(名称) 焦作市房地产交易所 抵押权人 姓名(名称) 代理人 姓名(名称) 抵押人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申 请 人 情 况 信息
房地产抵押权登记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介绍了抵押权设立相关规定,抵押登记流程、效力、意义和《物权法》实施后抵押登记的新规定。
抵押贷款展期中抵押权的效力问题
抵押贷款展期中抵押权的效力问题——抵押贷款展期中抵押权的效力问题
产权式房地产的抵押评估
产权式房地产的抵押评估——产权式房地产的抵押评估
房地产抵押评估的探讨
随着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占评估业务的比重逐年增大,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不容忽视。本文试图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做了分析。
产权式房地产的抵押评估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市场上推出各种产权式房地产,引起了不少投资者的关注。由于开发商将投资理念运用于房地产的营销模式之中,因此,尽管售价比较高,但是产权人被承诺的收益水平也比较高,所以,一段时期内,产权式房地产十分热销。对于
工资收入权抵押权贷款设想变现了吗
工资收入权抵押权贷款设想变现了吗——工资收入权抵押贷款业务,很可能依然停留在“设想”阶段,并没有实施。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 委托方: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方: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估价人员:荣利、谭勇剑、王宜强 估价作业日期:2009年11月11日至2010年5月18日 估价报告编号:世联咨字bj[2010]gf05039号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版权声明 本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版权归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深圳市 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传阅、引用、复 制和发布报告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科贸电子城)1c02综合类房地产 第1页 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 一、致委托方函 二、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估价结果报告 五、估价技术报告 (一
论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2)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嘉禾花园沟头圆圈27层房地产 抵押价格评估 委托方:xxxx 估价方:**** 估价人员:郑嘉佳 估价作业日期:二○一○年十二月6日至十二月十一日 估价报告编号:****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1 二、估价师声明———————————————————--2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3 四、估价结果报告—————————————————--4-7 (一)委托方 (二)估价方 (三)估价对象 (四)估价目的 (五)估价时点 (六)价值定义 (七)估价依据 (八)估价原则 (九)估价方法 (十)估价结果 (十一)估价人员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 (十三)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五、估价技术报告—————————————————
房地产抵押合同
房地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乙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乙 方向借款人提供(币种)元贷款。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债权的实现,甲方愿 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 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见附 件),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分析
在建工程的抵押,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为了获得银行贷款,由抵押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及尚未完工的建筑物作为抵押财产向银行进行抵押。这种抵押方式并不会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不同于房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具有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具有非常多的不确定因素及隐含风险。在这个过程中,一旦操作或处理不当,则出现法律风险并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很大。因此,本文着重就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进行分析。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分析
在建工程的抵押,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为了获得银行贷款,由抵押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及尚未完工的建筑物作为抵押财产向银行进行抵押.这种抵押方式并不会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不同于房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具有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具有非常多的不确定因素及隐含风险.在这个过程中,一旦操作或处理不当,则出现法律风险并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很大.因此,本文着重就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进行分析.
在哪些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
在哪些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在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可处分抵押房产:
关于房地产抵押评估估价时点的思考
《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时点,原则上为完成估价对象实地查勘之日。从理论上看显然不合理,原因在于:以抵押为目的的估价,是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其核心是要求贷款到期时,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本息需执行抵押物时的变现价值,根本上讲不是关心该房地产现时的价值,因此,房地产抵押估价的估价时点应为抵押权交割时点。
房地产抵押与租赁并存对实现抵押权的影响
本文就房地产抵押与租赁的先后顺序及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进行法律解读,对租赁合同是否经过登记公示、抵押权是否受到影响和抵押权和租赁权进行分析研究,指出我国目前租赁权登记公示法律制度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房地产抵押与租赁并存对实现抵押权的影响
本文就房地产抵押与租赁的先后顺序及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进行法律解读,对租赁合同是否经过登记公示、抵押权是否受到影响和抵押权和租赁权进行分析研究,指出我国目前租赁权登记公示法律制度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研究
传统房地产评估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的有限性和主观性太强,所以应用模糊数学中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把评估房地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因素先定性,再定量.得出适合于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模型,并运用到实例中验证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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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机械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