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焦煤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 进行,加强标准仓单管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标准仓单的生成、流通、注 销等业务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办理与豆粕、豆油、棕榈油、焦 炭、焦煤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标准仓单 第四条 标准仓单是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 符合合约规定质量的实物提货凭证。 经交易所注册后,标准仓单可用于交割、转让、提货、充抵等。 第五条 《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是交易所开具的代表标准仓单所有权的有效凭 证,是用于在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交割、交易、转让、充抵、注销等的凭证,受法 律保护。 第六条 标准仓单数量因交割、交易、转让、充抵、注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加强标准仓单管理,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仓单 第四条标准仓单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 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经交易所注册后生效。 第五条交易所通过计算机办理标准仓单的注册登记、交割、交易、充抵和注销等业务。标准仓单的 持有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第六条《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是交易所开具的代表标准仓单所有权的有效凭证,是在交易所办理标 准仓单交割、交易、转让、充抵、注销的凭证,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标准仓单持有凭证》的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客户名称、客户码、品种、有效期、 仓库名称、数量等。 第八条标准仓单数量因交割、交易、转让、充抵、注销等业务发生变化时,交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09年3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09年4月20日起施行; 2011年10月17日修订,自2011年10月28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商品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 规范标准仓单的管理,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仓单的注册、流通和注销等业务,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商品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指定商品交割厂 库(以下简称厂库)及指定质检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仓单 第四条标准仓单是指仓库或厂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后,经交易所注 册,可用于证明货主拥有实物或者可予提货的财产凭证。 根据申请注册的主体不同,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
—1— 附件4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标准仓单自交易所注册之日起生效。经交易所 注册后,标准仓单可用于交割、交易、转让、提货、充抵等。, 鸡蛋标准仓单不允许转让和充抵。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标 准仓单不允许充抵,仓库标准仓单用于交割、交易、转让时, 若其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还应当提供相应的入境货物检验 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以下统称“检验检疫证明 材料”)。 第三章标准仓单的生成 第一节仓库标准仓单 第十一条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由会员向 交易所办理交割预报。交易所应当在收到办理交割预报申请 后的3个交易日内予以答复,并按“择优分配、统筹安排” 的原则安排指定交割仓库。货主应当向交易所安排的指定交 割仓库发货。除交易所另有规定外,未办理交割预报的入库 商品不得用于交割。 对于黄大豆2号品种,在库的进口大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的修改说明
附件4: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等实施细则的修改说明 为使规则更加贴近市场,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服务产业的功 能,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 棕榈油、焦炭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豆粕等仓单管理 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黄 大豆1号等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以 下简称《交割细则》)等规则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相关规则修 正案共涉及三项规则七处条文的修改,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两个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的修改 (一)更改豆油标准仓单注销月份(《豆粕等仓单管理办法》 第44条) 按照我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的原规定,所有豆油标准仓单在 每年的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注销。原规定给卖 方客户对豆油品种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设施等实施细则的修改说明
附件4: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等实施细则的修改说明 为使规则更加贴近市场,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服务产业的功 能,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 棕榈油、焦炭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豆粕等仓单管理办 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 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黄大豆1 号等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以下简称《交 割细则》)等规则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相关规则修正案共涉及三 项规则七处条文的修改,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两个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的修改 (一)更改豆油标准仓单注销月份(《豆粕等仓单管理办法》第 44条) 按照我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的原规定,所有豆油标准仓单在 每年的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注销。原规定给卖 方客户对豆油品种1月份主力合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的修改说明精品资料
附件4: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等实施细则的修改说明 为使规则更加贴近市场,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服务产业的功 能,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 棕榈油、焦炭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豆粕等仓单管理 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黄 大豆1号等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以 下简称《交割细则》)等规则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相关规则修 正案共涉及三项规则七处条文的修改,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两个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的修改 (一)更改豆油标准仓单注销月份(《豆粕等仓单管理办法》 第44条) 按照我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的原规定,所有豆油标准仓单在 每年的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注销。原规定给卖 方客户对豆油品种1
郑州商品交易所简介
郑州商品交易所简介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 国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目前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 郑商所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履行职能,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 则》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实行自律性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期货合约集中竞价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及相 关服务,并对期货交易进行一线监管。 郑商所实行会员制,会员大会是郑商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 员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下设监察、交易、交割、 财务、调解、会员资格审查、技术等7个专门委员会。截止2009年 底,郑商所共有会员215家,分布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其 中期货公司会员173家,占会员总数的80%;非期货公司会员42家, 占会员总数的20%。 郑商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第1页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2018年1月26日第六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18年3月12日郑商发 [2018]46号文件发布,修订部分自白糖期货1909合约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权交易行为,保护期权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市场 功能发挥,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结合市场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期权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权合约为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 期权交易。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内的期权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做市商、客户、交易所指 定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应当遵守本
《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改说明
—1— 附件2 《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改说明 为适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近月合约流动性,优化市场风 险管理体系,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功能, 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办 法)规则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放宽部分品种随持仓量加收保 证金的持仓量基数,并调整全部品种随持仓量梯度加收保证金 比例;简化随时间梯度加收保证金的梯度设臵,并适度降低临 近交割月保证金水平;简化限仓梯度,延长一般月份限仓适用 时间。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规则修改必要性 根据现行风险管理办法,在某合约持仓量达到一定规模和 临近交割月份时,交易所将按梯度依次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同时在临近交割月设臵了多个梯度,逐步收紧限仓标准。该规 定防范风险的同时也提高了市场运行成本,导致品种活跃月份 向远月转移,不利于产业客户进行套期保值,对市场功能发挥 形成了限制,近年来市场相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2009年3月28日第五届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 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期货交割行为,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制定本细则。 交易所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商品 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交割仓库)及指定质检机构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条期货交割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 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 合约的过程。 期货交割实行三日交割法。 第三条客户的期货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 所进行,交割结果由客户承担。 第四条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得交割; 持仓量为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相应持仓不得交割。 进入交割月前,不得交割的客户应当将交割月份的相应持仓予以 平仓。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
郑州商品交易所业务细则修改
郑州商品交易所业务细则修改情况的说明 一、业务细则合并情况说明 目前,郑商所五个交易品种分别制定了交割细则、仓单管理办法、风险控制 管理办法等业务细则,各品种间规定均有一定差异,随着交易所上市品种的增加, 会员和客户对各品种业务细则的了解越来越难。为便于投资者对业务细则的熟 悉掌握,郑商所将各品种的业务细则合并为一个,合并后的业务细则条文尽可能 一致。对于因品种自身特点而不能统一的内容,以单独成节的形式表示。会员和 客户在阅读业务细则时,凡是没有单独成节的,只需要查找有品种名称字样的条 款即可,其它内容各品种都是一样的。尤其是新品种上市时,对于已参与过郑商 所上市品种交易的投资者,只需要了解带有新品种名称的条款即可。 对于各品种的出入库、仓储、检验等费用标准及升贴水标准,受现货市场因 素影响较大,所以,以后不在业务细则中具体规定,而是通过交易所另行公告的 形
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1996年报
总裁致辞 1996年,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交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的 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规范、自律、提高”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运作,加强风 险控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期货交易再上台阶。全年共成交标准化期货合约4498万张,成交金额20208 亿元,日均成交量18万张,日均成交金额8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和70 ℅。全年共注册仓单8123张,实物交割量37792张,办理提货手续12650张。 现货交易稳步发展。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全年成交现货粮油251万吨,成交额50 多亿元。元月份,我们建成并试运行的集诚现货网实现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与全 国各大粮食批发市场、各省级粮贸公司及国家一些信息中心之间的联网。全年共 发展网员96家,其中基干网员37家。网员单位利用网上供求信息成交现货粮油 10多万吨,成交金额2亿元。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正在由传
郑州商品交易所业务细则修改
1 郑州商品交易所业务细则修改情况的说明 一、业务细则合并情况说明 目前,郑商所五个交易品种分别制定了交割细则、仓单管理办法、风险控制 管理办法等业务细则,各品种间规定均有一定差异,随着交易所上市品种的增加, 会员和客户对各品种业务细则的了解越来越难。为便于投资者对业务细则的熟悉 掌握,郑商所将各品种的业务细则合并为一个,合并后的业务细则条文尽可能一 致。对于因品种自身特点而不能统一的内容,以单独成节的形式表示。会员和客 户在阅读业务细则时,凡是没有单独成节的,只需要查找有品种名称字样的条款 即可,其它内容各品种都是一样的。尤其是新品种上市时,对于已参与过郑商所 上市品种交易的投资者,只需要了解带有新品种名称的条款即可。 对于各品种的出入库、仓储、检验等费用标准及升贴水标准,受现货市场因 素影响较大,所以,以后不在业务细则中具体规定,而是通过交易所另行公告的
郑州商品交易所大户报告表
交易所大户报告表 客户名称:客户编码: 合约月份: 资金情况 说明 客户关联交 易情况说明 交割情况 说明 持仓意向 说明 会员单位对 上述信息的 真实性说明 会员签章 年月 日 注:“资金情况说明”须表明报告客户的资金来源、性质等;“客户 关联交易情况说明”须表明报告客户是否存在其它关联交易客户及关联 客户编码等情况;“交割情况说明”须表明报告客户持有仓单、交割预报 数量等情况;“持仓意向说明”须表明报告客户的持仓性质(投机或者套 期保值等)。上述说明须由客户填写。
总经理致辞-郑州商品交易所
总经理致辞 迈入新世纪,我国开始步入“十 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新阶段,中 国期货市场满怀辞旧迎新的喜悦, 翘盼规范发展新时期的到来。在此, 我谨代表郑州商品交易所向期货业 同仁及十年来关心支持期货业发展 的社会各界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2000年,郑州商品交易所全体 职工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的指 示精神,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面对市场低迷的不利形势,知难而进,努力 工作,以搞好期货市场试点、繁荣期货事来为已任,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勇于 创新,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品种转换顺利完成, 小麦交易初步活跃;品种研究开发实现突破,完成了白砂糖、花生仁期货合约设 计和相关规则制定工作,并做好了上市准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我国期货市场经过规范整顿,法规体系初步建立,监管机制日趋完善,市场 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市场功能作用初步发挥,发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等实施细则的修改说明
附件5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等实施细则的 修改说明 为适应市场发展,进一步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我所对《大连 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 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中与实际操 作不符或不适应市场发展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相关规则修正 案共涉及十五项内容的修改,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交易细则》的修改 (一)席位管理规则的修改 我所对席位管理规则进行修改,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我 所会员交易席位的申请、变更、注销等操作已经可以通过交易所 会员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办理,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会员工作效 率和交易所服务水平,本次修改体现了席位管理电子化的内容。 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席位管理效率,本次修改对场内与远程交易席 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统一和简化。三是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进一 步做好交易所席位管理工作。 1.为适应交
郑州商品交易所玻璃期货合约及设计说明
郑州商品交易所玻璃期货合约及设计说明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玻璃期货合约(草案) 交易品种平板玻璃 交易单位20吨/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6% 合约交割月份1-12月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0:15,10:30-11:30 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交割品级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bl 上市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玻璃期货合约设计说明 玻璃期货合约设计的基本原则是:贴近现货市场
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材料
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设立条件 一、资质方面 1、具有所申请商品仓储经营资质(如经营或存储甲醇等危化品 需有国家颁发的许可证);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证明; 4、具有严格的商品管理制度; 5、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五年以上的仓储管理经验; 6、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二、资信方面 1、申请人注册资金、净资产分别不少于1000万,或者注册资 金不少于500万,净资产不少于1500万; 2、担保人注册资金、净资产分别不少于1000万,或者注册资 金不少于500万,净资产不少于1500万; 3、具有担保单位提供的担保函。 三、运输条件 1、具备接卸相关品种的汽车装运、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水 运码头等设施; 2、具备齐全的计量、检验等设备,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法 规的要求; 3、具备完备、通畅的通讯设
关于发布施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等实施细则修正案的通知
关于发布施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等实施细则修正案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2〕89号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市场需求,优化业务规则,经本所第二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并报 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 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管理 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 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相关修正案予以发布。各修正案实施时间和 相关事项如下: 一、各修正案于2012年5月17日起施行。 二、2012年5月17日之前已办理的交割预报,其有效期与交割预报定金相关事项仍按 原规则的规定执行。 三、修改说明同时刊载于本所网站www.***.***“交易所通知”栏目
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数字证书使用登记表
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3-1 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数字证书使用登记表 会员/仓库编号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选择证书权限:(在选中的权限名称前标记“√”) □交易编码管理□交割及仓单业务电子化平台 □结算业务办理□会员管理平台 □交割仓库操作员□交割仓库领导 □质检机构操作员□质检机构领导 说明: 1.本系统启用后,期货业务办理方式发生了变化,交易所有关期货业务的各项规定继续有 效。 2.凡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的,其在系统中的一切操作行为,由系统使用单位负责,具有法律 效力;操作行为及系统反馈结果,均以系统记录为准。 3.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交易所的原因引发的不当结果,交易所不承担责任,但会及时 告知使用单位并协助采取补救措施。 4.请使用单位详细阅读上述说明,在本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申请单位 负
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83号 《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办法》业经1999年12月27日市人民政府 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义初 二○○○年一月十五日 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 健康发展,根据经,《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交易市场是指固定交易场所、相应设施及服务机构, 有若干经营者入场,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各类生活资料、生产资料批发、零售 交易场所。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商品交易市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使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与本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第
天府商品交易所上线木材产品
从四川成都天府商品交易所获悉,4月21日,天府商品交易所在成都隆重举行木材产品上市交易仪式,首批推出"俄罗斯原木"、"俄罗斯锯材"两个品种正式上线交易。据了解,天府商品交易所此次推出的木材交易包括4个产品。实物商品交易采取挂牌交易方式,交易商
香港商品交易所计划在今年第四季度推出黄金期货合约
香港商品交易所(hongkongmercantileexchange)主席alberthelmig6月1日表示,香港商品交易所计划在今年第四季度推出黄金期货合约。helmig说:“我们争取在今年第四季度推出黄金期货合约。”他表示,交易所正准备在2010年推出能源期货合约,并不一定是燃油合约,而是原料和石油产品合约。
商品交易所通风空调节能工程施工方案(优秀工程范文)
商品交易所通风空调节能工程施工方案(优秀工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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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内饰结构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