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来源: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 发布时间: 2009 年 07 月 14 日 查看次数: 1496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市政工程部分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行业中树立先进,做到学有 榜样,赶有目标,促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市政工程部分)由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协 会(以下简称“市质协”)组织评选,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参与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优质工程(芙蓉杯)”(市政工程部分)奖的评选范围: 在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道路、市政广场、 给排水、燃气、河堤、垃圾处置等工程;投资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桥梁、隧道、污水处理 厂、轨道交通、自来水厂等。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必须符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 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业 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 品工程,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 高荣誉奖。“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黄山杯” 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建设厅 审定发布。 “黄山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黄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 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 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修 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依靠科技进步,争创精品工程, 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合肥市建筑工程 “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二条“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市优质工程)。 “琥珀杯”奖的评选工作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指导 下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琥珀杯”奖评选办法适用于我国建筑施工单位 (开发单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开发)的并已竣工 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本地企业在外地承建的 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获奖单位为主要承建(开发)单位。 第四条“琥珀杯”奖工程由施工企业自愿申
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市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促进合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鼓励工程项 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 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推动我市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结合合肥市 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市优质工程) 是合肥市市政工程质量最高奖项(以下简称市“庐州杯”奖)。 “庐州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市区域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 类市政建设工程。“庐州杯”奖的评选工作在合肥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实施,评选 结果报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定后发布。 “庐州杯”奖获奖单位分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和监理单 位;
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1 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发 挥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优质工程奖)是全国公路建 设行业最高质量奖,设一、二、三等奖。 第三条优质工程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在交通部领导下负责优质工程奖评 选工作。 第二章评选标准 第五条优质工程奖按下列标准评选: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规范、规程的要求; (二)管理规范,理念先进,方法科学,有所创新; (三)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技术有创新; (四)符合安全、环保、美观、和谐的要求; (五)资金管理规范,竣工决算未超概算(包括修正概算),无工程 款拖欠; (六)实际工期未超过合同工期
火车头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火车头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本办法为“火车头优质工程奖”最新版本,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包括总则、申报条件与评选标准、申报、评审、奖惩等。
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0版
-1-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 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该奖项 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 组织实施。现场复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 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的项目中,推荐有代表性的并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管理办法的项目申报国 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 取严格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该阶段着重项目文件抽查、关键部位 和重要工序过程追
成都市建设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成都市建设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1、基本要求 1、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分为结构施工阶段评审、工程特色加分项目二部分。 2、结构施工阶段评审含现场质保条件、实测、检测、目测观感及技术资料评分,总分为 100分。得分不得低于85分。得分低于85分时即被自动淘汰。 3、工程特色加分根据“三新”情况及结构复杂程度等酌情加分,最高为5分。 4、工程项目的最终评审得分结果以结构施工阶段评审得分以及工程特色加分两部分综 合反映。 2、建筑类结构工程 第一部分现场质保条件 一、检查标准 (一)、设备、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管理 1、检定周期准时;(0.2分) 2、检定证书齐全;(0.2分) 3、实物与证书相符;(0.2分) 4、满足使用功能和精度要求;(0.2分) 5、专人使用,专人保管。(0.2) (二)、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设置和管理 1、养护室最小面积不得小于5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苏建办(2001)9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 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全省 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管理办法》(建办[20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 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 数量,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右;工程评审的类别 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5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1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并 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指导方针,为进一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 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 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并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 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一项、专项奖三项,综 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 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 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 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
太仓市“娄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isoneofthepracticalformofvalues.theso-calledvaluesreferstotheobjectivethingsareofnovalueandthevalueoffundamentalperspective.differentvalues,people'sbehaviour,attitudes,waysaredifferent.people-orientedfocusonhumanvalueandreality,weneedthebroadestmassesasvalues.adheretopeople-orientedvalues,istomaketheeconomymoredevelopme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档
对参加“江苏省扬子杯”的质量验收资料”要求很高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 名牌工程,推动全省建设 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 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 办法》(建办20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 (2000)133号),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 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 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 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数量, 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 右;工程评审的类别原则上 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
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 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全行业继续开展工程创优评奖活动。奖名定为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 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泰山杯"奖。 第二条“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 理局、山东省建筑业联合会颁发。 第三条“泰山杯”奖工程由我省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地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择 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90个。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 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
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实施我省建设工程 的名牌战略,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省建设行 业中开展省优质工程“天府杯”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府杯”分为金奖和银奖。“天府杯”奖是我省建筑行 业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天府杯”奖的评选对象为我省建筑 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天府 杯”奖的评选工作由四川省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天府杯”奖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州)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后进入评选,质量应达到 省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天府杯”奖每年评选两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评选“天府杯”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第六条申报工程应达到以下
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建滨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建滨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滨建建字〔2008〕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 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加强质量管理, 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建滨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建滨杯” 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建筑业协会联 合颁发。 第三条“建滨杯”奖的评选对象主要为我市建筑业企业在我市境内承包、已经建 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 位。 第四条“建滨杯”奖由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区建筑业协会或市 直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市直管工程由建筑业企业择优向
【VIP专享】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市优质工 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促进合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鼓励工程 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 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 工程,推动我市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结 合合肥市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市优质工程) 是合肥市市政工程质量最高奖项(以下简称市“庐州杯” 奖)。“庐州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市区域内已经投入使 用的各类市政建设工程。“庐州杯”奖的评选工作在合肥市 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实 施,评选结果报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定后发布。 “庐州杯”奖获奖单位分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和监理 单位;“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及申报表_secret
安徽省建设厅文件 建管〔2005〕195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省建筑业协会: 为适应建筑业发展新形势,我们对《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 工程)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设厅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业“黄山杯”△评选办法△通知 抄报:省政府、建设部。 抄送:省有关厅、局,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市政工程协会,省建设监理协会, 各市建筑管理处(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 安徽省建设厅办公室2005年6月29日印发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 (2010年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 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工程建设企业(单位) 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 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的工程建设领域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倡导工程建设质量管 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质量优、管理佳、效益 好、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表彰在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 献的企业(单位)。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是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主要评 定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 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以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 环节。 国家优质工程的建设理念还应当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 展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
大禹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xiaopingtheoryandtheimportantthoughtofthethreerepresentsandthescientificoutlookondevelopment.suchchangesweremade,isconducivetoimplementingtheinnovationofmarxisminchina,especiallythescientificconceptofdevelopmentthestrategictaskofarmingthewholeparty,playgrass-rootsorganizationsinpromotingthescientificoutlookondevelopmenti
石油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石油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的质量意识,提高石油工程建设质量 和项目管理水平,参照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 石油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石油优质工程是集团公司确定的石油建设工程(省部级)质量 奖。石油优质工程以石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为主要评定内 容,涉及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经济性 以及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获奖工程的综合指标应达到 同期国内(或行业)先进及以上水平。 第三条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国家级优质工 程奖项的推荐单位,负责石油优质工程(省部级)评审的组织实施。石 油优质工程设石油优质工程金奖、石油优质工程奖
衢州优秀园林工程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
1of7 衢州市优秀园林工程(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园 林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决定在衢州市园林行业中开展“优 秀园林工程(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奖名为衢州市“优秀园林 工程(优质工程)”。 第二条衢州市“优秀园林工程(优质工程)”奖是我市园 林绿化工程的优质工程奖,其施工质量须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 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评选工作由衢州市市政公用 行业协会组织实施,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级奖项。 第三条衢州市“优秀园林工程(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 一次,是申报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优质工程和浙江省“优秀 园林工程奖”的前提条件。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四条在评选年的近三年,凡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 会员单位所承建施工的工程项目,绿化面积在2000平方米 (含)以上、工程造价在200
衢州市市政金奖示范工程(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
衢州市市政金奖示范工程(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促进我市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在市政行业中争创名优工 程,旨在评出精品,达到示范样板作用。做到学有方向,赶有目 标,参照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评 选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衢州市“市政金奖示范工程(优质工程)”是衢 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优质工程奖项,其工程 质量应达到市内一流水平。评选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优中选精的原则。衢州市“市政金奖示范工程(优质工程)”是 申报“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优质工程”和浙江省“市政金奖示 范工程”的前提条件。 第三条衢州市“市政金奖示范工程(优质工程)”,由 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组织评选、颁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申报参评的工程必须是在我市、县规划区范围 内,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09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09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 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 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现场复 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有 代表性的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取严格申报材料预 审查,现场复查(该阶段着重项目文件抽查、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追溯核查),并 以综合方式进行评价。 第五条参评
山东省装饰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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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兴市园林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1/4 附件:《宜兴市园林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宜兴市园林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为引导宜兴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全市园林 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科学养管水平,倡导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宜 兴市园林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类别: 宜兴市园林优质工程评选包括“宜兴市园林优质工程”和“宜 兴市绿地养护优质工程”两个类别的评选活动。 二、评选依据: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评定标准(试行)》《江苏省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城市 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 三、评选机构: 宜兴市园林优质工程评选组织工作由宜兴市市政工程协会负 责实施。 四、评选条件: (一)宜兴市园林优质工程 凡在宜兴市域范围内,通过竣工验收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符合参评条件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均可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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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木结构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