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 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的意见》(川府发〔 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效 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 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针对实践中普遍存 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 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四川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发与其 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发布之日起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答疑
1 附件1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答疑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川建发〔2009〕60号)实施以来,对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 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现实中投标人恶意严重不平衡报价、恶意低价竞 标、甚至围标、串标等违规现象仍然存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 随意否决投标等违规现象仍然非常突出,严重背离了招投标的“三公和诚 实信用”原则。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 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制
新评标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 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 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 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实践 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 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并开发与其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 发布之日起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精编版
⋯⋯⋯⋯⋯⋯⋯⋯⋯⋯⋯⋯⋯⋯⋯⋯⋯⋯⋯⋯⋯⋯⋯最新资料推荐⋯⋯⋯⋯⋯⋯⋯⋯⋯⋯⋯⋯⋯⋯⋯⋯⋯⋯⋯ 1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 报价评审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 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九部委令第23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标投标监 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
新评标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 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 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 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实践 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 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并开发与其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 发布之日起
新评标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1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 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 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 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实践 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 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并开发与其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 发布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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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 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 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 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实践 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 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并开发与其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 发布之日起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附件1:质疑用表 1.1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 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 投标人名称:编号: 注:1.有证明材料须书面附上。 2.本表空白不够可以另行增加。 1.2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 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 工程名称 质 疑 问 题(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澄 清 内 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 方式 和时 间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密 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将原件 递交至(详细地址)。 结论 评标委员会:(签字)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名称
川建价发〔2014〕16号
1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对成都市等11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4〕16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 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 [2008]453号)及《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 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人工费调整 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1个市、 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 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4年7月1日起与2009
川建价发〔2014〕36号
1 川建价发〔2014〕36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及《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 年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21个市、 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5年1月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2015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
黔建通[2016]148号
贵州省增值税实施意见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价发〔2014〕18号
1 南充市等3个市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 号 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 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 建筑、市 政、园林 绿化、抹 灰工程、 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 政、园林 绿化、抹 灰工程、 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程 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 政、园林绿 化、抹灰工 程、措施项 目普工 建筑、市 政、园林绿 化、措施项 目混凝土 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技 工 装饰普工 (抹灰工 程除外) 装饰技工 (抹灰工 程除外) 装饰细木 工 安装技 工、普工 1 南 充 市 顺庆区71.5070.5070.506.006.006.009310711696121
2014黑建造价结算通知[2014]5号
关于发布二o一四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建造价〔2014〕5号 关于发布二o一四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 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执行 2013年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相关规定》(黑建造价[2014]1号,以下简称“2014.1号文 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 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4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按照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或者已签订施工合同 的工程不再按“2014.1号文件”进行调整(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2014.1号文件”既适
工程造价咨服务费收费标准(川价发[2005]248号)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川价发[2005]248号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基数 (‰) ≤100万 元 ≤500万 元 ≤1000万 元 ≤5000万 元 ≤1亿元>1亿元 1投资估算投资额1.00.80.60.40.20.1 2可行性经济评价投资额2.52.32.01.71.51.3 3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投资额1.51.31.21.00.80.6 4 编制工程预算(钢筋按 定额含量) 工程造价3.02.82.52.22.01.5 5 编制竣工结算(钢筋按 定额含量) 工程造价3.53.23.02.72.52.0 6 编制工程标底(钢筋按 定额含量) 工程造价3.23.02.72.42.21.7 7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4.03.83.22.82.52.0 8审核概算送
苏建价(2014)448号工程量计算规范贯彻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448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 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以下简称“2013版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 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20 13版计算规范”),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执行2013版计价规范 和计算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2013版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 1、2013版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作为国家标准,规范了工程建设各 方的计价行为,统一了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 工程建设各方在建设工程计价管理活动中应严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营改增通知
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 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函,2016?4号)等文件规定,建筑业自2016年5月 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 需要,切实保障建筑业营改增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 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业营改增试
川建造价发(2006)第118号
四川省建设厅 川建造价发[2006]118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重申 竣工验收备案增加竣工结算资料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01年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增加竣工 结算资料的通知》(川建厅价发[2001]979号)文以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对防止工程款拖欠,规范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和对竣工结算进 行有效监督起到了良好作用。但在2005年全省工程式量清单计价及合肥市同执 行情况检查中反映出个别地区和部门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流于形式。 如有的地区至今未开展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工作,有的竣工验收备案机构在办理竣 工验收备案时,对竣工结算的确认仅凭承发包双方中头或书面承诺上,而未按规 定执行竣工结算确认制度。由于竣工结算确认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给我省工程 款拖欠数额的准确确定带来困难,并造成新的工程款拖欠
17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定额【2014】48号文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4〕48号 关于发布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14年度价 格水平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 法》(定额〔2014〕13号)的有关规定,电力工程造价与 定额管理总站根据各地区收集并上报的电力建设工程各种 要素价格变化情况,完成了2014年度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 定额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械费价差调整测算工作,现予 发布,请遵照执行。 2 附件1.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汇总表 附件2.电网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材机调整系数汇总表 附件3.发电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材机调整系数汇总表 附件4.电力建设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施工机械价差调整汇总表 -1- 附件1 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 人工调整系数汇总表 单位:% 省份或地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北京18.
贵州住建厅 营改增 调整文件黔建建通【2016】148号)
贵州住建厅营改增调整文件黔建建通【2016】148号)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四川省建设厅文件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公平合理分担工程造价风险,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 我厅制订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 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doc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 度)。 一、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
2014年3季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穗建造价2014【68】号
材料名称规格(mm)单位综合价格(元)材料名称规格(mm)单位综合价格(元) 圆钢φ10内hpb235hpb300t3338.98h型钢高度(h)﹤300t3699.18 圆钢φ10外hpb235hpb300t3608.93h型钢高度(h)300--500t3877.21 圆钢φ12--25hpb235hpb300t3619.64h型钢高度(h)﹥500t4171.79 圆钢φ25外hpb235t3611.48槽钢#5--6.5t3681.34 螺纹钢(ii级钢)φ10内hrb335t3488.53槽钢#8--11t3710.41 螺纹钢(ii级钢)φ10外hrb335t3291.77槽钢#12--16t37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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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主任结构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