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情况
本刊讯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统计[2017]39号)。内容如下: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屡屡发生,危害严重,教训深刻。
近年来建筑施工主要安全事故的分析及对策
根据近年来建筑施工的主要安全事故的分析,在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等重要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预防主要安全事故的对策,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铁道部安监部门通报三起事故
近期连续发生多起由于汽车司机违章驾驶,导致影响铁路行车的事故。对此,铁道部安监部门通报了三起事故,并提示汽车司机应注意安全,遵章驾驶,特别是在行驶至上跨铁路线的桥梁时,要倍加注意,千万不能疲劳驾驶和醉酒驾驶。据了解,铁道部通报的三起事故分别为:1月27日6时40分,成都铁路局成渝铁路41769次列车运行到石燕桥至李市镇间,一辆载重汽车突然从上跨铁路线的立交桥上掉下,砸向机车,造成机车脱轨,接触网受损,幸无人员伤亡。1月27日19时,太原铁路局南同蒲铁路2464次列车运行到辛置至赵城间时,司机发现一辆装货大卡车掉入运行方向左侧,侵入铁路限界,立即报告并停车处理。
我国近年来施工伤亡事故的成因分析和对策
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的原因,频频发生重大的建筑工程事故,而且导致人员的伤亡居高不下,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预防和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已经成为工程建设企业以及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将对我国近些年以来建筑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建筑工程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对策和建议。
国家安监总局推荐煤矿掘进作业规程样式
编号:掘〔200x〕x号 工作面名称: 编制人: 施工负责人: 总工程师: 主管矿长: 批准日期:二〇〇x年xx月xx日 执行日期:二〇〇x年xx月xx日 目录 会审意见〃〃〃〃〃〃〃〃〃〃〃〃〃〃〃〃〃〃〃〃〃〃〃〃〃〃〃〃〃〃〃〃〃〃〃〃〃〃〃〃〃〃〃〃〃〃〃〃〃〃〃〃x 第一章概况〃〃〃〃〃〃〃〃〃〃〃〃〃〃〃〃〃〃〃〃〃〃〃〃〃〃〃〃〃〃〃〃〃〃〃〃〃〃〃〃〃〃〃〃〃〃〃〃〃〃x 第一节概述〃〃〃〃〃〃〃〃〃〃〃〃〃〃〃〃〃〃〃〃〃〃〃〃〃〃〃〃〃〃〃〃〃〃〃〃〃〃〃〃〃〃〃〃〃〃x 第二节编写依据〃〃〃〃〃〃〃〃〃〃〃〃〃〃〃〃〃〃〃〃〃〃〃〃〃〃〃〃〃〃〃〃〃〃〃〃〃〃〃〃〃〃〃x 第二章地面位置及地质情况〃〃〃〃〃〃〃〃〃〃〃〃〃〃〃〃〃〃〃〃〃〃〃〃〃〃〃〃〃〃〃〃〃〃〃〃〃〃〃x 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情况〃〃〃〃〃〃〃〃〃〃
安监总局认定的特种作业目录
特种作业目录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 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 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 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 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
国家安监总局推荐煤矿掘进作业规程样式
编号:掘〔200x〕x号 工作面名称: 编制人: 施工负责人: 总工程师: 主管矿长: 批准日期:二〇〇x年xx月xx日 执行日期:二〇〇x年xx月xx日 目录 会审意见〃〃〃〃〃〃〃〃〃〃〃〃〃〃〃〃〃〃〃〃〃〃〃〃〃〃〃〃〃〃〃〃〃〃〃〃〃〃〃〃〃〃〃〃〃〃〃〃〃〃〃〃x 第一章概况〃〃〃〃〃〃〃〃〃〃〃〃〃〃〃〃〃〃〃〃〃〃〃〃〃〃〃〃〃〃〃〃〃〃〃〃〃〃〃〃〃〃〃〃〃〃〃〃〃〃x 第一节概述〃〃〃〃〃〃〃〃〃〃〃〃〃〃〃〃〃〃〃〃〃〃〃〃〃〃〃〃〃〃〃〃〃〃〃〃〃〃〃〃〃〃〃〃〃〃x 第二节编写依据〃〃〃〃〃〃〃〃〃〃〃〃〃〃〃〃〃〃〃〃〃〃〃〃〃〃〃〃〃〃〃〃〃〃〃〃〃〃〃〃〃〃〃x 第二章地面位置及地质情况〃〃〃〃〃〃〃〃〃〃〃〃〃〃〃〃〃〃〃〃〃〃〃〃〃〃〃〃〃〃〃〃〃〃〃〃〃〃〃x 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情况〃〃〃〃〃〃〃〃〃〃
施工现场电气焊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电气焊动火管理制度 1、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真实、有效、合格的上岗证,到项目部接受特种作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 上岗; 2、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每天持证到项目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并在指定时间、 地点内作业; 3、电气焊人员必须备有灭火器、接火盘,动火点方圆10米之内无易燃物,并在专人监护的情况下施 焊; 4、氧气和乙炔的距离不小于5米,和动火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乙炔瓶须立放并安装防回火、防倾 倒装置。 5、电焊作业必须同时具备1—3条,气焊、割作业必须具备1—4条; 6、凡违反第1或第2条每次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违反第3条或第4条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注:政府消防部门检查违反1—3条者,将拘留当事人15天并处施工单位20000元罚款。 开具动火证人员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
汽车电气焊工的安全操作及事故防范
汽车电气焊工的安全操作及事故防范——汽车电气焊工的安全操作及事故防范
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措施(气焊、割)
1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 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二0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2 黑皮凹子煤矿规程、措施、方案、设计、计划、规划、预案 会审意见表 名称 会审时间会审地点 主持人记录人 参加会 审人员: 会 审 综 合 意 见 总工程 师意见 矿长意见 3 黑皮凹子煤矿规程、措施、方案、设计、计划、规划、预案 审批签字栏 名称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后勤矿长年月日 带班矿长年月日 带班矿长年月日 带班矿长年月日 通防矿长年月日 安全矿长年月日 机电矿长年月日 生产矿长年月日 总工年月日 矿长年月日 4 贯彻学习签名表 贯彻时间:贯彻人:贯彻地点: 5 井下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气焊、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井下电气
石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事故分析及对策
石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事故分析及对策 一、引言 石油化工企业目前正向着生产装置大型化方向发展,生产从原料的投入到产 品的产出,要经过多道工序和复杂的加工单元,辅助供热、供水、供风、供电系 统庞大。生产过程中的炉、塔、罐、槽、压缩机、泵等设备,以管道相连通,从 而形成了工艺复杂、工艺流程长的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之间一环扣一环, 紧密相连、互相制约、具有高度的连续性;随着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信技 术的应用,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在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过程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 安全生产难度也越来越大,尤其在生产、抢修、检修过程中,免不了要进行动火 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有一点防范措施不到位,就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 毒等事故。 二、原因分析 动火本身就是一个明火作业过程,无论是焊接还是切割,都经常接触到可燃、 易燃、
电气焊安全规程
电焊工作业安全规程 1电焊工要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焊工)证书,方准操作。 2工作前,要仔细检查电源线、焊机接线柱、焊钳等是否完好 无损,检查接地是否良好。 3焊钳线、电源线经过车行道时,应加套管或盖板。焊接场地必 要时需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4工作回路或焊机接地线应绝缘良好,不准搭接在易燃、易爆 物品上,也不准搭接在各类管道或设备上。氧气瓶与电焊机在同一工 作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串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5焊接点要离开各类易燃、易爆物品20米以上。 6严格执行焊接作业“十不准”规定。 7禁止在刚喷过油漆或存放易爆物的地点焊接。在容器内等有 限空间焊接时,应打开所有通风口,外面要设专人监护,必要时进行 人工强排风,照明要用12v安全电压。禁止在带电导线、带电设
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 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 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 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
第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毅中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 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 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国家安监总局6号令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号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 用本规定。核工业矿山和其他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 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 库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 批、核准、备案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 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 全技术措施方案,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 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动火的作业。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 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 全技术措施方案,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 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动火的作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搞好本公司安全用火,加
安全动火作业票
hdwl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无价责任至上 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 动火安全作业证hdwl/ab-02 申请单位申请人 作业证 编号 动火作 业级别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作业负责 人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火人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 件号 动火人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 件号 动火人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 件号 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分析点 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它特殊 作业 安全教育人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选项确认人 1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或断开管线()。 3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及管理范围 1、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在施工场所及生活区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 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烧、烤、煨管和易产生火花的切割作业含无齿锯切割作 业; 三、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1、凡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2、用火作业坚决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经安全部门批准无用火作业 许可证不用火; 3、用火监护人(看火人)不在现场不用火; 4、作业场所易燃物、可燃物未清理,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5、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标准的作 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 肃处理。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 深圳市德信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编者按:检修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切割、烙铁钎焊、喷灯、熬沥青、 烘烤及焚烧残渣废液等。此外,还有另一类作业,虽然本身不用火,然而在施 工时,可以产生撞击火花、摩擦火花、电气火花和静电火花等,如果作业地点 被安排在禁火区不进行的话,也应列入动火范围。通常在化工检修动火中,有 下列几种安全措施,在实践运用中,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拆迁法 拆迁法就是把禁火区内需要动火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从主体上拆下 来,迁往安全区动火后,再装回原处。此法最安全,只要工件能拆得下来,应 尽量运用。 2、隔离法 一种是将动火设备和运行设备作有效的隔离,例如管道上用盲板,加封头 塞头,拆掉一节管子等办法。另一种是捕集火花,隔离熔渣,将动火点和附近 的可燃物隔离。例如用湿布、麻袋、石棉毯等不燃材料,将易燃物及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前安全准备 1.检查焊割设备是否完整好用,预防焊割设备自身发生事故 2.做好焊割现场的安全检查,清除各种可燃物 3.查清焊割件内部的结构情况,清除焊割件内部易燃易爆等可燃 物 4.查清焊割件连接部位的情况,预热传导、热扩散引起火灾 5.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和设备 6.焊割作业人员自身防护,穿着不易燃工作服 动火作业中采取的方法 1.拆迁。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可把焊割件拆下,迁移到 安全地带焊割 2.隔离。对无法拆卸的焊割件,把焊割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 爆物质进行严密隔离 3.置换。对可燃气体的容器、管道焊割时,可以将惰性气体、水 蒸汽或水注入焊割容器、管道内,把残留的可燃气体置换出来。 4.清洗。对储存过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进行焊割前,先用水、 蒸汽或酸液、碱液把残留的燃液体清洗掉 5.移取危险物。把作业现场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_安监总局令8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_安监 总局令8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 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 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 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 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 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 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
安监总局今(第88号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 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 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 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 责、分类指导、综合协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第21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已经2009年5月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 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 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 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 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安监总局令[2016]第88号_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
安监总局令〔2016〕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主任建筑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