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宁静防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 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 应执行本标准。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 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2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2.01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 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2.02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2.03 土方开挖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1总则 1.0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 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 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 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2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2.01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 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 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2.02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 人生。 ============================================================================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1总则 1.0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 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 ====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 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1.1总则 1.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 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标准。 1.1.2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
1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1总则 1.0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 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 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 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2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2.01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 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 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2.02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 计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10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提要: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 机专人,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 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划定施工作业区域 于房地产e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脚手架 1.脚手架支搭、拆除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及模板支架专项施 工方案,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拆除程 序等内容,并附有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其方案经监理单 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2.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经技术部门 负责人审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依据《建筑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 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 工程。 1.03施工企业的保卫消防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此 项工作。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 分包企业向总承包企业负责,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1.04施工企业应当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职工治安、消防的培训,未经教育培 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05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对其项目建立相应的保卫、消防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4)
北京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依据《建筑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 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 工程。 1.03施工企业的保卫消防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此 项工作。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 分包企业向总承包企业负责,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1.04施工企业应当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职工治安、消防的培训,未经教育培 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05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对其项目建立相应的保卫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2)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京建施〔2003〕4号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公安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 位: 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 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 市公安局于1991年5月8日联合颁发了《北京市建筑 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简称基本标准)。 11年来,该标准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起到 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建筑市场需要,进一步 规范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对原“基本标准”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 后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颁发,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1总则 1.01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京建施〔2003〕4号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公安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 位: 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 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 市公安局于1991年5月8日联合颁发了《北京市建筑 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简称基本标准)。 11年来,该标准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起到 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建筑市场需要,进一步 规范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对原“基本标准”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 后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颁发,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1总则 1.01
110、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京建施[2003]4号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的通 知 各区县建委、公安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于1991年5月8日联合颁发了《北京市建筑 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简称基本标准)。11年来,该标准为加强施 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建筑市场需要,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保卫消防 管理工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对原“基本标准”进行了修改,现 将修改后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颁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 贯彻执行。 二oo三年一月十四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3)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京建施〔2003〕4号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公安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 位: 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 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 市公安局于1991年5月8日联合颁发了《北京市建筑 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简称基本标准)。 11年来,该标准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起到 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建筑市场需要,进一步 规范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对原“基本标准”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 后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颁发,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1总则 1.01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依据《北京市建设工 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的有关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 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依照本标 准开展消防安全工作。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2、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 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 存入内业档案中。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 挤占临时消防车道。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 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 维护、保养,保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2)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依据《建筑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 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 工程。 1.03施工企业的保卫消防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此 项工作。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 分包企业向总承包企业负责,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1.04施工企业应当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职工治安、消防的培训,未经教育培 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05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对其项目建立相应的保卫、消防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3)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依据《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1.03施工企业的保卫消防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施工现场保卫消防 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分包企业向总承包企业负责,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 导和监督检查。 1.04施工企业应当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职工治安、消防的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05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对其项目建立相应的保
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 行,依据《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标准。 1.0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 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 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1.03施工企业的保卫消防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一 名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 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分包企业向总承包企业负责,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 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1.04施工企业应当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职工治安、消防的 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05
108、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局 京建施[2003]2号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管委、卫生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1991年5月,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 联合颁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简称基本标准)。11年 来,该“基本标准”对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的水平,起到了 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场容卫生工作,以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需要。 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 卫生局对原“基本标准”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场容卫生标准》颁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局 二oo三年一月十四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地工现场管,防止建筑施工作业污染环 境,依据国家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2#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办法》及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以及与建 设工程施工作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要把环境保护 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考核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工作成绩 的依据。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 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责任落 实到人,并经常保持良好运行。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有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 工作的自检记录。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活动,提高全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考核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京建施〔2003〕382号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 理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改善施工人员 的生活条件,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建委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了《北京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该标准经 专家评审通过,现予发布。本标准为北京市强制性标 准,编号为dbj01-72-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 施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标准解释工作。区、 县建委应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行本标准情况的检 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以下简称生活区)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以下简称生活区)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 件,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1.0.3生活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生活的场所,包括施工现场以内和施工现 场以外独立设立的生活区。 1.0.4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 修装饰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投资在1000 万元以上且工期在60天以上的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适用本标准。 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且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精选
京建施〔2007〕517号 关于印发《“2008”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 和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8”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加强“2008”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树立建设工程 生活区管理样板,切实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保障施工 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我委会同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 部办公室制定了《“2008”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 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标准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2008”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定》 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1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2008工程”生活区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 展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5月24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2)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发布时间:2006-2-17来源: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作者: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点击数:119【字体:大中小】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 京建施[2003]3号 各区县建委、环保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对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和水污染,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1991年5月8日联合颁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 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11年来,该“基本标准”对提高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水 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适应当前市政府对环境保护 要求和建筑市场发展需要,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标准,北京市建设委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京建施[2003]3号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环保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对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和水污染,北京市建设委员 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1991年5月8日联合颁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工作基本标准》。11年来,该“基本标准”对提高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 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适应当前市政府对环境保护要求和建筑市场发 展需要,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标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对原“基本标准”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 境保护标准》颁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一月十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发布时间:2006-2-17来源: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作者: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点击数:119【字体:大中小】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 京建施[2003]3号 各区县建委、环保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对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和水污染,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1991年5月8日联合颁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 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11年来,该“基本标准”对提高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水 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适应当前市政府对环境保护 要求和建筑市场发展需要,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标准,北京市建设委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消防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章): 施工地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制 申报所需材料 1、施工单位填写《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 表》。(一式两份) 2、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4、甲、乙双方签定的消防安全协议。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 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地址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负责人电话 消防工作人员电话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及高度 地上层米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地下层米 占地面积结构形式使用性质 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批文号 用 电 情 况 消 防 水 源 情 况 现 场 周 围 环 境 北京市建设工程设施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第84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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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建筑设计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