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造价发(2006)第118号
四 川 省 建 设 厅 川建造价发 [2006]118 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重申 竣工验收备案增加竣工结算资料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01年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增加竣工 结算资料的通知》(川建厅价发 [2001]979号)文以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对防止工程款拖欠, 规范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和对竣工结算进 行有效监督起到了良好作用。但在 2005年全省工程式量清单计价及合肥市同执 行情况检查中反映出个别地区和部门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流于形式。 如有的地区至今未开展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工作, 有的竣工验收备案机构在办理竣 工验收备案时,对竣工结算的确认仅凭承发包双方中头或书面承诺上, 而未按规 定执行竣工结算确认制度。 由于竣工结算确认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给我省工程 款拖欠数额的准确确定带来困难, 并造成新的工程款拖欠
2011.6.24人工费调整川建造价发【2011】21号
关于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21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及《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 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 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 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1年7月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
关于发布《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铁建设[2006]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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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答疑
1 附件1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答疑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川建发〔2009〕60号)实施以来,对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 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现实中投标人恶意严重不平衡报价、恶意低价竞 标、甚至围标、串标等违规现象仍然存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 随意否决投标等违规现象仍然非常突出,严重背离了招投标的“三公和诚 实信用”原则。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 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制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效 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实践中普遍存 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 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四川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发与其 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发布之日起
川劳社发[2006]17号
1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劳社发〔2006〕17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的通知》(川府发[2006]13号)的规定,《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2006年7月20日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的通知》(川府发[2006]13号
16川建价发【2011】6号
16川建价发【2011】6号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四川省建设厅文件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公平合理分担工程造价风险,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 我厅制订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 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doc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 度)。 一、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人工费调整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来源:本站作者:本站编辑2009-9-28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公平合理分担工程造价风险,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 产,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我厅制订了《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 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doc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 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 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一、招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四川省建设厅文件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公平合理分担工程造价风险,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 我厅制订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 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doc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 度)。 一、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
2012.1.1人工费调整川建造价发【2011】42号
关于对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 工费调整的批复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41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 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关于明确 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 现批准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 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2年1月1日起与2009年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营改增通知
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 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函,2016?4号)等文件规定,建筑业自2016年5月 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 需要,切实保障建筑业营改增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 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业营改增试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营改增通知讲解
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 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函〔2016〕4号)等文件规定,建筑业自2016年5月 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 需要,切实保障建筑业营改增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 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业营改增试点
新评标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 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 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 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实践 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 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并开发与其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 发布之日起
新评标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1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 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 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 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实践 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 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并开发与其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 发布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精编版
⋯⋯⋯⋯⋯⋯⋯⋯⋯⋯⋯⋯⋯⋯⋯⋯⋯⋯⋯⋯⋯⋯⋯最新资料推荐⋯⋯⋯⋯⋯⋯⋯⋯⋯⋯⋯⋯⋯⋯⋯⋯⋯⋯⋯ 1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 报价评审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 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九部委令第23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标投标监 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
新评标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 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 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 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实践 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 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并开发与其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 发布之日起
《质监与造价》2013年第十一期(总第118期)
浙江交通建设工程 质监与造价 第十一期(总第118期) 价格信息专辑 (2013年11月)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三年十二月 浙江交通建设工程 质监与造价 价格信息专辑 第十一期(总第118期) 2013年11月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 主办 各市造价站协办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宁围镇利华奥迪路2号 邮政编码:311215 电话:(0571)83789622 传真:(0571)83789623 网址:www.***.*** “质监造价” 电子邮箱: cljg2011@126.com 目录 材料价格价格信息使用说明⋯⋯⋯⋯⋯⋯⋯⋯(1) 第一部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一、钢材和水泥价格信息(2013年11月)⋯(3) 1.杭州市⋯⋯⋯⋯⋯⋯⋯⋯⋯⋯⋯⋯⋯⋯⋯⋯(4) 2.宁波市⋯⋯⋯⋯⋯⋯⋯⋯⋯⋯⋯
粤建造发[2006]003号工程排污费
省造价总站关于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的补充通知 粤建造发[2006]003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近段时间,广州市造价管理站等就贯彻实施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作中, 向我站反映关于工程排污费的内容等问题。经研究,现补充规定如下: 一、工程排污费(含施工噪音排污费)列入规费。指排污者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用。2006年省建筑、装饰装修、安 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的工程排污费计费标准,按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的 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0.33%计价。 二、取消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第17.0.6条和附录2第2.0.2条 “工程造价鉴定时,可按其上下限平均值计算”的内容。 广东省建设工
川建造价发[2013]370号关于贯彻实施2013清单规范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价规范》(gb50500-2013) 及《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 12日 文章点击数 为:3680 字号:[大][中][小] 川建造价发[2013]370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 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 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规 范”),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实施“13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 1、工程量清单按“13规范”规定编制。 2、挖一般土方、沟槽、基坑、管沟土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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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化工工程师助理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