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精品资料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 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 系,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12〕21 号)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量化评标的,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 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办法中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 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 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二章 评标委员会 第五条 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导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 评标办法(试行)》(京建法〔2012〕2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2年11月28 日发布,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工作标准,方便 实际操作,制定本细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 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京建法〔2012〕2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 于2012年11月28日发布,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 ,明确工作标准,方便实际操作,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时点 2013年1月1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把握标准:以 首次报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报送日期为准;集中备案项目以招标文件的实际发
京建法[2016]4号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 (2)
-1- 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 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 系,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量化评标的,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 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办法中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 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 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 第五条评标活动由招标
京建法[2016]4号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
-1- 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 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 系,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量化评标的,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 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办法中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 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 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 第五条评标活动由招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2)
1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征求意见稿05.5.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 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第30 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第29号 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第12号令)、《北 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 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政办函[2002]90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评标活动适用本 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三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 施,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征求意见稿05.5.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 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第30号令)、《评标 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第29号令)、《评标委员会 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第12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政 办函[2002]90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三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 证建设工程施工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1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征求意见稿05.5.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 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第30 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第29号 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第12号令)、《北 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 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政办函[2002]90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评标活动适用本 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三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 施,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建法[2012]27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外省市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主体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何选择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评标竞标办法的选择,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评标办法的选择,应充分利用其在应用过程的利与弊,才能具体做出相应的选择;根据各种评标办法设置的必要条件,采取恰当的评标竞标策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科学对待,理性决策,才能做出合适的选择。
完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 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城建分局、太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 有关单位: 《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湖政办函〔2004〕46号)(以下简称“评标办法”) 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05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自施行和启用以来,对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活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 适应规范行业管理的要求和完善市场秩序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评标办法和示范文本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评标办法部分条款修改 (一)第五条第二款:“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招标人按以下方法从中选择不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办法
1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05.5.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活动,维护招投标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 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第30号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 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22号令) 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标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对资格预审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第三条资格预审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资格预审应当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2013.2.8
1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 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以下统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 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 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 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采用本办法评标、定标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招标 公告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
巢湖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yuan,anincreaseof17.5%;localgovernmentgeneralbudgetrevenueof500millionyuan,...painting,modelculturecreatesnewmachurchcommunity,creatinglakescenicspotcultureeducationbase,receivedhighevaluationfromprovincialandmunicipaldisciplineinspectioncommission,thepeople'sdailyspecialreport.constantlypromoteindependentcommissionagainst
北京市评标办法及评标表格(施工)
第五章评标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文件的精神,严格遵 循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原则,规范操作,竞争择优,维护招标人和投标方的合法权益。体现“服 务、公正、效率、权威”的工作宗旨,达到保证工程质量和节约资金的目的。 1.评标原则 1.1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评标工作由招标方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北京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 和经济专家组成,共由5人,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类4人,经济类1人。 1.3按本办法评标,原则上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 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因同样 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招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说明 (1)本工程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定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评标、定标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试行) 2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 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行为,维 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劳务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 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的大型公用、基 础设施、工业建设项目和一般民用、工业建设项目及专业工程中的 劳务分包项目。招标人也可采用其它评标办法评标,但其内容不得 与国家、建设部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相违背。 第三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应将本办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招标人采用其它办法评标,应将该办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第四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2)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试行) 2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 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行为,维 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劳务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 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的大型公用、基 础设施、工业建设项目和一般民用、工业建设项目及专业工程中的 劳务分包项目。招标人也可采用其它评标办法评标,但其内容不得 与国家、建设部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相违背。 第三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应将本办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招标人采用其它办法评标,应将该办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第四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公示制 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 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 处理。 第三条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 法行为以及相关事项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青岛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 活动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公示制 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 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 处理。 第三条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 法行为以及相关事项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青岛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 活动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
京发改〔2006〕12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 配套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和市水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工 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 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国家法 律、法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平等、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 二、评标办法 评标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评议 与比较、推荐中标单位的活动。 本评标办法分为百分制评标法、技术标商务标两阶段评标法两 种。招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各评标办法适用范围选择其 中的一种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采用百分制评标法,分胜任程度及信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等四个单位评分。单项评分按计分人的 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单项评 分后,按下式计算总分为: p=k1p1十k2p2+k3p3+k4p4 其中:ki(i=1、2、3、4)为权数,pi(i=1、2、3、4)为单 项评分,p为总分。 采用百分制评标法,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推荐的中标单位;采 用技术标商务标两阶段评标法,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探讨
根据多年来在招标、评标工作中的具体经验,总结了1套既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又便于实际操作、符合中国国情的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省驻京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依照执行。 二oo五年二月七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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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化工安全评价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