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 A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A 声级 absolute humidity 绝对湿度 absolute roughness 绝对粗糙度 absorbate 吸收质 absorbent 吸收剂 absorbent 吸声材料 absorber 吸收器 absorptance for solar radiation 太阳辐射热吸收系数 absorption equipment 吸收装置 absorption of gas and vapor 气体吸收 absorptiong refrige rationg cycle 吸收式制冷循环 absorption-type refrigerating machine 吸收式制冷机 access door 检查门 acoustic absorptivity 吸声系数 actual
常用英语-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 aorptanceforsolarradiation太阳辐射热吸收系数 aorptionequipment吸收装置 aorptionofgasandvapor气体吸收 aorptiongrefrigerationgcycle吸收式制冷循环 aorption-typerefrigeratingmachine吸收式制冷机 accedoor检查门 acousticaorptivity吸声系数 actualdeity真密度 actuatingelement执行机构 actuator执行机构 adaptivecontrolsystem自适应控制系统 additionalfactorforexteriordoor外门附加率 additionalfactorforintermit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讲义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讲义——本稿件是关于通风系统的讲解,内容涵盖了通风系统的分类,自然通风,常见的通风系统类型,通风系统的设备与构件等。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以下简称采暖通风)专业制图做到基本统一;清晰简明, 提高制图效率,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等要求,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采暖室内部分、通风与空气调节的下列工程制图: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三、通用图、标准图。 第1.0.3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 -86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图线 第2.1.1条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比例和类别,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中(图 线)的规定选用。 第2.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第1.0.1条为了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以下简称采暖通风)专业制图做到 基本统一;清晰简明,提高制图效率,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等要求,以适应工 程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用于采暖室内部分、通风与空气调节的下列工程制图: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三、通用图、标准图。 第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 制图统一标准》gbj1-86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图线 第2.1.1条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比例和类别,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 -86中(图线)的规定选用。 第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的规定。 线型表2.1.2 名称线宽用途 粗实线b 1、采暖供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v1.0可编辑可修改 1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第1.0.1条为了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以下简称采暖通风)专业制图做到 基本统一;清晰简明,提高制图效率,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等要求,以适应工 程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用于采暖室内部分、通风与空气调节的下列工程制图: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三、通用图、标准图。 第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 制图统一标准》gbj1-86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图线 第2.1.1条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比例和类别,按《房屋建筑制图 统一标准》gbj1-86中(图线)的规定选用。 第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的规定。 线型表2.1.2 名称线宽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一般规定 第2.1.1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 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 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 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 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 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2.1.2条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 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 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2.1.3条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
(完整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标准号:gb50019-2003 ◆发布日期:2003年 ◆实施日期:2004年4月1日 ◆发布单位:建设部 ◆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 第二章室内外计算参数 第一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第2.1.1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作途,按下列规定采 用: 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 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 轻作业不应低于15℃;中作业不应低于12℃;重作业不应低于10℃。 注:(1)作业各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2)当每名工人占用较大面积(50-100m2)时,轻工业可低至10℃;中作 业可低至7℃,重作业可低至5℃。 三、辅助建筑及辅助用室,不应低于下列数值: 浴室2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全解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全解——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全解 1-2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工作原理 一、工作原理 1、民用建筑(商用建筑、公共建筑) 图1-1(表示对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进行控制的基本原理图) 得热:人体、照明、电器、太阳辐射、...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参数
采暖 空气 调节 最低日 平均 通风 延庆40°27′115°57′439.0966.3950.48.4-13-16-17.4-9 密云40°23′116°50′71.61018996.910.8-11-14-16.7-7 北京39°48′116°28′31.21020.4998.611.4-9-12-15.9-5 蓟县40°02′117°25′16.41025.41003.512.3-10-12-14.6-4 天津39°06′117°10′3.31026.61004.812.2-9-11-13.1-4 塘沽38°59′117°43′5.41026.61004.712.0-8-10-14.5-4 承德40°58′117°56′375.2980962.88.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修编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3.3 夏季,地埋管换热器进出口水温与环境温度 同步变化,空调负荷侧进出口水温则与空调设定的 室温值变化趋势同步。同等条件下,随地埋管换热 器出口温度的升高,空调制冷量逐渐降低,耗电量 逐渐升高,地埋管换热器换热量基本相同,cop随 地埋管换热器出口温度的升高而降低;冬季,地埋 管换热器进出口水温与环境温度同步变化,空调负 荷侧进出口水温则与空调设定的室温值变化趋势 同步。同等条件下,随地埋管换热器出口温度降 低,空调制热量逐渐降低,耗电量逐渐升高,地埋管 换热器换热量也降低,cop随地埋管换热器出口 温度的升高而升高。 参考文献: [1] 刁乃仁,方肇洪.地埋管地源热泵技术[m].北京:高 等教育出版社,2006:211 [2] 李元旦,张旭,周亚素,等.土壤源热泵冬季工况启动 特性的实验研究[j].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修编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9]88号文《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gb5015-199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修订项目由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担任主编单位。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强制性条文
o?min n n n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强制性条文 第三章室内外计算参数 3.1.9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 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第四章采暖 4.1.1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确定: a(t-t) r=nw(4.1.8-1)o?min?tyαn 或ro?min=a(tn-tw)r ?ty (4.1.8-2) 式中: r——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 2 ·℃/w); tn——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1.1条和第4.2.4条采用; tw——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1.9条采用; α—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道路工程术语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8〕49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 制的《道路工程术语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8年3月31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 计院主编,会同北京市市政设计院、上海市市政工程研究所、黑龙江省林业设计 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第2.1.1条道路road 供各种车辆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 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 第2.1.2条公路highway 联结城市、乡村,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 第2.1.3条城市道路cityroad;urbanroad 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 第2.1.4条厂矿道路factoriesandminesroad 主要供工厂、矿山运输车辆通行的道路。 第2.1.5条林区道路forestroad 建在林区,主要供各种林业运输工具通行的道路。 第2.1.6条乡村道路countryroad 建在乡村、农场,主要供行人及各种农业运输工具通行的道路。 第2.1.7条道路工程roadengineering 以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章节学习) (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章节学习) 5.1.1一般规定 5.1.10凡属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房间,人员所需的新风量应满足第3.1.9条的规定;人员所在房间不设机 械通风系统时,应有可开启外窗。 条文说明规定本条是为了使住宅、办公室、餐厅等民用建筑的房间能够达到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无论 是采暖房间还是分散式空气调节房间,都应具备通风条件。通风的方式包括自然通风以及机械通风。 3.1.9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 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5.1.1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2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3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4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5建筑物内设有储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章节学习)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章节学习) 5.1.1一般规定 5.1.10凡属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房间,人员所需的新风量应满足第3.1.9条的规定;人员所在房间不设机 械通风系统时,应有可开启外窗。 条文说明规定本条是为了使住宅、办公室、餐厅等民用建筑的房间能够达到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无论 是采暖房间还是分散式空气调节房间,都应具备通风条件。通风的方式包括自然通风以及机械通风。 3.1.9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 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5.1.1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2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3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4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5建筑物内设有储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2020072714271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第1.0.1条为了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以下简称采暖通风)专业制图做到 基本统一;清晰简明,提高制图效率,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等要求,以适应工 程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采暖室内部分、通风与空气调节的下列工程制图: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三、通用图、标准图。 第1.0.3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房 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图线 第2.1.1条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比例和类别,按《房屋建筑制图 统一标准》gbj1-86中(图线)的规定选用。 第2.1.2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2.1.2的规定。 线型表2.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章节学习) (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章节学习) 5.1.1一般规定 5.1.10凡属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房间,人员所需的新风量应满足第3.1.9条的规定;人员所在房间不设机 械通风系统时,应有可开启外窗。 条文说明规定本条是为了使住宅、办公室、餐厅等民用建筑的房间能够达到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无论 是采暖房间还是分散式空气调节房间,都应具备通风条件。通风的方式包括自然通风以及机械通风。 3.1.9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 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5.1.1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2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3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4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5建筑物内设有储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召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暖通空调》杂志社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主编、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于2013年11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周晓杰博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林岚岚教授级高工出席了审查
UG中英文术语对照
2dexchahge|二维转换 2dmanikin|2d虚拟 3d|三维 aaaemblysepuencing|装配次序 abort|中止 absolute|绝对 absolutecoordinatesystem|绝对坐标系 accuracy|精度 action|操作 active|活动的 activeview|激活视图 add|增加 addacomponents|添加一个组件 addexistingcomponent|加入已存的组件 addexistingpart|加入已存的部件 addviewtodrawing|在图纸中增加视图 addingaviewdistance|添加一个视图的距离 addinganorthographicview|添加一个正投影视图 addingentries|添加记录 addingmemberstoassembly|添加成员到装配体中 adding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 (2)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道路工程术语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8〕49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 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道路工程术语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 批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12 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 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8年3月31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交 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主编,会同北京市市政设计院、上海市市政工程 研究所、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查阅了国 内外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强制性条文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强制性条文 第三章室内外计算参数 3.1.9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 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第四章采暖 4.1.8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确定: ,min ()nw o yn att r ta (4.1.8-1) 或,min ()nw on y attrr t (4.1.8-2) 式中:r0,min——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2·℃/w); tn——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1.1条和第4.2.4条采用; tw——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1.9条采用; α——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4.1.8-1采用; ?tw——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强制性条文)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强制性条文 第三章室内外计算参数 3.1.9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 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第四章采暖 4.1.8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确定: ,min ()nw o yn att r ta - = d (4.1.8-1) 或,min ()nw on y att rr t - = d (4.1.8-2) 式中:r0,min——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2·℃/w); tn——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1.1条和第4.2.4条采用; tw——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1.9条采用; α——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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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造价部长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